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动力集团公司原董事长于志安长期巧于伪装,工于心计,一方面以改革家的身份赢得了全国工商联常委、湖北省人大代表等头衔,另一方面却暗地里专权捞钱。他把长江动力公司在菲律宾的电厂,在注册初期便以个人名义注册。见时机成熟,于1995年5月叛逃国外,将电厂据为己有。经过外交努力,1997年春,菲律宾方面正式承认电厂为中国国有资产,从而避免了境外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但国企"两面人"现象却长期难以禁绝。
于志安_于志安 -简介
“于志安事件”是非常典型的。于志安是一个大型国企―“武汉长江动力集团”的董事长兼经理,这个人应该说也是一个企业家,他调到这个企业时,企业是一个亏损小企业。经过几年时间,他把这个企业搞得很大,成为一个大型企业集团。任期十年之内,利税增长了将近100倍,但是这个人以一些假象来迷惑员工,比如三次分房他都让房子,让给员工来住。武汉是非常热的一个地方,夏天他坐一台苏联产的“伏尔加”。因为苏联气候很凉,不需要空调,武汉那么热,他坐没有空调的汽车,给人非常俭朴、踏实这么一个企业家的形象。
实际上他在任职过程中把公司大量的资产秘密地转移到菲律宾。
1995年4月,他叛逃到菲律宾,组织他个人的公司。这个公司从来不开董事会、职代会。因为他的威望很高,所有事情都他一个人说了算,最终酿成恶果。
于志安_于志安 -做出的成就
1981年10月,于志安拖着"文革"中被打伤的残腿,接过了全国行业亏损冠军――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厂长的大印。上任不久,他便作出了一个傲得令人吃惊的决策――请求国家“断奶”,让汽轮发电机厂5000多职工背着240万元的亏损到市场去闯一条生路。当时既有人不解,也有人等着看笑话,但于志安却一口咬定:只有没办好的企业,没有办不好的企业。
于志安根本就不按上级的计划组织生产,而是瞅准同行们纷纷向大型发电机组进军所留下的空白,在1982年一年中迅速开发出"母子型"热电联供机组等9种类型、100多种规格的系列产品,结果在市场上大爆冷门。 吃够了亏损苦头的汽轮发电机厂值此走出了亏损的泥潭。仅仅5年时间,企业的年利润便一举突破了1000万元大关。
当汽轮发电机厂这台昔日锈蚀的机器开始飞速的运转后,于志安又打出了另一手王牌――以汽轮发电机厂为依托,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中国长江动力公司(集团)。用于志安的话说叫做:仅靠一个企业去独闯天下,纵能得胜于一时也难以持久,只有利用群体的优势冲向市场之海,才算是真正的强者!
于志安不愧是于志安,刚刚坐稳长动集团总经理的宝座,便又接连使出几手奇招:他首先兼并了建厂12年也亏损12年的武汉照相机总厂,从而开了武汉市企业兼并之先河;接着又将拥有2万多名职工的武汉市建材工业局及所属30多家企业收归属下;继而他在全集团推出一种全新的用“企业管理企业”、“企业振兴企业”的管理模式……。不到两年时间,这些企业便全都起死回生,并一个个显露出勃勃的生机来。长江动力集团就这样滚雪球般,迅速壮大成为辐射全国20多个省、市,横跨10大行业、拥有国内外200多家单位的大型跨国集团。
然就在于志安这一连串引人瞩目的举动和成就之外,他自己最得意的却还是实现了从"卖发电设备"到“卖发电厂”,并又从"卖发电厂"到"卖电"的"三级跳"功夫。80年代末,正当人们为长动一流的发电设备之畅销感到惊奇时,于志安却在天津发布了"卖电厂"的新闻。当这种"用户提供一块地皮、按总造价开出一张支票,长动便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一把完工钥匙"的"三个一"总承包方式又引起众人瞩目之时,于志安则又移情别恋,与香港合资兴建了深圳上洞电厂,从而创下了向深圳特区卖电的企业新纪录。
值此开始,于志安不久就将"卖"字文章又做到了国外。1992年,长江动力集团在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建立了跨国公司,承建了瓦努阿图国家水电站;1993年,于志安又与菲律宾国家电力公司签订了一项重大的电力工程合同,建了一座注册资金50万美元、年电费收入1000万美元的电厂;之后,长江动力集团又先后与孟加拉、印尼、斐济等国洽谈合建了一批合作开发项目,使长动步入了一种"向海外开发、到国外争利"的经营轨道上。
