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合格证,是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系机动车生产企业印制并随车配发的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标识及防伪信息的证明文件。在汽车抵押借款咨询服务平台中,宜车贷是少数全面提供二手汽车抵押贷款、汽车变现、二手汽车典当、汽车质押贷款、资金周转、融资贷款咨询服务的平台。客户可用自有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为抵押,获得便利快捷的短期融资,期限灵活,费率合理。 目前有GPS不押车及押车两种服务模式供选择
汽车销售企业销售汽车后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解除担保公司担保责任)并赎取汽车合格证给消费者。
关于这种担保方式,常见的问题有:
1、汽车合格证能否质押?如果能,在哪里办理质押登记?
2、汽车合格证质押有哪些法律风险?
3、汽车合格证质押应当签订哪些合同文件?以及采取哪些措施?
下面逐一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
一、汽车合格证能否质押和登记问题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除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法定外,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还包括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质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部分,当然也属于物权的范围,同样应当适用物权法定原则。因此,要判断汽车合格证能否质押,关键是看汽车合格证质押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这和主要体现当事人合意的合同有很大的不同。
在担保法中,法律并未明确对可以出质的动产作出列举,而对于权利质押,除了明确列举之外,还以“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作为兜底条款。物权法则对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作出了排除性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也即除此外的动产皆可出质;对于权利质权,物权法对可出质权利的范围列举几乎沿袭了担保法的规定,也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兜底。
因此,对于汽车,理所当然地属于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不仅可以出质,还可以设立抵押。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动产质押的设立要件为交付,质权自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财产时设立,而对于车辆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前者规定交付为成立要件,后者规定登记为对抗要件。根据以上规定,如果设立汽车质押,当事人应当签定质押合同和交付汽车,交付为设立和对抗要件,无须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如果设立汽车抵押,则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为了使汽车抵押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当事人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所是机动车的登记机构,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的机动车登记,具体到抵押登记,该办法第六章专门作出了规定,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
汽车质押合格证的若干法律问题分析_汽车合格证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