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消费税是指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纳税范围
烟草消费税
财税[2009]84号规定: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5%。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的,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分类标准
财税[2009]84号规定:价格70元/条(含)以上的为甲类卷烟,其余为乙类卷烟。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从价税率
财税[2009]84号规定: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的消费税税率调整为36%。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历次调整
烟草消费税是消费者对烟草的购买所课征的税。中国卷烟消费税共经历了四次大调整。
1994年以前,烟草业与其他行业一样统一征收60%的产品税;
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将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并新增了消费税种,1994年各类卷烟按出厂价统一计征40%的消费税;
1998年7月1日,为促使卷烟产品结构合理化,对卷烟消费税税制再次进行改革,调整了卷烟消费税的税率结构,将消费税税率调整为三档,一类烟50%,二、三类烟40%,四、五类烟25%;
2001年6月1日起,对卷烟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和税率进行了调整,实行从量与从价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即按量每5万支卷烟计征150元的定额税,从价计征从过去的三档调整为二档,即每条调拨价为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
2015年5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中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烟雾危害
专家最新研究表明,室内烟草烟雾带来的危害往往大于室外自然雾霾。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教授则在一场研讨会上披露,“十一五”中国控烟履约“收效甚微”,中国亟须进入“全面控烟”时代。
2013年1月31日,环保部已接力中国气象局,罕见地连续三天公开通报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情况。截至31日上午10时,在过去的24小时内,济南、西安等城市空气质量仍为六级,属严重污染;北京、石家庄、天津、郑州、长沙、成都、沈阳、长春、哈尔滨等城市空气质量为五级,属重度污染。
北京市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重大传染病专家委员会委员崔小波教授和首都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学教研室牛丕业老师近期发布的一项室内实验研究成果显示,在首都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实验室完成的二手烟雾检测实验中,在35平方米的室内密闭环境中,在距离吸烟者3米的情况下,第二名吸烟者点燃卷烟时,室内的PM2.5的浓度将从第一支烟点燃后的400微克/立方米,蹿升到800-1200微克/立方米。当第三名吸烟者加入时,该污染值会上升到200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重污染状态。
与室外大气不同的是,室内PM2.5首要来自于吸烟所造成的污染。如同水往低处流,在封闭空间内,PM2.5在一定时间内(从几分钟到几小时不等)会扩散到整个屋子,最终导致室内所有地方的PM2.5浓度上升,所以,区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说PM2.5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那么二手烟也会杀死人。首先是心脏和肺部有病的病人、然后是老人和尚未发育完全的儿童。短期暴露于高浓度PM2.5环境中,容易导致的健康影响包括:心脏病和肺病病人的过早死亡、非致命的心脏病发作、增加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的急诊和住院量、导致儿童和哮喘病人的肺功能变化,等等。从人体健康的角度讲,PM2.5浓度超过100微克/立方米就属于“危险值”了。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控烟收效
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调整烟产品生产环节消费税政策,并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但由于税收的提高并没有导致价格的相应提高,未对烟草消费产生影响。此外,中国烟草制品的税负和价格与国际水平相比,仍然偏低。
有学者在会议期间发布的另一份报告显示,2005年,烟草行业的利税总额和保守估计的吸烟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相抵,所带来的社会净效益为负的126亿元;2010年,烟草产业带来的社会负效益已经扩大到618亿元。
除影响人体健康,尽管烟草生产企业已经基本实现集约化生产,生产设备全球领先,甚至拥有花园式园区,但是上游的烟草种植、简单加工和处理行业分散在农村地区,烟农的粗放式经营会加大烟草行业的环境隐患,如废水、废气、废渣等直接排放到大自然。
烟草行业的烟叶种植环节开展了一些节能减排方面的研究:一是大规模的传统小烤房改造为密集烤房,增加单座烤房可烘烤面积和烤能,提高能效;二是烘烤工艺改进,提高能效;三是能源替代研究,如烟杆等废弃物压块,用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用太阳能烤烟等。上述措施都处于研究阶段,未进行大规模应用。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控烟规划
2012年12月,工信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局八部门联合编制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全面控烟”应是控需求和控供给双管齐下的控烟战略,在供给端,要使其烟草产业产值、利润、税收不断减少,其中就包括减少地方政府对“烟草财政”的依赖。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姜成康近日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说,2012年全行业实现工商税利8649亿元,同比增长15.7%。全年上交国家财政7166亿元,同比增长19%。记者发现,这一增幅高于2012年全国完成税收总收入12.1%的同比增幅,也高于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8%的同比增幅。
中国既是吸烟人口大国又是烟草财政大国。在这样一个大国推动控烟,难度空前。呼吁应逐步降低烟叶税直至取消烟叶税,减少地方政府推动烟叶生产的财政激励,代之以让农民自己做出种植决策。同时,对于因烟叶税、增值税、营业税减少而财政收入受到影响的烟草产区地方政府,中央政府通过贷款和转移支付予以补偿。
尽管控烟已经上升为国家规划,在2013年1月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何泽华要求,要促进烟农增收和零售客户盈利水平不断提高。还要着力培育2个年产量在500万箱、3个300万箱、5个200万箱以上的品牌。
控烟型财税政策的设计,应该进一步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使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功能都有所体现。
烟草消费税_烟草消费税 -专家建议
一位财税系统专家透露,过去的控烟税收政策主要聚焦于消费税调整,但消费税属于中央税,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因此地方控烟不太积极。建议以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的“构建地方税体系”为突破口,在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方面,对烟草工业实行差别化税率,一方面提高烟草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并压缩其利润空间,另一方面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及其控烟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