于志安用他的才智写下了当时武汉企业界值得骄傲的华章:长江动力集团由全国行业的亏损冠军一跃为盈利冠军,10年中的利税以年均10倍多的速度10年增长100多倍,并跻身"中国500强企业"和国家计委50家计划单列企业之一;到1993年时,拥有200多个成员的长江动力集团仅在武汉的33家企业就完成工业总产值10.1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9.93亿元、利税1.58亿元。而于志安本人也一举成为武汉市大红大紫的企业家,他相继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企业家,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武汉市特等劳动模范、享受政府津贴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管理专家等荣誉,并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常委、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常委和武汉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于志安_于志安 -两面嘴脸
于志安现年63岁,大学文化水平,他曾12岁参军、16岁入党,参加过辽沈战役;他曾带领工人试制出了我国第一台手扶拖拉机,并把武汉柴油机厂建成了全国第一家年产万台柴油机的企业,但在"文革"中却也受过很大打击。于志安正和过去企业界、新闻界将他"炒"得沸沸扬扬时描述的一样:不凡的经历赋予了他那虚怀若谷的城府,高耸的秃顶展示着他超人的机谋……
作为长江动力集团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于志安的特权思想也不由膨胀起来。于志安自己俨然成了"长动"的太上皇,他一方面在企业的权力由于登峰造极而丧失了所有内部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上级某些领导却还认为于志安管理企业有神力,哪个企业不景气,就让于志安去兼并,甚至连市属的一个公司,一个局也让他"吃"下去。然能到这一步,主要也还得力于于志安那极精彩的两面派表演手段:
在赫赫有名的"火炉"武汉生活,于志安作为一个局级干部,他10多年来竟令人惊异地坐着一辆没有空调的伏尔加旧车;厂里的宿舍楼盖了一批又一批,于志安却一直住在两间半旧平房里没搬出来;为了节约开支,于志安每次出国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企业那么多专家、翻译他一个都不带。于志安在大众场合总表现得道貌岸然,他穿着一般,开口廉洁,闭口守法,夭下唯独他最讲事业、最为洁纯。于志安"简朴"的外表,处处"克己"的为人,由于伪装巧妙,也着实迷惑了一部分人。
然于志安实质上的生活却并不简朴:他近年几乎每个月都出国,而每次出国都是住总统套间类高级客房,凡一晚上低于500美元标准的房间他都不住,外出时则常常坐专用直升机;在日常的生活中,他每年都秘密派人从内蒙古等地买回鹿鞭、驴鞭等高档药膳私下享用;他一个人出国明为节约经费,实则为自己劫掠固有资产创造条件,他将长江动力集团在菲律宾投资兴建的注册资金50万美元、年电费收入1000万美元的电厂从一开始就是以个人名义所注册,而现在他逃到菲律宾则"合理合法"地将该厂据为了私人企业,并且于志安本人因其"合法性"也根本不能被引渡固国;于志安10余年如一日地标榜着"长动"集团的事业和发展,但实质上做的又是另一回事,长动集团下属国营武汉汽轮发电机厂实有资产4.2亿元,其股权转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才行,但于志安却个人私下在1993年将汽轮发电机厂48%的股权出让给了香港的朋友郑某,而出让金额则只有8610万元,令郑某将该股权接着一转手就纯赚了1.1亿元,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汽轮发电机厂近一半的设备、产品和市场就已转手他人。
于志安擅长伪装自己、抬高自己,而且活动能力强,口才很好,即使讲一天话也不用讲稿。1991年武汉市总工会评选"民主意识强"厂长时,于志安本来不符合当选条件,但当他多方一求情、四处一活动,最后市总工会也只得让步;1995年上半年,当全国工商联准备增补一名副主席时,从来开会不守时的于志安这次却破例从头到尾没松动,但结果他未能增补上时,此后与工商联的照面也不愿打了。
于志安作为一个能使企业起死回生的英雄,“一俊遮百丑”,他在社会上既有了赫赫的声名和威望,当然在政治上和个人行为上也便盈得了一定的社会信任,而他恰恰又精于利用这一点:"长动"的职代会、董事会近年来一直形同虚设,令于志安即使钻了什么漏洞也没人能指疑;按规定,"长动"应归口武汉市机械局行业管理,但于志安根本不买帐,他认为自己是市经委副主任比机械局长还大,连一份财务报表都不送给机械局,"长动"也就由此变成了一家"无上级主管"的企业;针对"长动"集团自1991年来未召开过职代会的情况,虽然武汉市总工会一再提出并干涉过,但一贯以敢"顶撞"领导和"婆婆"而闻名江城的于志安却就是顶着不开;每年当武汉市有关职能部门派人前往"长动"作例行检查时,于志安经常派厂保卫人员将他们拒之门外,此事也有人大代表反映过,但这些"小事"又怎奈于志安何?
