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
1、什么是党纪?
答:党纪就是一个政党规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准则、规范。
2、什么是党风?
答:党风是指党的作风,是党组织和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总称。党风是党的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组织和党员行动上的表现,代表了整个党的风貌和形象。
3、什么是政风?
答:政风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
4、什么是党风建设?
答:党风建设就是党用无产阶级世界观在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培育良好作风的实践活动。
5、什么是以权谋私?
答:以权谋私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或手中掌握的权力,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的行为。
6、什么是拜金主义?
答:拜金主义就是以金钱至上为核心内容的资产阶级思想观念。
7、什么是失职?
答:失职就是在党和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的共产党员,以及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选举或受党和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聘用,从事管理工作的共产党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及党、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8、什么是贪污?
答: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9、什么是受贿?
答:受贿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0、什么是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答:是指严重违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以说假话、隐瞒事实真相等弄虚作假的手段夸大成绩、掩盖问题,欺骗群众、领导、上级,骗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的行为。
11、什么是党内监督?
答:党内监督是指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规党法,相互监察、督促的活动。
12、什么是特殊化?
答:特殊化是指在政治上、生活上谋求党和国家制度政策和规定以外的特殊待遇的倾向。一般所谓特殊化,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超出国家的规定,在生活上追求个人享受,甚至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特殊利益。
13、直接领导责任者的定义是什么?
答:直接领导责任者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4、重要领导责任者的定义是什么?
答:重要领导责任者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5、一般领导责任者的定义是什么?
答:一般领导责任者指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以致发生重大事故,对造成的损失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16、怎么理解自由主义?
答:自由主义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其表现是: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自由放任,无组织无纪律,取消积极的思想斗争,主张无原则的和平。
17、什么是个人主义?
答:个人主义指自私自利,一切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和资产阶级道德的基本准则。也是一切剥削阶级共同的意识形态。
18、什么是官僚主义?
答:官僚主义是指疏于职守,不负责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思想作风。
19、什么是高消费娱乐活动?为什么禁止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答:高消费娱乐活动是指超出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薪金承受能力的各种娱乐活动,如到歌舞厅、夜总会的豪华包间,打高尔夫球、保龄球等。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是一种以权谋私、严重侵犯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浪费国家资财、败坏党风、民风和整个社会风气的错误行为,与我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作风背道而驰,因此,党的纪律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0、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
21、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定义是什么?
答: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指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22、党选拔人才的原则是什么?
答: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23、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哪些人?
答: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24、什么是社会主义道德?
答:社会主义道德是指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它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指导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批判地继承了以往一切道德中的优秀成果,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根本要求。
25、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包括哪三个方面?
答: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包括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三个方面。
26、党风建设的对象和要求是什么?
答:党风建设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它要求党的所有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三大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
27、廉政建设的对象和要求是什么?
答:廉政建设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它要求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28、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什么?
答:党内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准则》规定的原则办事,防止党内各种不良倾向的发生,揭露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好的作风。
29、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答:军队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军队维护和执行党纪的专门机关,是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的主要助手,是进行党内监督的职能机关,是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个部门。
30、为了搞好党内监督,应坚持哪些原则?
答:一是平等原则;二是群众性原则;三是适度公开原则;四是分级负责原则;五是保护正当权利原则。
31、江主席在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反腐败要着重抓好哪三项工作?
答:江主席在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要求反腐败要着重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从此确立了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格局。
32、反腐败工作要设立两道防线,这两道防线是什么?
答:一道是思想道德防线,一道是党纪国法防线。
33、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就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34、江主席提出的"四自"要求是什么?
答:江主席提出的"四自"是"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35、基层纪检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基层纪检工作的基本要求是:(1)着眼于对党员的教育预防;(2)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处理;(4)充分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
36、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主要有六个方面,即: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监督机关的作用。
37、军队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军队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
a)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主
b)坚持从严治党
c)坚持实事求是
d)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38、20xx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切实加强,防范腐败的机制基本形成,反腐倡廉法制化程度有新的提高,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
39、军队党的纪检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答:军队党的纪检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检查权、调查权、处分权、建议权和报告请求权。【党纪党风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40、江主席对努力提高执纪办案队伍的素质提出了哪五点要求?
答:建设高素质的执纪执法队伍,江主席提出明确要求,即: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廉洁从政制度规定
1、党章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2、党风廉政建设为什么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
答: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其表率作用,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自省其身,廉洁自律,要求下级和群众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下级和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这样就能以上带下,上行下效,促进整个党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3、如何加强对高中级干部的经常性监督?
