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体制是指以市场机制作为配置社会资源基本手段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是高度发达的、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大商品经济,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经济资源商品化、经济关系货币化、市场价格自由化和经济系统开放化。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指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只能作为经济运行的调节者,对经济运行所起的作用只是宏观调控。按照这一基本原则,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进一步勾画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轮廓,即“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主要是抓好互相联系的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第三,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控制和调节经济运行。
市场经济体制_市场经济体制 -发展历史
第一阶段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一阶段是1979―1982年,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管理原则。
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国民经济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辅助作用”(P141)。由此开始,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市场经济)不再被视为两个截然对立的东西了。党和政府认识到两者必须结合,但在结合中不是平等的结合,而是有主与次的问题,即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有个“排座次”的问题。
1981年11月,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吸收和采纳了上述思想,并上升到相当高度,认识到“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关系,是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Pl029)。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应当是:在坚持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国家在制定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和运用价值规律”(P1028)。报告还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设想了“四种类型”企业,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生产的骨干企业;二是既按市场变化又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生产的企业;三是大部分产品按国家计划生产的企业;四是大部分产品由企业按照市场变化组织生产(P11029)。在这一阶段,关于“实行政企分工,扩大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单位”(P1029)的“设想”被大力推行,在企业中实现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原则。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管理原则,指出:“正确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是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要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各自的范围和界限。”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市场主体开始形成,市场机制逐渐发生作用,市场开始成为配置资源的重要补充手段。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在此原则下,中国沿着放权让利、双轨并行,计划与市场结合的方向进行改革。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允许个体,私人和“三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放开了一块市场经济;在公有制经济的经营形式方面,农村集体经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小企业实行租赁制,国营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承包制和若干企业的股份制试点,减少了国家指令性生产和物资分配计划的种类;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方面,权力下放特别是推行财政大包干制度,大大增强了地方的财政和财力。
但是,总的看,“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还是传统计划经济的派生物。直接的指令性计划仍被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和整个经济运行的基础,市场调节只是从属的、次要的;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板块”式拼凑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市场”是被恩准在计划经济的总框架内运行的。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1983―1986年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决定铲突破把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利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确定了中国经济体制的4个基本点:”第一,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第二,完全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三,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P568)
按照这一基本原则,198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进一步勾画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轮廓,即“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主要是抓好互相联系的三个方面:第一,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第二,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第三,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控制和调节经济运行。”(P821)
“有计划商品经济”较之“计划经济”而言,在理论上突破了把社会主义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第一次提出了与社会主义相联的“商品经济‘的概念(传统的提法是商品生产或商品交换而不是商品经济),但这种突破不是根本性的和总体性的,突破不到位:第一,仍在”商品经济“之前冠上”有计划的“前置限制词。这种”商品经济“的前提仍是。计划’和”计划经济‘,是“计划”控制下的商品经济,这里,“计划”是为主的,商品经济是从属的;第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商品化”范围有限,土地、矿山和劳力等不是商品;第三,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继续保留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一提法,在观念上仍认为有计划商品经济根本区别于市场经济。在这里,“市场经济”姓“资”姓“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有计划商品经济’实际上没有跳出”计划经济“的旧框架,没有从根本上承认企业和经营者作为经济主体的独立自主地位。
