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瑶,人名,在中国古代有明朝官吏,官至左侍郎。石瑶,女,毕业于北京大学。2007年7月20日,湖南红网的一则短消息这样写道:“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09年9月30日,湖南邵阳市中院对湘西州原州长杜崇烟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杜崇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刑10年。
北大女生石瑶照片_石瑶 -明朝官吏
石瑶[明](公元?年至一五二八年)字邦彦,稿城人,生年不详,卒于明世宗嘉靖七年。从李东阳受业,为东阳所特许。成化二十三年,(公元一四八七年)与同登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正德间,累官礼部左侍郎。廷臣谏南巡,将被祸,瑶疏救之。世宗立,迁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数有谏争。帝大愠,瑶遂致仕,归装惟朴车一辆而巳,人都叹异。卒,谥文隐。隆庆初,改谥文介。瑶诗文平正通达,具有茶陵之体。撰有熊峰集十卷,《四库总目》行于世。
北大女生石瑶照片_石瑶 -其它介绍
人物简介
相关人物
据相关媒体记者对石瑶的采访了解到:石瑶,湖南人,毕业于湘西州民族
中学,后到北京大学读艺术学系,长相中等,不算美貌,个性比较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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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事件是有人背后指使?
性丑闻
2007年7月20日,湖南红网的一则短消息这样写道:“7月16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接到该州州长杜崇烟报案,称其在网上发现‘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奸污’的帖子,对他进行诽谤,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现任州长在其所管辖行政区内的公安部门报案,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一个触发广泛联想的新闻事件,而网友们细究之下发现,引爆这一蹊跷报案导火索的,是北京大学一名叫石瑶的女大学生。杜崇烟所称的帖子,即网友们所提到的《州长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北大女生》。
真相
随后有人称石瑶并非那么纯洁,在校期间也结交过一个有夫之妇,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出示了石瑶写给那有夫之妇的情书。2007年4月初,媒体报道:一个叫陈宝亮的人在网上发帖,称杜崇烟于2007年1月22日晚奸污北大女生石瑶;2007年7月22日,北京海淀警方宣布,“州长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已被证实是谣言,发帖者陈宝亮因涉嫌诽谤已被刑事拘留。
事件背后
《凤凰周刊》记者邓飞是最早调查杜石纠葛的媒体记者。他在相关文章中称,2007年1月22日晚,正在北京出差的杜崇烟,通过石瑶的母亲约石瑶晚上在北大附近的一个宾馆见面。“据石瑶说,杜进入房间后突然向她表白心迹:‘我挺喜欢你的,我儿子不爱你我都爱你了。’随后,这名州长就像一头疯狂的野兽,一把把她扔在床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这一夜发生的事情,有媒体在表述时使用了“强奸”的字眼,但更多媒体在转述时称为“一夜情”。检索当年的网络热帖,人们至今仍可以看到此事发生之后一条清晰的发展轨迹:网络发帖、录音事件、杜崇烟报案、电视台“播出”杜石对话音频(2分钟录音)、杜崇烟被“双规”。
虽然至今(截止2009年10月16日)没有证据表明杜崇烟落马与上述网络事件有关,但一个客观的事实是,2007年11月30日在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式上,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罢免杜崇烟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决议。
据悉,当年的相关通报称杜崇烟搞权色交易,涉及重大经济问题,他还曾任凤大公路项目(发生凤凰大桥垮塌事故)总指挥长。
2009年9月30日,湖南邵阳市中院对湘西州原州长杜崇烟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杜崇烟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刑10年。杜崇烟是因“性丑闻”落马的,但是人们所关注的“强奸”“一夜情”“情妇”等情节,没有出现在判决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