答:一是各级党委要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机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原则,为党委和领导出好主意、当好参谋。三是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在党纪、政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加强群众监督,军师职主要领导干部应结合年终总结,在党委扩大会或机关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自己落实上级指示、规定,执行党委决议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并认真听取群众评议。
4、什么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答:所谓"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指的是与执行公务相关联的、与正常履行公务相冲突的礼物和宴请。在认定上,不能以接受礼物馈赠和宴请的领导干部主观上是否明知为依据,而应当从客观上加以分析,看该领导干部的权力、地位是否会对对方当事人在政治上、经济等方面造成影响。
5、"不准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所谓"不准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个人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不准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6、军队人员不准经商办企业是如何规定的?
答:三总部《关于加快改革开放形势下部队若干政策性问题的暂行规定》指出,现役军人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得出资入股参与经商、办企业,不得到地方公司、企业兼职,不得出面帮助地方企业、个体工商户谈生意、签合同,也不得以获利为目的帮助推销产品。
此外,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一律不得从事本职岗位以外的有偿劳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术研究、翻译写作、书法绘画等,可按规定获取稿酬。
7、哪些军队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收入申报?
答:军队各级机关、部队、院校、医院、仓库、科研单位、干休所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等担任团(处)级以上(含团、处级)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团(处)级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9级以上的干部,均须按规定进行收入申报。
8、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准则》贯彻实施中负有什么责任?
答: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准则》贯彻实施过程中,首先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准则的规定;同时又要抓好自己所主管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工作。
9、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取什么形式?
答:由报告人在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10、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采用什么方式?
答: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也可采取审计调查和其他审计方式实施。
11、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哪些原则和要求?
答:一是事实清楚,如实反映单位经济工作主要成绩与问题,以及审计对象的主要责任事实。二是责任分明,分清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领导责任与执行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三是评价公正,坚持政治标准与经济标准统一、军事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统一的原则,全面公正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功过。四是建议合理,对在经济管理中尽职尽则,作出成绩的,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群众有误解的,澄清事实,帮助解脱;对违法犯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建议分别移送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12、军队制止奢侈浪费八个方面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和装修办公楼;二是严格控制各种会议;三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四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开支,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五是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六是严格控制评比和达标活动,禁止形式主义的检查、考核;七是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八是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
13、什么叫超面积建房和超标准装修?
答:军官住宅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住宅建设标准的规定》,超过面积2(含)以上的;其它用房超过《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或上级审批计划指标5(含)以上的,都属于超面积建房。
凡超过《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装修及设备标准》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住宅建设标准的规定》及擅自搞豪华装修的,均属超标准装修。
14、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措施有哪些?
答:一要下决心精简会议。二要建立健全会议计划和审批制度。三要切实端正会风。四要大力压缩会议经费。
15、如何严格控制庆典活动?
答:一是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二是军队除院校正常的开学、毕业(结业)典礼外,其他庆典活动要从严控制。三是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节省开支。
16、如何严格预算外经费管理?
答:《关于严格预算外经费管理的通知》规定:一是各单位预算外经费要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统一管理预算外收费制度;三是归口办理预算外收费;四是集中存储部门留用的预算外收费;五是规范留用预算外经费的使用;六是加强预算外收费票据的管理;七是严格行政罚没及赃款的处理;八是禁止部门擅自开户自收自支。
17、总装备部预防经济案件十项制度是哪十项制度?
答:总装备部预防经济案件十项制度是:廉政教育制度、党委集体理财制度、经费报销联审会签制度、财务部门内控制度、工程建设招标及结算制度、集中采购制度、经济活动公开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监督检查制度。
18、《基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考核的内容有哪些?
答:考核内容有:领导有力,教育经常,制度规范,协调到位、执纪严格。
19、《基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对"教育经常"的考核要求是什么?
答:考核要求有四条:(1)党委是否开展经常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重视改进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措施,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党委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计划性是否强;(3)部队是否按要求组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4)广大党员干部抵御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是否提高,官兵思想道德防线是否牢固。
20、《基地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哪些责任?
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责任:(1)协同同级政治机关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政纪法规,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总结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结合执纪办案,用典型案例教育党员;(2)负责组织协调机关职能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或专项治理;(3)负责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协调或协同有关部门查办疑难、复杂和重大案件,指导纪检机关执纪办案;(4)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同级或下级党委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其他制度规定、遵守党纪的情况和思想作风状况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督和跟踪检查。发现同级或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提出,当同级党委成员的违纪问题不能得到正确解决时,及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
纪律和纪律处分
1、什么是党的纪律,党的主要纪律有哪些?
答:党的纪律是党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事业的发展需要而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的总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党的主要纪律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其中最重要的是政治纪律。
2、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答: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一、党纪的理论建设,二、党纪的制度建设,三、党纪的实施。
3、什么是党纪处分?