理论认识上的局限性,也反映在本阶段改革实践中。第一,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放或不放,大放或小放,哪些放哪些不放,都由国家决定,经济运行并未完全避免放――乱――收――死――放的循环程序。第二,国家对不同部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放仅让利‘情况不同,在价格、信贷、税收、劳动工资许多方面都是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双轨并存,不同所有制企业和部门受计划还是市场约束的程度大相径庭。因此,企业之间地位不平等,竞争不公平,价值不统一,制度不健全,行为不规范,苦乐不均匀。第三,随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以财政承包方式放权让利以后,先前的中央计划为主有的改变为地方政府的计划为主。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利益,保护地方市场,出现了地方保护和区域分割倾向。
第三阶段
第三阶段是1987―1992年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问题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明确几个基本观念,第一,在于所有制基础不同”。第二,“必须把计划工作建立在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基础上。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直接管理方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第三,“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复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P26)
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的“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是对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一次重大发展。表现在,第一,报告中不仅不再提“计划经济为主”,而且没有再提计划经济,完全突破了改革初期计划与市场各分一块的老框架。第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从内容上把制度与体制区别开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区别不在于市场与计划的多少,而在于所有制的不同。第三,在“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模式中,市场的地位大大增加了。而且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生产要素市场。
在本阶段中,“市场”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在某些领域甚至开始起主导作用。
如在工业生产方面,国家的指令性计划产品的品种,由1984年的123种减至1988年的50种;同期,国务院各专业部门的指令性计划产品品种由1900多种减至380种。在工业产品流通方面,计划分配的重要物资占其生产量的比重大幅下降:煤炭由1980年的57.9%降至1988年的42.7%;同期,钢材由76.9%降至49.2%;木材由36.96%降至12.6%。在价格方面,1990年,社会全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额中,国家定价仅占25%,其余75%为国家指导价格和市场定价。
第四阶段
第四阶段是1992-2003年,确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88年9月,针对经济过热、通货膨胀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按照“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P286)的方针进行治理整顿。在此期间改革有所停滞。政府加强对经济的行政控制,直接计划调节的作用有所突出。
治理整顿是必要的。在治理整顿期间,当然可以采取应急情况下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强调“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计划的调节重于市场调节”。实际上是重又强调和突出计划和计划经济,因此,市场作用下降,市场调节只能管“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一般性技术改造和小型建设等经济活动”,不能不使人感到相对于十二届三中全会和十三大这是一种后退
在此形势下,1992年1―2月邓小平南巡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在南巡讲话中针对社会上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潮以及“双轨制’格局下”计划经济体制“因素的重新抬头,邓小平做了大量的理论阐发。
这个时期,主要解决了两大问题: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构建问题。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由市场主体、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五大支柱”构成,并制定了总体实施规划。
2.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1994年12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强调“: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这进一步阐明了十四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论断。而这个结合,首先是要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呢?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来看,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本身就是从市场中产生的,而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就存在怎样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因为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并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格市场主体,所以必须找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形式。经过探索,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找到改革方向,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于是,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证明,推进公有制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可以使公有制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可见,通过实行股份制,我国公有制特别是国有企业找到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形式和途径。这打破了撒切尔夫人的预言:“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可能兼容,社会主义不可能搞市场经济,要搞市场经济就必须实行资本主义,实行私有化。”
第五阶段
第五阶段是2003年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
2002年10月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2003年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改革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如何才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答案就是全面深化改革。而目前的改革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改革。其标志:
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改革。二是攻坚期和深水区的改革。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敏感和复杂。老问题新问题相互交织,国内国际因素相互影响,这需要“啃硬骨头”和“涉险滩”。三是在新的发展水平上的改革。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目前正面临“崛起困境”。
