自讳其名触者必怒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注解:田登,人名。 上元:元宵节 )

1.解释加点词:

(1)田登作郡,自讳其名(2)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2.翻译下列句子。

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译文:

3.这个故事的大意可以用两句话来表达,即:

4.你认为,田登是个怎样的人?

参考答案

1.忌讳 全,整

自讳其名触者必怒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

2.于是整个州都把灯说成是“火”。

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4.专制、蛮横、独裁,不顾老百姓生活的胡作非为的昏官。

注释:

讳——避讳;

笞(chi1)——用鞭、杖、或板子打

遂——于是

自讳其名——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

触——触犯

榜笞——拷打

作郡——做郡太守

揭——公布

皆——都

举——全

书——书写、写

参考译文

田登做了州官,他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由于他名字的“登”,与“灯”谐音。【“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他不许身边的人,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触犯了他这规矩的人,必定(让他)大怒。官吏、兵卒大多(因此)遭受鞭打。在这种情况下全州的老百姓,只好称“灯”为“火”。正值上元节放灯的日子,(官府)允许人们在州的辖区内游览赏玩。于是官吏就在发布于闹市的文书上写到:“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值上无效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释义: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8104380103/256474.html

更多阅读

转载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 巨鲤必征鱼竿

国色天香!原文地址:岂其食鱼,必河之鲤作者:周南驿遥忆儿时的江南,除了悠悠的茶香,就是那鲜鲜的“西湖醋鱼”了。记得梁实秋先生写过这方面的美文,原因是他的外婆也是杭州的,因此他写那篇文章时,

14-04 有德者必有言·怀珠韫玉 老蚌怀珠

【原文】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品味】夫子说:有美德的人一定有高尚的言论,一定言辞美善、有真知灼见,但言论高尚、言辞美善、有真知灼见的人,却不一定会有美德。仁人必定勇敢,但勇敢的人却未

声明:《自讳其名触者必怒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阅读答案及原文翻译》为网友放棄迴憶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