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针,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防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分为六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业用水水质》
本标准为第五项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废水回用标准――方法/步骤废水回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的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和再生水利用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用水的下列范围: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式、循环式补充水;洗涤用水:包括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锅炉用水:包括低压、中压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包括溶料、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产品用水:包括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
废水回用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所引用标准如下:
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GB/T5750-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水质余氯的测定 邻联甲本铵比色法GB/T6276.1-1996水质 总碱度的测定 容量法GB/T6920-1986水质pH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7478-1987水质 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77-1987水质 总硬度的测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GB/T7488-19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neqISO?5815-1)GB/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neqISO5815)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6-1989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9-198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GB/T11911-1989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GB12145-198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T13200水质浊度的测定?比浊法(neqISO?7027)GB/T16633-1996水质二氧化硅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9488-1991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50050-1995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废水回用标准 3、
再生水利用方式
1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冷却水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洗涤用水时,一般达到表1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可以直接使用。必要时也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或与新鲜水混合使用。
2再生水用作锅炉补给水水源时,达到表1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尚不能直接补给锅炉,应根据锅炉工况,对水源水再进行软化、除盐等处理,直至满足相应工况的锅炉水质标准。对于低压锅炉,水质应达到《工业锅炉水质》(GB1576-2001)的要求;对于中压锅炉,水质应达到《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GB12145―89)的要求;对于热水热力网和热采锅炉,水质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3再生水用作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时,达到表1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尚应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或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通过再生利用试验或者相似经验证明可行时,工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当表1中所列水质不能满足供水水质指标要求,而又无再生利用经验可借鉴时,则需要对再生水作补充处理试验,直至达到相关工艺与产品的供水水质指标要求。
4当再生水用作工业冷却时,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管理参照《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