由此可见,于志安不仅具有双重的两面嘴脸,同时也具有创造掩饰自己所需环境的惊人手段。
于志安_于志安 -走进"长动"
随着于志安这座"英雄"雕像的轰然倒下,在万分惊愕之余,不由3次走进长江动力集团总部宽敞的党委书记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由于"于志安事件"尚在进一步的查处中,"长动"集团1994年、1995年的资产利税情况因正在审计而无准确数据,于志安的家人也可能因被隔离审查而遍问无着,费尽心机才问到几个肯"说话"的人透露一点“情况”:
宣传部的高部长称:于志安的出逃是个大问题;于跑两个月后,市委市政府又任命了新的总经理,总经理姓夏叫夏士杰,是集团常驻深圳发电厂的厂长;境外于志安办的那个厂,国有资产流失了,但如何解决此问题,超出了我们厂和我谈话的职权范围,于志安的问题,最后揭盖子,要权威部门、要组织上作结论;(于志安出逃后)企业生产没有受影响,现在比原来搞得更好,没有于志安,"长动"会更好,于志安走了半年了,现在企业的劳动纪律很严,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都非常正常,生产任务比原来还饱满,就资金这块来说,现在基本能保证生产周转需要,我厂作为国民经济的大型、骨干企业,市委市政府都非常关心我们,现在的决算虽然还未出来,今年的生产总值不会比1994年少;于志安是于志安,"长动"是"长动",现在的职工队伍很稳定,职工们都相信国家、政府会解决问题,谁骂也没有用,工资奖金每月同样照发,现在外边的各种传言很多,有的也不一定准。
宣传部一位青年说:新任总经理夏士杰非常能干,现在我们正在克服困难,形势也很好。
一位不愿露名的政工人员说:于志安在这里一直非常专横,独断专行,容不得不同意见,否则就处罚、清除;他出国象跑月票,常出常进,而且特别怪,总是一个人出外,厂里那么多专家、翻译他不带,按他的级别地位,省市也可给翻译人员,他不要,到国外再清华侨当翻译,因此,厂里对他的活动也就缺乏了解,更不好监督,他的行为是不透明的,在国外做些么事,厂内谁也不清楚;于志安总自以为天下第一,谁的帐也不买,市里、省里、部里的关系都搞僵了,特别是得罪了客户,一般说,用户是上帝,可多次有大客户来人想见他他也不见,部里、省里来人他也很少出面,为此失掉了很多用户;于志安的"法度"很严,以重罚治厂,他的话就是"法律",想罚谁就罚谁,连副总经理和公司的"三总"在内,有时就一句话连报告也不打就免了,有个青年工人在食堂工作,晚上加班下来来到厂门口哼了两声流行歌曲,青年人嘛,当然活泼一些,于志安听到说吵醒了他的瞌睡,就凭这降了人家一级工资,你看专横不?到1995年,于志安到我厂整14年,他没有购进过一台新设备,从没搞过职工培训,仅仅是拚老设备,啃老工人的技术,这种做法也影响了我厂今后的后劲,他连现代企业生命线上的两个重要因素都丢了;于志安提出"断奶",他不要上面的资金和贷款,原因是要了,就会受到上面的监督干扰,他为不让别人插手,宁可不要上面给的资金,这种行为也制约了厂里的生产发展;现在工人们都恨他,不论是老工人还是新工人,这是当然的,把厂里的资金卷了跑了,不过工人们觉悟还高,6月份他失踪两个月后,人心虽有躁动,但仍能坚守岗位,等市里任命了新领导后,就稳定下来了;你问现在情况怎么样?好,我厂没有于志安,会搞得更好,去年生产任务在不利形势下全面完成了,今年开年就已订货20部发电机,20部是个什么概念?每部1000多万元,超过两个亿,新年刚开始嘛!于志安的事迟早会暴露,他出外住宾馆,总统包房,搞小姐按摩都有传闻,只是一个人在外头要怎么搞就怎么搞,谁管得了他?为什么他没把家属带出去?有多种原因,他可能也没想到暴露这么快,因意想不到,还没完全达到他的计划安排,有些事没来得及做;于志安这次在国外时,这里发现了他的问题,不知他怎么得到消息的,是不是有人给他通了讯?目前尚不清楚,总之他就是不回来,失踪了;于志安这次只带了个儿子出去,在国外留学;他抓生产是拼设备,没有长远打算,也许他早计划好了,把设备拼垮了,到时他就溜到国外去了,只是在他巧妙的伪装下,不少人没看清他的实质而已!
