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1946年4月出生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电化学专业。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2012年任职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天津实际,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陈冀平_陈冀平 -人物简介
陈冀平
陈冀平,男,汉族,1946年4月生,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电化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1994年1月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副部长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5年12月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正部长级);1997年1月起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陈冀平_陈冀平 -人物履历
1969.09――1970.08,留校待分配
。
1970.08――1978.09,北京化工机械厂可控硅车间技术员、班长、团委干事、厂办调研组组长、宣传科科长(其间:1977.01―1978.02在北京市委党校理论班学习)
。
1978.09――1983.08,北京市化工局宣传处干部
。
1983.08――1985.10,中共中央组织部干审局二处副处长,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组长
。
1985.10――1993.0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正局级秘书,1991.06兼中共中央政法委研究室主任
。
1993.03――1994.01,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
1994.01――2005.12,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副部长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
2005.12――,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正部长级)
。
1997年1月起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0年2月起兼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
。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2011.11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
。
2011年11月27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上,全体选举通过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为常务副会长
。
2012.2.28---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陈冀平_陈冀平 -相关信息
陈冀平以法治保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如何理解这一表述?记者就此采访了十八大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陈冀平。
陈冀平认为,报告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增加了“法治保障”。这一表述具有十分独特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把握和高度重视,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是执政兴国的基本方略,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陈冀平说,“法治保障”必然使社会管理格局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这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社会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陈冀平说,社会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就。当前,我国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应当看到,社会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而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须改进和加强的地方。
“如何把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用法治保障社会管理创新顺利进行,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复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陈冀平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键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要加强科学立法,要认真总结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制定和完善与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社会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要加强严格执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依法办事,用法律规范社会管理的日常工作;三是要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要强化司法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要扩大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陈冀平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2011年7月28日至29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天津滨海新区就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调研。陈冀平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天津实际,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其间,陈冀平参加了由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主持召开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并先后到滨海新区流动人口服务大厅、开发区康翠社区、新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商务区“建设者之家”、顶新集团、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产业园和“天河一号”超级计算机中心等进行调研。陈冀平对滨海新区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等情况给予高度评价。陈冀平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通过强化服务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加强管理更好地体现服务;要把“服务为先”理念贯彻到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去,保障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解决好“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努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从更好地服务群众入手,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加强群众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陈冀平强调,完善社会管理格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社会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发挥好政法综治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引导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的整体合力;要积极探索对新经济、社会组织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加强引导,完善服务,建立部门联动和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其依法、有序开展活动,充分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分担社会管理职责。陈冀平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按要求规范和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重点推动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要立足滨海新区实际合理搭建综治工作平台,发挥综治工作优势,建立完善网格化服务模式和立体治安防控体系;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继续深化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