答:党纪处分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对犯错误的党员按照情节轻重和党章党纪等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它是对违犯党纪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组织手段,是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措施。
4、党纪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答:党纪处分共有七种。其中,对党员的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组织的处分有两种:改组、解散。
5、党纪处分的作用是什么?
答:党纪处分的作用是:教育作用、惩戒作用、纯洁组织作用。
6、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
答:党的政治纪律就是维护党的性质、理想、宗旨、指导思想、政治路线、党和国家的大局等政治问题的原则和行为规范,也就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纪律。
7、什么是党的组织纪律?
答: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正确处理党员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矩。民主集中制就是党的最根本的组织纪律。
8、什么是党的群众纪律?
答: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处理与群众的关系方面必须遵循的各种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党纪党风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其核心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9、什么是党的保密纪律?
答:党的保密纪律是指党关于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不得公开的斗争策略、组织人事和军事、政治、经济、行动计划等秘密问题的规矩。党的保密纪律关系着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是党的纪律的重要内容。
10、什么是党的人事纪律?
答: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关于干部的选拔任免等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矩,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保证。
11、什么是党的宣传纪律?
答:党的宣传纪律是进行党的宣传工作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
12、什么是党的财经纪律?
答:党的财经纪律是根据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财经政策,综合财经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的,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在收款、付款、缴款和结算等各项财经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13、什么是党的外事纪律?
答:党的外事纪律是根据党和国家的对外政策制定的,党员和党的组织在涉外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党和国家对外政策贯彻执行的保证。
14、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包括党组织的监督、党员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相互之间的监督和专职机关的监督。
15、党的纪律的特征是什么?
答:党的纪律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是靠党员的自觉性来维持的;第二,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第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
16、1997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试行)》中对党纪错误的规定有哪几种类型?
答:分"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六种类型。
17、对犯错误的党员的一贯方针是什么?
答:党对犯错误的党员的一贯方针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18、党员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在任职方面有何规定?
答: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影响担任原任的党内外职务,受处分后在党内外选举中落选以及因不宜担任原职而给予免职或者调动,不属于纪律处分。但是,在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的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9、留党察看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可以视其表现情况,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0、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的权利是怎样规定的?
答: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满后确已改正错误的,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
21、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任职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不能继续担任党内任何领导职务。在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时,其原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不需要在处分决定中另外写明撤销其党内职务。如果其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还应当在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的同时,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其党员权利后二年时间内,不得让其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其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的工作。
22、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党内外职务如何撤销?
答: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其受处分前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同时要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2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重新入党有哪些规定?
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在五年时间内不准重新入党;如果本人在五年以后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党中央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才可以重新入党。
24、预备党员犯了错误应当怎样处理?
答: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一样,必须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如果违犯了党的纪律,应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的处理。犯了一般性错误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延长其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不能继续作预备党员的,应当取消其党员的资格。
25、党员领导干部用公款报销或用单位信用卡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应当如何处理?
答: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便利条件,用公款报销或用本单位信用卡支付应当由本人负担的费用的,为属贪污行为,以贪污处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得,为他人谋取利益,由他人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按受贿处理。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以非法占有处理。
26、什么是共同违纪?处分原则是什么?
答:共同违纪是指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犯党的纪律。按照共同违纪人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可将其分为首者、其他参加者;对于违纪集团成员,可分为策划组织者、骨干分子、一般成员。对于共同违纪的为首者,党纪条规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应比其他成员给予较重的处分。对于条例没在明确规定的,共同违纪的为首者也应从重处分。对于共同违纪的其他成员,根据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27、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节有哪些?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错误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地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五)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28、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节的有哪些?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的;
(二)包庇同案人的;
(三)强迫、唆使他人违犯纪律的;
(四)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29、违犯党纪、违犯政纪和违法犯罪三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答:违犯党纪行为、违犯政纪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三者之间一定的联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也危害党的利益。党员如果违犯了法律法规,也就同时违犯了党的纪律;这种违法行为,也是违犯党纪行为。违法行为,在未达到犯罪程度时,一般应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已构成犯罪的,一般要受到刑罚处罚。对于党员犯有违法或已构成犯罪的行为,在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刑罚处罚的同时,还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三者的区别是:违法犯罪行为是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护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违法犯罪行为用刑罚来调整。违犯政纪行为,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行政管理秩序,并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纪律处分的行为。违犯行政纪律的行为,用行政处分来调整。违犯党纪行为,是一种违反党章、党内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行为。违犯党纪的行为,用党纪处分来调整。
30、受拘留处罚的党员,是否都要开除党籍?
答: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受到拘留处罚的共产党员,不一定都要开除党籍,应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适当处理。
31、什么是政治类错误?
答:政治类错误,是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危害党的政治上的高度统一,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应当受到处分的行为。
32、什么是"涉外活动中的政治错误"?