机修车间一位女青年说:我们恨死于志安了,他把厂里的钱搞跑了那么多,不光我们青年恨他,中年、老年工人也恨;他对我们工人没有一点感情,就是整和罚,又没有任何规定,凭他的口说了算;那天我在厂医院看病,大家都骂他,有的人说,要是看见他吃得了他;我们虽然每月工资发了,但还有些补贴等东西没有,都与他有关;他从不关心我们学习,别的厂都搞职业教育、培训,可提高技术水平,学习新知识,比如电脑等,他从没搞过,只知道压我们、罚我们,把工人当工具、奴仆,哪有一点社会主义大企业领导的形象?
两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女工反映:于志安开头抓生产,发展了工厂,有成绩,也做了不少房子、职工宿舍,我们的住房条件改善了,这是件好事;他其他方面不行,厂里10多年没添一台新设备,说没有资金,他出国考察到处跑,有资金,象走亲戚一样;他处理厂里的大事从来不让别人过问,我们无法知道,只让我们做,一天到晚地埋头做,不
听他的,就对不起,重罚伺候,不论是谁,与他意见不一致,不听他的,哪怕是副厂长、主任,你今天不听他的,明天就把你扒了,他一句话说扒就扒;作风上,虽然没抓住,传说是有的,早就有风声了,无风不起浪嘛!从他的用人也可以看出这点,有个干部作风不好,成天寻花问柳,职工有意见,要求处分他,但于志安说好,不但不处分还重用,这是臭味相投嘛!
一位干部坦言:在"长动",我们有时不知不觉就犯了"错"。前年春节时,于志安在厂里发现有个车间主任在向职工拜年,他莫名其妙就将车间主任免了职;有位外商说要送一台机器给"长动",一位知情的企业领导说那机器运回没有用,花几万元运费划不来,于志安当即就撤了这位领导的职务,事后,这摊废铁确实没有用,花几万元如今还躺在仓库里得占个位置放;于志安处罚人从来没有条款,也不讲分寸,有的职工犯点小事他竟作开除处理,见到"大老板"的人也无不感到人人自危,要说谁敢对他监督什么简直是天方夜谭。
于志安_于志安 -留下的问题
鉴于于志安经济犯罪,出逃国外,1995年12月21日,武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撤销于志安的武汉市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于志安事件"在企业界虽属极个别的现象,但留下的教训和思考却是极深刻的:
在企业领导人的产生方面,于志安何以能集长江动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于一身呢?一定范围权力的高度集中,必然便会导致范围内对该权力监督机制的失灵,这是否就是于志安在"长动"为所欲为,甚至大势变卖国有资产或将其据为己有而难察的直接原因呢?
尽管于志安在经营"长动"集团的过程中作出过突出的贡献,但若与他多年不开职代会,"老子天下第一"不要主管单位,不服上级管辖,不准职能部门监督的行为联系起来看待的话,他还算不算一个优秀企业家呢?他所拥有的种种荣誉难道都是恰如其分的吗?
于志安尽管自己一贯一意孤行,他与周围的群众也已经形成了隔离层,然此情此景下,这种上级不好管,下级管不着的状态又该怎样打破才好呢?有人要求工人们应挑起"主人"的责任,而"长动"的大多"主人"们在于志安跑后的今天都不敢吱声;有人提出应强化党内监督并加强企业家个人的修养,且党内监督和个人修养的具体标准, 尺度和纪律也早已有了,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都早已出台,但现在的问题是应该如何保障其方便操作并拥有良好的操作环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