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基本概况,应征公民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是由国防部关于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2003年9月1日发布。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_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基本概况

外科标准

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4~172cm,中央警卫团条件兵165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168cm以上,北京卫戍仪仗队队员175cm以上。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第二条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三条颈强直,明显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有颈、胸、腰椎骨折史,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有下肢骨折史,空降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应征体检

(一)轻度胸廓畸形(潜水员、潜艇人员除外)。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肘关节过伸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陆勤人员合格。

第六条手指残缺,影响功能的足趾残缺或指(趾)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八条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条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直径大于0.5cm或超过2个),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包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二)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三)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2个,直径小于0.5cm)。

(四)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

第十二条中、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面部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除外)。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cm),孤立散在白癜风(着短装非裸露部位,直径不超过1cm)、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

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科标准

第十四条血压标准

收缩压:≥90mmHg;

舒张压:≥60mmHg;

第十五条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90次/分、101~110次/分或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等,需经临床、心电图或其他检查,确系生理性。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地区的新兵从严掌握。

第十六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cm,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5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第十八条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流行性出血热,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神经症,精神分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咽喉

第二十三条嗅觉丧失,不合格。

嗅觉迟钝,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条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它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五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

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六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七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着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二十八条鼻畸形,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复发性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鼻中隔弯曲和反复鼻衄,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Ⅱ度以上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眼科标准

第三十条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8,左眼裸眼视力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应征体检

第三十一条色觉异常,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影响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状胬肉,伸入角膜不超过2mm,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三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三十五条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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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标准

第三十六条Ⅲ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2个以上、不在一起的3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龋齿、缺齿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第三十七条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复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特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三十八条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妇科标准

第三十九条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辅助检查

第四十条血常规检查

正常标准:

血红蛋白男性120~180g/L(12~18g/dl)

女性110~150g/L(11~15g/dl)

红细胞数男性4.0~5.5×10/L(400~550万/mm³)

女性3.5~5.0×10/L(350~500万/mm³)

白细胞总数4.0~10.0×10/L(4000~10000/mm³)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50%~70%

淋巴细胞20%~40%

血小板计数 100~300×10/L(10~30万/mm³)

第四十一条尿液检查(带*为必检项目)

正常标准:

外观:透明、淡黄色

pH 值:4.5~8.0

尿比值:1.003~1.035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尿酮体:阴性

*尿糖:阴性

胆红素:阴性

尿胆元:0.1~1.0Eμ/dl(弱阳性)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

红细胞:男0~偶见/高倍镜;女0~3/高倍镜

白细胞:男0~3/高倍镜;女0~5/高倍镜

管型:无或偶见透明型,无其他管型。

*女性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四十二条粪常规检查(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常规检查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标准:

外观:黄软

镜检:红、白细胞0~2/高倍镜

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第四十三条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标法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上。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第四十四条胸部X射线检查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胸部透视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四十五条心电图检查(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为必检项目,其他人员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_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温馨提示

哪些情况不能通过兵检

超重

“每年征兵体检中都发现超重的青年特别多,甚至达到15%~20%。有的来体检的青年,双下颌,坐在那儿呼哧呼哧直喘。这样的青年,到部队无法承受大运动的训练。”第四医院普外科主任朱彦君说。


当兵

温馨提醒:肥胖的青年要想当兵,应该提前减肥。均衡饮食,少吃含激素的食物,如一些快速出栏的肉鸡及一些快餐食品等。同时,还要控制饮食,多运动。

文身

应征青年身体检查时发现刺有“点、字、图案”的,一律不合格;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痕迹影响军容的,也判定为不合格。

“每年征兵体检中发现文身的人也不少,有的身上文着虎、蝴蝶,还有的在手臂或手上文着‘爱’、‘恨’等字样,有的文着别人的名字。”朱彦君说,这些都是不能通过征兵体检的。另外,还有的青年手臂上有很多烟头烫伤疤痕,有两个以上烟头烫伤的都不合格,视为有心理障碍。

温馨提醒:都说“冲动是魔鬼”,提醒那些有志向当兵的少年和青年,不要一时冲动文身或在自己身上烫烟头。另外,家长也应适时给予这类孩子以提醒。

下肢与扁平足

双下肢不等长超过两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每年都会有因扁平足、重度鸡眼及重度皲裂症而不能通过体检的青年。

温馨提醒:患有重度鸡眼及重度皲裂症,抓紧治疗。

腋臭与湿疹

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 愈的皮肤病,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但轻度腋臭(潜艇、水面舰艇人员、潜水员、坦克乘员除外),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 散在的白癜风(着夏装非裸露部位)、花斑癣、股癣,轻度手(足)癣、指(趾)癣、冻疮等,视为合格。

温馨提醒:有重度腋臭、神经性皮炎等疾病,即时进行治疗。

嗅觉、色觉异常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各类人员合格(防化兵除外)。色觉异常,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听力,每侧耳语低于 5米,不合格。一侧耳语5米,它侧不低于3米,陆勤人员合格。眩晕症,重度晕车、晕船,不合格。轻度晕车、晕船,陆勤人员合格。

温馨提醒:重度晕车、晕船,可,可通过锻炼治疗。

近视

据了解,征兵体检中近视的青年比例逐年增高,近几年,几乎占了体检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医院眼科主任王桂羚说,尤其是市区青年,由于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的时间多,造成用眼过度而发生近视的不少。

温馨提醒:体检前几天,别长时间看书、看电视或玩电脑,尽量减少用眼,免得连续长时间用眼,体检时看东西一片模糊,而影响体检结果。

另外,如果患有高度近视,而又想当兵,最好提前半年做准分子激光手术。

吸食毒品

据介绍,吸食毒品检测正式纳入征兵体检常规检测项目,但往年已经开始进行此项检测。虽然查出此项有问题的很少,但每年也都有几例。如有的青年在体检前一天,服用了摇头丸等。

温馨提醒:青少年要远离毒品。

药物

体检前,如果一直服用某些药物,可能影响化验结果。如,服用某些中药等。

温馨提醒:体检前一周,最好停服各类药物。

心理障碍

在适龄应征的青年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大多数独生子女家庭条件优越,从小过着“小皇帝”一般的生活。从备受呵护到条件艰苦的军营,很 多新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影响了正常的训练和生活。另外,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对兵员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心理测试被纳入征兵常规性体检项 目。凡是有心理障碍、智商低,或有精神病史的,都被取消应征资格。

温馨提醒:对独生子女不要过于呵护,而令其养成任性、唯我独尊等偏执的人格特点。要让其学会自立、自强,懂得尊重自己和别人,懂得爱自己和别人,养成乐观、宽容的良好人格素质。

尿蛋白与红白血球

征兵体检尿常规、血常规检查中,要求尿蛋白正常,红细胞一个不能有,白细胞不能超过3~5个。另外,贫血也不合格。如果感冒了,或者患有尿道炎症,都会影响检查结果。

温馨提醒:体检前一周,避免感冒。现在适逢秋冬季节,冷暖不定,夜间温度很低,人易着凉、感冒。注意保暖,少去人多的公共场所,远离感冒病人。如果感冒了,抓紧治疗。多喝水,勤排尿,避免尿道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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