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我县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8月下旬,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县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敬老院建设情况
敬老院是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场所。20**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行改革,在供养方式上实行以集中供养为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将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全额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县委、县政府把敬老院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生工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积极抢抓灾后恢复重建机遇,科学选址,合理设计,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步伐,至2015年4月,县中心敬老院和大安敬老院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成敬老院采用庭院式布局,起居室、餐厅、活动室、阅览室、医疗室、理发室、公共浴室等设施一应俱全,入院老人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县中心敬老院位于汉源镇高家坪村,占地45亩,建筑面积6173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设供养床位300个。现已入住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36人,其中年龄最大的有89岁,分别来自全县19个镇。全院现有管理及服务人员28人,其中在编管理人员6人,公益岗位服务人员22人。
大安敬老院位于大安镇铁炉沟村,占地26.4亩,建筑面积2147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设供养床位100个。现已入住农村五保供养对象76人,分别来自大安、庙坝、代家坝、巩家河等4个镇,其中年龄最大的有83岁,年龄最小的44岁,平均年龄61.5岁。现有管理及服务人员17人,其中在编管理人员 2人,公益岗位服务人员15人。【关于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敬老院管理运行情况
两年来,县民政局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和敬老养老的办院理念,坚持把服务放在首位,以服务促管理,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敬老院工作运行良好,得到供养老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膳食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院民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和服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力求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为目标,加强工作人员同供养老人的思想沟通,通过交流谈心掌握其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增进管理人员与供养老人的亲情感,增强工作预见性。经常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每一个细节,细心照料入院老人的生活,最大限度满足老人的饮食、健康、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切实解决好每位老人遇到的实际困难。结合老人饮食习惯,合理调剂食谱,及时发放生活用品,定期更换衣服被褥,供养老人的衣、食、住、行、医、乐等方面有了可靠保障。
(三)积极发展院办经济,着力改善生活条件。坚持勤俭办院、长远发展的思路,充分利用院内的闲置土地,种植当地时令蔬菜,筹措资金修建猪圈鸡舍,采取种养结合,积极发展院办经济。截至7月底,两所敬老院当年已出栏肥猪10头、鸡100多只,以自产肉(菜)补给老人生活折合现金5.8万元,有效地改善了入院老人的生活条件。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较低。【关于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目前,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698人,进入两院集中供养的312人,集中供养率仅为18.4%,这与上级要求在十二五末集中供养率必须达到70%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
(二)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不高。两所敬老院共设置床位400张,目前收住五保供养对象312人,床位利用率为78%,没有达到上级提出80%以上的要求。
(三)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人员队伍不稳定。两所敬老院共有服务人员37名,全部按公益性岗位落实工资待遇,月工资收入不足1200元。按公益岗位管理规定,公益岗位人员每3年要实行轮换,不利于调动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对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和社会养老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在社会救助和义工服务等方面社会参与度不高。
(五)敬老院的冬季取暖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对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动全社会参与。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事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镇及县民政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加大政策和工作宣传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动员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参加集中供养,提高床位利用率,促进社会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稳定人员队伍,调动管理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关于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一是切实落实好两所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编制,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以适应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切实解决好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相关政策落实其养老、医疗等福利待遇,消除后顾之忧,促使其安心工作;三是协调公益岗位管理部门给予从事服务工作的公益人员特殊优惠政策,对工作表现好的可以突破3年轮换的规定限制,连续聘用,稳定队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三)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实施方案。以推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为工作重点,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制定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建议新建阳平关镇敬老院,加快集中供养场所及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集中供养能力。
(四)多渠道筹措办院经费,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县财政应加大对五保供养机构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条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关心支持社会养老事业。已建成的敬老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确定发展项目,适当扩大生产规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的目标,推动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