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迷信一词是由“封建”和“迷信”两个词组合而成。
封建迷信介绍
封建迷信一词是由“封建”和“迷信”两个词组合而成。封,《辞海》第一个解释是“帝王把土地赐给臣子。”“建”,是创立、设置和竖立的意思。“封建”二字在《辞海》中没有单独的词条,在多数场合是“封建制度”、“封建思想”、“封建主义”、“封建社会”等词的简略,如“反帝反封建”、“反封建反迷信”、“这个人很封建”等。迷信是指人类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应。它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暂时无法解释,便认为在人世之外,还存在“上帝“、“佛祖“、“鬼神“等在主宰着人的命运。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二种群众性的错误认知,是愚昧落后的表现。
本来“封建”同“迷信”分别是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两个概念的省略,例如,毛主席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一节中有这样的话:“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科学的。他是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一致。在这一点上,中国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能够和中国还有进步性的资产阶级的唯物论者和自然科学家,建立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667页)。在这里,毛主席提出的“反封建反迷信”的概念,是指提倡民主,反对封建;提倡科学,反对迷信两个不同概念的省略。因此,在毛主席、周总理的著作和《邓小平文选》三卷中,都没有使用“封建迷信”这个概念;在党的有关宗教工作的正式文件中,例如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中共中央[1991]6号文件中也没有使用封建迷信这个概念。可见,封建迷信这个概念是不科学的,至少是不准确的。至于从什么时侯开始将“封建”与“迷信”这两个互相不能修饰、其内函和外延皆有很大差别的概念组成一个概念使用,并以论传论,以至高频率地在大众媒体中广泛使用,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什么是封建主义?封建主义主要是一个思想政治概念,其核心是扼杀人的独立性“不把人当人看待”,通过各种途径宣扬妈性与忠君,宣扬大多数对个别人的依附,顺从。(参见《中国经济时报》1997年7月30日)因此,如果勉强将“封建迷信”作为一个概念使用的话,它应当只是思想政治范围内的迷信,顾名思义大概有三种理解:
第一种: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产生的迷信,这种理解从字面上讲符合边辑,但是在实践中有很大的片面性。虽然抽答、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等观念,主要产生在原始社会和妈隶社会漫长的历史时期,虽然在封建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完善,但是这些活动本身,并不具有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也不是封建社会独有或特有的社会现象,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和各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包括我国社会主义初组阶段中都同时存在。在当代尤其《人体生物节律学》问世,解开了命运形成的机理,其实命运是客观存在的。因此,用封建一词来定义抽签、打卦、看相、看风水等迷信活动是不确切的,也是错误的。
第二种: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迷信,好对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思想意识和文化态盲目崇拜和信奉的思想行为。如19世界30-40年代,在法国、英国等国流传的以法国维尔纽夫――巴尔热蒙(Jean-paul-AL-ban Villeneuve-Bargemont,1784-1850)等为代表,宣扬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贫困是因为封建社会被推翻的缘故,把封建社会的专制制度描绘成能“拯救世界”的唯一政治制度要人们信奉和拥护,就是一种迷信封建?具有封建性质的迷信活动,即迷信活动本身带有封建性质,例如,前苏联对斯大林的个人迷信,就带有封建主义家长制和封建专制主义性质的迷信;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我们党对封建主义特别是对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绅恶霸进行了最坚决最彻底的斗争,在反封建斗争中养成了优良的民主传统;但是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这就提供了一种条件,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也就使党和国家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党员必读》第1902页)由此可见,“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推行现代造神运动,制造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把人们思想束缚和禁锢起来,为他们推行封建家长制、甚至推行法西斯主义服务,就属于封建主义性质的迷信活动。
把迷信与封建迷信混为一谈,就抹杀了两者间的基本区别。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封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复存在,封建主义经济基础也早已被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所代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他们所想念或者从事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驱鬼、跳大神等活动,不属于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反映;而是在消除了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情况下,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的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的一种纯民间、民俗性质的活动,既没有封建主义的阶级基础,又没有封建主义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因此,此类迷信活动与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它不具备社会的本质特征,也不是封建社会独有或者特有的社会现象。(参见《宗教》1996年3、4期)。
综上所述,“封建迷信”一词既不能包涵广主外“迷信”一词的内涵和外延,又不能包涵我国当代约定俗成的狭隘意义上“迷信‘的内涵和外延。所以,用“封建迷信”一词概括我国当代社会上存在的抽签、打卦、算命、看相、看风水等迷信活动,则有失偏颇。
封建迷信的危害
人们从事迷信活动的原因主要有:
1.消灾降褐。企图以求神拜佛、烧香叩头、驱魔赶鬼等方式,来为自己为亲人消灾解难,化凶为吉,带来福运。
2.摆脱困扰。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遭到重大精神打击之后,变得心灰意冷、悲观绝望,便想以此来逃避现实。如有些人在失恋后出家当尼姑或和尚。
3.心理安慰。有些人企图通过迷信活动来弥补一些无法挽回的过失,求得心灵上的慰藉。其突出表现如通过做道场、请法师来对死者进行悼念,追悔对死者生前照顾不周。
迷信活动的种类及表现:
1.传统世俗迷信。相信某些活动、仪式、数字、自然现象、日期会带来好运气,忌讳某些数字、现象并尽量避免。例如许多地区都认为听见喜鹊叫,必有喜事到。因此,当听见喜鹊在自家屋前屋后叫则满心欢喜,而听见乌鸦或猫头鹰叫,则认为是恶的前兆,一般认为是将要死人了,惶惶不安;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国有些地区则认为“36,,不吉利,36岁是人生的一个“结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因此在过36岁生日时,亲戚朋友都要来好好庆祝一下,帮助他顺利度过这一年。许多人虽然知道这些做法无任何道理,却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2.鬼神迷信。认为世间存在神仙和妖魔鬼怪,或相信生物具有超乎自然的“灵魂“或精灵,它们对自然现象(风雨雷电旱涝)和人类的生老病死有控制能力。例如有的人生了病或受了惊,便认为是妖魔附体,不去看医生,而是请法师巫婆来驱妖避邪。有的认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每年要定期祭拜,以求保风调雨顺,出现了旱灾或涝灾,便是得罪了天神、龙王爷,使之发怒,是对人们的一种惩罚等。
3.人体功能迷信。以个别偶然现象为依据,认为某些人具有超越自然的神奇功能,如相信气功师“末L先知“,能预测水灾、地震,预测他人未来等。
4.特殊的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