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计划一:乡镇2014年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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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镇大调解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县”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鲜渡”建设,为实现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今
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强化组织领导体制建设
1.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建设,调配好村调委会主任。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
2.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镇村两级调解员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调解实务、调解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推进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村主任、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培训今年不少于两次。努力提升基层调解工作水平。
3.加强镇调处中心建设,聘用两名专职调员负责中心的接待、受理、调处等工作。
4.村、企调委会、调处中心在镇调处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的职能,提高调处实效。
5.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收集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十户”信息员的培训和信息报送工作,对选定的信息员要明确职责,做到有其责、有其为、有其奖,更好地激发调解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6.镇调处中心办公室充分发挥调处与管理的双重职能。具体负责本镇内大调解工作部署、典型推广、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等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对接机制
7.规范“公调对接”。完善镇调处中心与镇派出所与村调委会两个层面有效对接。“公调对接”调处室设在派出所,镇调处中心聘请两名专职调解员进驻派出所调处室,负责调处矛盾纠纷。
8.做实“诉调对接”。在上级的支持下,加强镇调处中心与有庆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邀请法院到镇调处中心指导,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可调必调、不可调不强调。对调节不成、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纠纷,按规定落实好就近连、快速结案、优先执行等措施,完善“诉调对接”绿色通道。
9.拓展“检调对接”。积极开展以“涉检信访息诉和解”、“轻微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和解”、“民事申诉执行和解”为主要内容的调解工作,把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部分过失犯罪案件作为调处的重点。同时,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和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被害人获得赔偿后自愿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刑事案件,通过调节或和解来结案,扩大调解结案率,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0.完善“其他对接”。在深化“三大对接”工作的基础上,以“大调解”机制为主线,继续探索“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新机制建设。实现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不断扩大大调解模式。
三、进一步优化运行质态
11.完善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做到主动排查与信息采集相结合。村调委会必须做到每旬组织一次矛盾纠纷的排查,每旬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同时各单位对排查报送的矛盾纠纷要建册立档,落实调处责任人和调处期限,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12.镇调处中心要积极完善听证对话机制。
13.要深化特色和个性调解。各调委会要从实际出发,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擅长调处某种类型和特殊矛盾纠纷的“能工巧匠”,诊治矛盾纠纷的“疑难杂症”。各村要有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真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进一步落实“三三制”大调解工作制度。
一是村民矛盾纠纷在组调委会、村调委会和镇大调解中心三个层次自下而上进行调解;二是每个层次调解不少于三次;三是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1+1+1>3”的效果,将一份责任,一份耐心,一份真情融入其中,提升调解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实效,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五、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
14.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避免调处工作的随意性。按照既有利于调解矛盾纠纷、又避免不必要的调解资源浪费的要求,科学界定调解矛盾纠纷的类型和范围,提高调解质量。
15.建立大调解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例会的内容是交流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16.各村、各单位要切实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17.各村、各单位调解组织的台账资料要按照县镇调处中心的要求抓好落实,做到凡调解的矛盾纠纷必须做到一案案一档,资料齐全、装订规范。
六、进一步提高工作绩效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计划二:城关镇2010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2230字)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依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2010年人民调解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打造平安城关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组织建设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镇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成员作出调整。明确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基层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健全各村、社区的调解组织。镇政府要及时听取调解工作汇报,研究调解工作,对调解工作有部署、有指导,把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纳入《综治责任书》工作范畴。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本地区重大的、有影响的社会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坚持领导接待日值班制度,并按值班制度亲自接待来访群众。特别是针对2010年《人民调解法》的颁布,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
三、服务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应该始终坚持从党委、政府的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让法律先行。同时,在党委、政府的新政策、新举措出台之前,司法所应当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重捕捉矛盾纠纷的迹象和苗头,一旦发现有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予以调处,把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工作,防止其反复,从而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四、加强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充分挥发调解网络的职能作用。我镇已经建立了镇调处中心和各村委会调解组织。今年将从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入手,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强化和完善培训制度,真正使培训学习和人民调解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使人民调解员真正能够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改善村调委会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村级调委会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调委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调委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双排查:即落实镇村两级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重点排查。在做好正常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特别要组织好重大事件的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无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等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掌握情况,治本控源,集中力量化解不稳定因素,保障全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稳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证调解成功率稳定在95%以上,为城关镇的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六、深化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落实每月的定期排查分析制度;二是健全汇报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四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重大矛盾纠纷案责任到人,党政领导包案抓落实;五是建立纠纷工作协调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由街道领导亲自主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合力解决;六是调解工作档案、工作台帐齐全规范,工作制度上墙;七是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全年工作计划、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每月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形势分析预测。
七、多渠道扩展调解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板报、墙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调解条例》等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学习宣传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调解渠道,使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得以发挥,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增强法治观念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实现双赢。加大对涉农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街道近年来的相关工作情况,以“城市建设大调解”工作为重点,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或法治渠道解决涉法矛盾纠纷问题,做好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分流工作,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公调对接等对接机制。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新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县城大规模的拆迁改造,预计将会引发许多社会矛盾,依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本着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党负责,为民服务,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时俱进,努力做好城关镇调解工作,打造和谐城关的安定局面。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计划三:西塔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1463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中国梦”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镇政府决定今年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作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总体要求,全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矛盾纠纷,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事要解决、注重预防,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三、主要工作
1、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一)排查重点 从我地区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因涉法涉诉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因婚姻家庭、生产经营、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同时,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排查由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久调不决的矛盾纠纷;突出排查群体性矛盾纠纷。(二)建立台帐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要素登记建档,逐案、逐人、逐项建立台帐。(三)明确责任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西塔村成立工作班子,采取“三包四定五个一”的办法,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限期处理问题,确保息诉罢访、定纷止争。
2、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 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 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解决实际困难,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强化法制宣传 依法规范上访人的行为 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案释法、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3、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工作中,西塔村调解组织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依法调解,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4、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辖区内各自然村要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认真处理突出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各自然村要全力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探索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