答:涉外活动中的政治错误,是指在与国际间的各种交往活动中,在政治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尊严和利益,或者触犯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不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不尊重所在国家、地区宗教习俗,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我国利益的行为。
33、什么是经济类错误?
答:经济类错误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私财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资财,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应当受到追究和处分的行为。
34、贪污罪和贪污错误的界限是什么?
答:贪污罪和贪污错误的界限是: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即构成贪污罪刑事立案的最低标准,5000元以下构成贪污错误,在党纪范围内处理。
35、什么是"受贿"错误?应怎样处理?
答:受贿错误,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的行为。对受贿错误,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以受贿论处的行为有哪些?
答:以受贿论处的行为主要有:(1)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的;(2)退(离)休人员,利用原职务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的;(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共产党员,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
37、在经济往来中,哪些行为以行贿论处?
答:行贿是指为了谋取利益,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务的人员送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个人回扣的行为,以行贿论。
38、什么是失职类错误?
答:失职类错误,是指在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公司、集体所在制企业、事业中的共产党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39、因保密工作方面失职,导致发生重大泄密事故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对因保密工作方面失职,导致发生重大泄密事故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0、对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临危退缩,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1、对嫖娼的党员应当怎样处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嫖娼的党员一律开除党籍。
42、共产党员接受异性按摩应怎样处理?
答:1995年5月22日,中共中央纪律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共产党员接受异性按摩应如何处理的答复》指出:
(一)共产党员不准在以下场所接受全身性或者其他色情性的异性按摩。(1)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2)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3)浴池、桑拿浴室、发廊;(4)其他非医疗场所。
(二)在上述场所接受全身性或者其他色情性异性按摩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在上述场所接受异性按摩中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的,以嫖娼论,依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处理。【党纪党风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在上述场所接受异性按摩中,虽未与按摩人员发生性关系,但有猥亵、侮辱妇女或其他流氓活动的,依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条的规定,按进行流氓活动定性处理。
43、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情节严重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4、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在工作时间赌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多次参加赌博活动,且经教育仍然不改的,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的,应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但偶尔参加赌博活动,且输赢数额不大的,不按此错误处理,应进行批评教育。
45、在赌博类错误中,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节有哪些?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国外、境外参加赌博活动的,从重处分。
46、"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药品"错误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7、军队人员不准参加宗教迷信活动是怎样规定的?
答:总政治部关于军人不准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的通知规定,军队人员不准参加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自觉做到不入教、不到寺庙教堂学经,不参加烧香拜佛、诵经祈祷、抽签算卦、看相算命等宗教迷信活动,不给寺观教堂捐赠,不收听境外宗教电台广播,不看不传各种非法宗教宣传品,不佩带宗教标志饰物。对参与宗教迷信活动的现象,不能采取迁就默许、放任不管的态度,对个别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把不准参与宗教迷信活动同尊重少数民族官兵的风俗习惯区分开来。
48、什么是"诬告陷害"错误?应当如何处分?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诬告陷害错误是指捏造他人犯错误事实,向党和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党纪处分或刑罚处罚的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对诬告陷害错误的处分应参照被诬陷者受到或者可能受到的处分,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重或加重处分。
49、怎样正确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或者检举失实?
答:诬陷错误与错告或检举失实,两者在主观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是故意捏造他人犯错误的事实,并作虚假告发的行为。后者则是指检举、控告人由于不知道是别人捏造的犯错误的事实,而信以为真;或由于自己没有看清或没有听清事实情况主以为某人犯了错误,向党组织或有关部门作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告发。由此可见,是否有诬陷的目的和故意是区分诬陷与错告或检举失实的最基本的标志。
50、什么是"诽谤"错误?
答:诽谤错误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公然损害他人名誉、人格,情节较重的行为。
检查和审理
1、案件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件检查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实事求是;2、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3、独立办案和依靠党组织、走群众路线相结合;4、惩前毖后、治病救人;5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2、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3、什么是初步核实?
答:初步核实是指纪检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在立案之前进行的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4、对党组织违纪问题立案由哪一级批准?
答: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对违纪党组织的立案,应由有立案权的党委、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5、确定对领导干部停职检查由哪一级批准?
答: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实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止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停止行政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组织提出建议。
6、调查工作的时限是多长?
答: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案件调查时限从批准立案之日算起,至承办部门将调查报告送分管领导审议之日止。
7、纪检机关审理案件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审理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集中制以及保障党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8、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9、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范围是:(1)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2)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3)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10、党的纪律检查业务有哪些?
答:党的纪律检查业务包括党内监督工作、调查研究工作、检举控告申诉工作、案件检查工作、案件审理工作、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以及基层纪律检查工作。
知识竞赛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