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直饮水_管道直饮水 -管道直饮水定义
管道直饮水是现有自来水或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优质管材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我国城镇居民多年来一直饮用自来水,但随着工农业和城市的发展,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而排放,使有些江河湖泊污染,也使地表水和地下水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给水处理工艺已达不到安全无毒的水质要求。据对全国44个城市调查,有41个城市的地下水遭受污染,其中污染较高的城市,普遍查出一种或多种有害物质超标。北方有的地区超标率达到25%。
尽管自来水公司和各自来水厂都保证有良好的饮用水水源,生产过程中均作了过滤、澄清、消毒等处理,经水质检测、监控,供给市民的自来水已完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氯气消毒本身又给水造成了污染。自来水出厂后流经漫长的管网,才送到用户那里,有些管道年久失修,造成管外污染物渗入,导致水中含有过量的铁锈等杂质。楼顶水箱污染问题更严重。
为了能让中国的居民能像欧美国家那样喝上打开水龙头就能饮用的优质直饮水,普朗膜投入精力对包括、小区中央净水器、家庭净水器等一系列直饮水设备进行了开发。
公司目前已开发一套直饮水系统在稳定运行,普朗膜研发基地也严格依据《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配套建设有管道直饮水系统。
主要特点:
・水质完全满足并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臭氧消毒,产水为富含溶解氧的弱碱水
・纯物理过程,不添加任何人工添加剂
・能耗低,噪音小,不对生活环境造成任何干扰
・采用卫生食品级材料精工制作,安全可靠
・运行稳定,操作简单
应用领域:
*高星级宾馆直饮水系统
*高档住宅区、别墅直饮水系统
*学校、机关直饮水系统
*水源较差的经济发达地区对水质有较高要求的高知人群
*其他…
管道直饮水流程图
管道直饮水_管道直饮水 -管道直饮水的优越性:
保留现有给水系统的基础上以分质供水的方式,在住宅小区内建设生产直饮水的水处理中心,原水经过深度处理后,再通过由食品级的优质管材组成循环网的方式送至用户,成为可直接饮用的优质水。
管道直饮水_管道直饮水 -管道直饮水特点:
在去除有害物质的同时,又保留人体所需要的微量元素,可供各年龄阶段人士长期饮用。因此管道直饮水是高档次的生活饮用水,而不属于饮料范畴的纯净水(纯水、太空水)、蒸馏水和矿泉水之类。管道直饮水和目前市面桶装饮用水比较,其优点在于卫生、方便、随开随用;24小时循环供水,水质新鲜,口感好;价格只是桶装水的1/2-1/3。这不仅提高了饮水的质量,满足用户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还可节约水资源。
管道直饮水_管道直饮水 -发展管道直饮水的起因
我国管道直饮水的现状可以概括为:“有需求、有效益、有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居民收入有了明显增长之后,对生活饮用水的质量要求逐步提高。然而由于城市自来水水源受到污染和自来水在输送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使得一些城市的自来水水质有所降低,如自来水的感官性状指标中要求无嗅、无味,但上海、广州的自来水有时有明显的异味。这就形成了管道直饮水的供求关系,进而使管道直饮水市场从无到有,并在一些城市逐渐发展起来。
1.1管道直饮水工程效益分析
管道直饮水的直接经济效益和潜在的需求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和房地产开发商,形成了投资“热点”。通过对北京某小区管道直饮水工程的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管道直饮水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的效益情况。该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0.8×104m2,由3栋高层住宅楼组成,有居民656户。管道直饮水系统按3.5人/户、5L/(人・d)、用水量为11.8m3/d设计,总投资为200万元,包括管道费110万元,设备费25万元及安装施工费和其他费用,系统投资折合为10~12元/m2,综合投资<20元/m2。供水能力为24m3/d,采用反渗透工艺,出水中浓水与纯水的比例为1∶1,即以10m3自来水为原料水,可生产5m3纯水,其余5m3水(浓水)排放掉。设备的使用寿命按30年考虑(一般是15年),用水量按12m3/d计,则整个系统的效益分析如下:
①总投资为200万元。
②自来水费为2元/m3。
30年水费合计为51.84万元。
③电费为0.4元/(kW・h)。
设备每天工作12h,耗电量为72(kW・h)。
30年电费合计为31.104万元。
④管理费用、维修费用及其他用料费用合计为58.096万元。
30年总费用为341.04万元。
合计制水成本为0.026元/L。
纯净水售价为200元/m3,赢利为173.68元/m3。
年赢利为173.68×129600/30=75万元。
30年赢利为173.68×129600=2251万元。
由此看出,管道直饮水的成本不到0.03元/L,而售价却是0.20元/L,是成本的6倍多。实际上在所考察的小区中,售价200元/m3是便宜的,上海、广州和深圳的价格一般在300~350元/m3。
1.2价格优势
