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起公布。第一批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0个镇;第二批2005年9月16日公布,共34个镇;第三批2007年6月9日公布,共41个镇;第四批2009年9月19日公布,共58个镇;第五批2010年12月13日公布,共38个镇。
历史文化名镇_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公布
称号的公布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评选与公布工作,以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以部际联席会议形式对专家委员会的评议的意见进行审定后,以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名义进行公布。
称号的管理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实行动态管理。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获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的镇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护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建设部会同国家文物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经取得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的镇进行检查。对于已经不具备条件者,将取消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称号的保护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五批共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其中名镇181个,名村169个,分布范围已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反映了我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聚落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日益关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利用已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源泉,成为塑造乡村特色、增强人民群众对各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满足社会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在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保护先进文化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历史文化名镇_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第一批)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第一批)
01.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02.江苏省苏州昆山市周庄镇
03.江苏省苏州吴江区同里镇
04.江苏省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