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flash point)是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石油产品,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品,如柴油、润滑油。挥发性高的润滑油在工作过程中容易蒸发损失,严重时甚至引起润滑油粘度增大,影响润滑油的使用。一般要求可燃性液体的闪点比使用温度高20~30℃,以保证使用安全和减少挥发损失。
闪点_闪点 -科技名词定义
闪点中文名称:闪点
英文名称:flash point
定义: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所属学科:电力(一级学科);燃料(二级学科) 本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闪点_闪点 -简介
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或者将可燃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会发生一闪即燃的闪燃现象,叫闪燃。发生闪燃时的固体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闪点就是可燃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温度的升高,燃油表面上蒸发的油气增多,当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一定浓度,以明火与之接触时,会发生短暂的闪光(一闪即灭),这时的油温称为闪点。测定闪点的方法有开口杯法和闭口杯法两种,开口杯法测定的闪点要比闭口杯法高15―25℃,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敞口容器中,油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10℃;在压力容器中加热则无此限制。
当油面上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从防火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些,两者的差值大些。而从燃烧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小些。
闪点_闪点 -意义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石油产品,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品,如柴油、润滑油。挥发性高的润滑油在工作过程中容易蒸发损失,严重时甚至引起润滑油粘度增大,影响润滑油的使用。
一般要求可燃性液体的闪点比使用温度高20~30℃,以保证使用安全和减少挥发损失。
闪点_闪点 -影响因素
闪点的高低,取决于可燃性液体的密度,液面的气压,或可燃性液体中是否混入轻质组分和轻质组分的含量多少。可燃性液体使用过程中若闪点突然降低,可能发生轻油混油事故或水解(对某些合成油而言),必须引起注意。
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
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敞口容器中,油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10℃;在压力容器中加热则无此限制。
当可燃性液体液面上挥发出的燃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
从防火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些,两者的差值大些。而从燃烧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小些。
化合物闪点查询方式:
化工空间网可以按照名称、简称、CAS号查询化合物闪点。
闪点_闪点 -应用
临界点
临界点是指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汽与火焰接触发生瞬间闪火时的最低温度。油品越轻,闪点越低。
当油面上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
危险等级
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来划分的,闪点在45℃以下的叫易燃品;45℃以上的为可燃品。从闪点可判断油品组成的轻重,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安全性质
闪点是表示石油产品蒸发倾向和安全性质的项目,闪点越高越安全。在储存使用中禁止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加热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低于闪点20~30℃。
油品更换
在油品使用过程中,闪点也有重要意义。例如:使用中的发动机油闪点显著降低时,说明发动机油已受到燃料稀释,应对发动机进行检修和换油。
油品选用
选用润滑油时,应根据使用温度考虑润滑油的闪点高低,一般闪点应比使用温度高20至30度,以保证使用安全和减少挥发损失。美孚车用机油系列的闪点都很高,一般都在200度以上。(此段话详见《润滑材料与润滑技术》第30页)
防火等级
闪点是表征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一项重要参数,在消防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闪点是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重要依据,是甲、乙、丙类危险液体分类的依据。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厂房和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防爆设施等的确定和选择要根据闪点来确定;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防火间距,可燃和易燃气体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等也要以闪点为依据。此外闪点还是选择灭火剂和确定灭火强度的依据。
区分液体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分为了三大种类。即: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重油、柴油、润滑油等)
闪点_闪点 -测量
基本方法
测定闪点的方法有两种:开口闪点(GB/T267-88)和闭口闪点(GB/T261-2008)(或者称为开杯闪点,闭杯闪点)。前者与ASTMD92-73及IP34-75等效,又称克利夫兰得开杯试验;后者又称宾斯克-马丁闭杯法,根据ISO2719:2002重新起草【替代GB/T261-83(根据ISO2719:1973制定),与ASTMD93-73和IP36/67(75)等效性待考证】。一般闪点在150℃以下的轻质油品用闭杯法测闪点,重质润滑油和深色石油产品用开杯法测闪点。同一个油品,其开杯闪点较闭杯闪点高20~30℃。
开口闪点
用规定的开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开口闪点,以℃表示。常用于测定润滑油。
按GB/T267-88标准方法测开杯闪点时,把试样装入内坩埚到规定的刻度线。首先迅速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慢升温,当接近闪点时,恒速升温,在规定的温度间隔,用一个小的点火器火焰按规定速度通过试样表面,以点火器的火焰使试样表面上的蒸汽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作为开杯闪点。继续进行试验,直到用点火器火焰使试样发生点燃并至少燃烧5s时的最低温度,作为开杯法燃点。为了测准闪点,必须严格控制操作条件,尤其是升温速度。该方法重复性(同一操作者用同一台仪器重复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8℃;再现性(两个实验室对同一个样品进行检测)结果之差不得大于16℃。闭杯法的精密度则高一些,其重复性结果之差不得大于2℃/5.5℃(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