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
《明史・杨廷和传》阅读答案翻译
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以忧去。正德初,服阕至京,刘瑾中以罪,谪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县。
召为御史,疏言:“大盗四起,将帅未能平。由将权轻,不能御敌;兵机疏,不能扼险也。盗贼所至,乡民奉牛酒,甚者为效力。盗有生杀权,而将帅反无之,故兵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却者必斩。”帝切责总督诸臣,悉从其议。屡迁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皆提督学校。
居二年,加兵部尚书兼前官,提督团营,仍理院事。两考满,加太子少保。畿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罚俸一月。帝将幸承天,廷相与诸大臣谏,不纳。扈从还,以九年满,加太子太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后天道顺,大臣法而后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贿赂盛行,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大臣污则小臣悉效,京官贪则外臣无畏。【《明史・杨廷和传》阅读答案翻译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幼有文名,】。臣职宪纪,不能绝其弊,乞先罢斥。”用以刺尚书严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