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2009年11月25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正式开收。出租车是否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关键是看出租车计价器上显示的公里数,而不是看打车金额是否超过10元的基价。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_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征收范围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7元起步价以内的乘次不适宜开征,因为7元再加收1元,相当于提高起步价,等于提高基础运价,而基础运价的调整需要听证。就征收方式而言,1元将由司机向乘客直接收取,而不是通过改表,司机也无须上缴。为此,有不少司机已经在担心收不到1元。具体收法是,目前已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车,使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作为收取燃油附加的收款凭证,装有税控打印发票的出租车单独撕1元燃油附加费的发票给乘客。暂未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汽车使用印有出租汽车公司名称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统一车票》作为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收款凭证,在原来票值上多撕1元给乘客。
广东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有关人士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属于价格范畴,是出租车运价的一部分,由出租车经营者收取,收取对象是乘客,收费收入直接归出租车经营者。而是否需要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燃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当地的实际决定。确需开征的地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就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方式、标准和具体执行时间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广东各地将及时停止收取。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_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征收原因
2012年以来,受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的影响,广东省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统计显示,今年广东省成品油五次调价使广州出租车每车每月燃油成本增加739元,一辆出租车月净收益由4036元降至3297元,以一辆车两个司机计算,人均月减收370元。为此,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出台政策明确,广东省各地可向乘客开征燃油附加费。出租车燃油附加费_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各地政策
广州政策
2009年11月25日, 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正式开收。出租车是否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关键是看出租车计价器上显示的公里数,而不是看打车金额是否超过10元的基价。市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交通委和市发改委的文件规定,超过基价公里数即按实际行程超过3公里的标准征收费用,并不受计价器上显示金额影响。
如果因为堵车,计价器上显示金额已经超过10元,但实际里程未超3公里,在这种情况下,出租车司机也不能收取燃油附加费,否则就属于乱收费行为,乘客可以投诉。
北京政策
随着国家下调成品油价格后,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从12月5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从3元/运次降至2元/运次,恢复到今年6月18日前的水平,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北京市发改委表示,2012年以来,随着国际油价频繁波动,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整。根据国家油价调整幅度和影响,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随之调整了3次。9月29日起,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为3.00元/运次,加收范围仍为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的乘客。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北京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于11月16日起下调,根据此次油价下调幅度和影响,按照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要求,定于12月5日起降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下调至2元/运次。至此,全年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随着油价波动共进行了“2升2降”的动态调整。
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后,将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运营服务质量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确保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不执行降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降价政策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