由于直饮水的价格介于自来水与桶装水、瓶装水的价格之间,因此有很大的价格优势和发展空间。例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自来水的价格分别是2.00、1.51、0.70和1.50元/m3,而市场上出售的桶装水和瓶装水的价格一般是0.67元/L和3.60元/L。三种水价间的差距为直饮水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如对于饮用者来说,饮水量按5L/d计,则其水费也就是1~2元/d,一个月的水费最多也就是60元,由于饮用的绝对量比较小,所以并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经济负担;对于投资者来说,成本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距较大,效益十分明显,如果有一个合理的规模,则赢利水平相当可观。
管道直饮水_管道直饮水 -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以下简称管道直饮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管道直饮水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管道直饮水水质、水质检验、工程建设和设备、供水单位、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管道直饮水是特定条件下的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凡从事管道直饮水设计、施工、供水和管理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管道直饮水水质卫生要求
第五条管道直饮水按照水源和水处理工艺的不同,分为管道饮用净水、管道饮用纯净水和其他类型的管道直饮水。管道直饮水用户龙头出水任何时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
管道饮用净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一般水质处理器》水质要求,其中色度≤5度、浑浊度≤1NTU、耗氧量≤2mg/L、细菌总数≤50CFU/ml;纳滤处理装置的出水还必须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要求。
管道饮用纯净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反渗透处理装置》出水水质的要求,浑浊度≤0.5NTU。
其他的类型直饮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卫生规定及本规范的规定,保证供水水质达到卫生安全的要求。
第六条供水单位必须按照水处理工艺和供水类型制定企业标准,明确水质指标要求,并向用户公示。
第三章管道直饮水水质检验
第七条为确保管道直饮水水质卫生安全,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必须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
第八条检验项目及频率规定如下:
日检验项目:色度、浑浊度或电导率、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消毒剂残留浓度、细菌总数等。
周检验项目:耗氧量、总大肠菌群,以及与水源和水处理工艺及材料有关的检验项目。
年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中表1常规检验项目、表2非常规检验项目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企业标准规定的项目(全项目检验)。
更换与水接触材料后应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
第九条采样点的设置,以每个独立供水系统为单位。日、周检验应分别在原水、成品水、用户点、回流(折返)处取样。
用户点数按小于500户设置2个,500-2000用户时每增加500户相应增加1个取样点,大于2000用户时每增加1000户相应增加1个取样点。用户点应选在各区域的管道最远端。
年检验样品应在管道最远端取样。
第十条在新建、改建、扩建管道直饮水工程、原水水质发生变化、改变水处理工艺、停产30天后重新恢复生产、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按第五条要求的项目进行用户水的检验。
第十一条水质检验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执行。
第四章管道直饮水工程和设备的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直饮水工程的选址与布局、水处理工艺和设备、供水和管道系统、水质和管理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卫生审核,符合本规范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条管道直饮水工程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施工和管理,竣工后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评价和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经卫生许可后方可供水。
第十四条制水间必须符合下述要求:
不得与中水、污水处理、有污染物品堆放的房间相邻,严禁有与制水无关的管道通过,不得设置卫生间。
面积应满足生产工艺的卫生要求,建筑物结构完整。应有更换材料的清洗消毒设施和场所。
