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经专家论证通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颁布的目录是经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等7个部门确定的专家小组对药品进行分类并拟定备选目录,由全国1000多名专家投票遴选等严格程序产生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和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是保障职工基本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措施。
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经专家论证通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颁布的目录是经劳动保障部、国家计委等7个部门确定的专家小组对药品进行分类并拟定备选目录,由全国1000多名专家投票遴选等严格程序产生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和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是保障职工基本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重要措施。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_《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简介
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其中西药913个品种,中成药575个品种,民族药47个品种。中药饮片部分包括28种和1个类别的单方或复方使用都自费的药品以及101种在单方使用情况下自费的药品(该类药品实行排除法,凡列入目录内的均自费)。西药、中成药分甲、乙两类,甲类西药327个,中成药135个;乙类西药586个,中成药440个。基本医疗保险要支付费用的药品,职工个人都要按照各统筹地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负担部分医药费用,乙类药品价格一般比甲类药品高,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也高于甲类。自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制定。甲类药品全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调整,乙类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正式颁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使用目录上的甲乙类药和目录之外的中药饮片均可按各地规定的比例报销。目录上的西药和中成药分甲、乙两类,甲类药品种由全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变动;乙类药品种各省区市有15%的调整权。乙类药一般价格比甲类药高,个人支付费用的比例也高于甲类药,具体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制定。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_《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特点
职工医疗保险起付线
新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过去公费劳保医疗用药目录相比,具有如下特点:①两个基本“重合”,即各省区市现行的公费、劳保医疗药品目录中,80%以上的药品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重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90%以上的药品与《国家基本药物》重合。②两个“增加”,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与现行全国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比较,西药和中成药分别增加了15.9%和8.1%,西药中合资及进口药品的比例略有增加。③一个“提高”,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近几年上市的疗效好的新药、新剂型替换了一些老药、老剂型。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_《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原则
这次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坚持了5条原则:保证职工用药安全有效;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鼓励和支持医药科技进步;坚持新旧用药办法平稳过渡;坚持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_《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
中国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从2005年8月1日起,《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定价权下放到地方,由各省自主定价。在此前,《医保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实行的是国家统一定价,乙类药品则由国家制定一个指导价,地方的定价可在5%的范围内浮动。今年国家发改委公布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品种数量由原来的1500种左右扩大到2400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