应配置更衣室,室内应有衣帽柜、鞋柜等更衣设施,并配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地面、墙壁、天花板应使用防水、防腐、防霉、易消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地面应有一定坡度,有废水排放系统。具有防蚊蝇、防尘、防鼠等设施。门窗应采用不变形、耐腐蚀材料制成,并有上锁装置。
独立设置的封闭间,须配备机械通风设备和空气消毒装置。
采用紫外线空气消毒者,紫外线灯按30W/10-15m2设置,离地2m吊装。
第十五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必须根据原水水质进行配备,确定合理的处理工艺流程。处理工艺中必须有水质消毒措施。
选用紫外线消毒者,紫外线强度应大于70mW/cm2;臭氧消毒者,成品水中臭氧残留浓度不小于0.05mg/L;二氧化氯消毒者,成品水中二氧化氯残留浓度0.01-0.05mg/L。
第十六条管道直饮水工程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选配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或电导率)、pH值等项目专用检验设备或在线实时检测仪表。
第十七条管道直饮水输水管道不得与市政或自建供水系统直接相连。
第十八条管道系统应设回水管,达到动态循环,循环回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进入供水系统;应设置放空排水阀,排气阀应有滤菌、防尘装置;排水口应有防污染措施;应设立水质采样口,专用采样口应设安全装置。
第十九条成品水贮水容器应有空气过滤装置。
第二十条供水系统的水质处理设备、消毒设备、输配水管材、管件、涂料和内衬、化学处理剂等与饮用水接触的设备和材料必须卫生安全,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水处理材料必须具有卫生安全合格证明。
第二十一条所有与水接触的材料或设备,均应清洗后才能安装。供水管网安装后必须进行全管网的清洗消毒。
第五章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二条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供水单位应有经培训合格的供、管水人员,负责管道直饮水系统的管理、日常保养维护、供水和水质检验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供水单位应有检验室,配备相应检验设备、仪器。开展常规(日、周)检验工作,做好水质检验记录,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年度检验项目可委托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二十五条供水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卫生管理档案。制定相应卫生管理制度和生产技术卫生规程,明确管道直饮水管理、生产和检验各过程中的职责与卫生要求。
第二十六条供水单位必须向用户公布管理制度、管理责任人、投拆电话。每日公布日、周水质检验及抽检结果,每季度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供水单位必须编制用户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有卫生要求及其注意事项,不得宣传保健和治疗功能。
第二十八条供水单位应根据水质和设计要求及时更换过滤、吸附等水处理材料。保证管道直饮水每天定时循环或全天循环。定期清洗、消毒管道。
第六章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九条直接从事管道直饮水的检验、生产、维护等有关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管道直饮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第三十条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
第三十一条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制水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鞋,洗净双手;不得进行有碍管道直饮水卫生安全的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管道分质直饮水(简称管道直饮水):是指利用过滤、吸附、氧化、消毒等装置对需要改善水质的集中式供水(或其它水源水)作进一步的净化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直接饮用的水。
管道饮用纯净水:是通过反渗透、蒸馏等净化处理方法(脱盐率>95%)制成的管道直饮水。
管道饮用净水:是通过微滤、超滤、纳滤等净化处理方法制成的管道直饮水。
管道直饮水供水单位:从事管道直饮水管理、供水、维护、检验、经营等工作的单位
第三十三条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管道直饮水_管道直饮水 -管道分质供水设备应用范围
一、可用于大型公共场所。二、公寓、学校及机关单位办公写字楼都可应用。
三、宾馆、会所等楼宇均可使用。
四、新旧住宅生活小区、楼宇等都可应用。
管道分质供水设备主要用于供应纯净水,其设计理念是在自身具备先进技术的条件下,保证设备稳定运行,为用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品质纯净水。这种设备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且应用效果非常理想,即可提供饮用纯净水,同时又可以提供生活用水,在保证饮水安全的同时,又降低了水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