就中美关系来说,问题的核心在于避免“修昔底德陷阱”。为此,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接受美国《赫芬顿邮报》子报《世界邮报》的专访时指出,我们都应该努力避免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强国只能追求霸权的主张不适用于中国,中国没有实施这种行动的基因。目前,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将经济优势转化为战略优势和政治优势、有效地保持与主要大国的合作共赢关系这是一大挑战。
在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完善时期这10多年来,我国经济已初步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十一五”规划作为科学发展观提出后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从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完成率看,经济发展方式初步纳入科学发展轨道。这主要得益宏观改革在一系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新进展,尤其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主体的政府,其自身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一届领导集体的治国理政方略中,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更加明确和清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国方略中,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根本动力,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又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确定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层层递进的逻辑关系,非常清晰地阐明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思路。
市场经济体制_市场经济体制 -构成要素
买方与货币总量
市场经济体制
“买方”代表了市场需求。这是市场经济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现实根源和理论根源。没有买方就没有任何市场,没有买方需求就没有市场经济发展的源头动力,没有买方需求价值的提升和需求范围的扩大就没有市场容量的扩展,也就没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不同于原始市场经济可以随时以物易物,所以,买方需求必须与货币量结为一体,才能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真正意义的“买方需求”。买方需求,包括普通消费者需求、制造商对资源消耗的需求、公共设施的资源需求、国家战略储备和国防安全的资源需求,等等。这所有的需求量都是以货币总量来计量的。买方的主体,实际上是持有货币总量的国民和团体。
卖方与商品产能
“卖方”代表适应市场需求的供给主体。它是与商品产能或产量紧密结合的。卖方所提供的商品产能与产量是否与买方需求保持均衡,可以从基本方面决定市场价格起伏和波动,也从基本方面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能否可持续运行。
法人与公司治理
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成为有自主买卖权和经营权的自然人和法人,才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现代市场经济是由自然人和法人代表构成的市场主体。为企业确立法人地位,走向公司化治理结构,可以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效运行和企业健康发展。
任何产权的企业都需要实行公司化治理结构改造,都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资企业如此,国有企业如此,股份制企业也如此。并非是只有私有产权企业才适应公司化治理。恰恰相反,西方的家族式企业是在经历了痛苦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之后,才具备了参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条件的。也可以说,产权性质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没有必然联系。私有产权企业若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文明与进步并长期健康发展,同样要普遍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彻底分离的公司化治理结构改造。
差别与竞争机制
市场竞争的所有根源都来自于”差别“,有差别就必然有竞争和竞争机制。有分配差别,就有人力资源的竞争;有质量差别,就有品牌的竞争;有服务差别,就有赢得客户的竞争;有企业核心实力的差别,就有企业生存与发展思路的竞争;有企业效益的差别,就有企业管理水平的竞争。同样,差别是怎样形成的,决定着竞争的无序和有序。如果是自然形成的差别就会形成”自由竞争“;如果是通过腐败途径形成了差别,就会促成纷纷利用腐败途径的”不正当竞争“;如果是通过有序的市场规则引导形成了差别,就会激励正当途径的合理合法的”有序竞争“。
资本与效用制度
资本,是用于增值或产出目的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专项技术和人力资源等。是现代市场经济要素的重要构成。资本的现实效用方向是实现财富增量。现代市场经济制度还规定了资本的多种效用,如:证券投资、期货买卖、资产经营、技术参股、专利交易,等等。资本市场的发达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资本效用制度的不断完善,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市场经济体制_市场经济体制 -核心制度
市场经济体制
产权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制度。根据经济学理论,产权是对经济主体财产行为权利的法律界定。市场经济是一个不同利益取向的经济主体在产权明确界定的条件下进行公平自由交易的经济系统。在市场经济中,产权用以界定人们在交易中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以及如何补偿的行为权利。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在排他性权利制度中,各经济主体的权利边界是清晰的。各经济主体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利,但要受到他人权利的约束,即人们的行为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在这种对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追求和受他人权利的制约的制度规制下,经济活动趋于有序和高效。现代社会依靠有效的产权制度,可以为经济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逊曾在1950年代预言,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将是南美洲,因为南美洲资源丰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较高。但事实证明他错了,20世纪下半叶是欧洲和太平洋地区经济发展最快。尽管欧洲和太平洋地区资源相对贫乏,但由于产权制度合理,引致了经济的高速增长。萨缪尔逊认为,他原先的预期所依据的条件并不是经济体制中最基本的东西,产权制度才是经济体制的基本要素。产权决定激励机制和人们的行为方式,因而对经济效率发生重要作用。
产权制度之所以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制度的基本要素,是因为它从以下几个方面影响或决定着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制度效率。
第一,如果产权是界定明确的,那么交易的受益效应和受损效应在更大程度上对交易当事人发生影响,即交易当事人完全对自身行为的结果负责,从而减少交易的外部性,提高社会总福利水平。例如,专利法的保护使得创新受益向发明者集中,从而给予创新活动以有效的激励,并有利于社会进步。
第二,现代产权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界定明确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减少了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使经济当事人的利益预期和法律责任清晰化。现代市场经济的交易基本上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诸如合同、债权债务、担保、保险、票据等交易活动均要以信用为基础。如果信用缺失,则市场交易的风险增大,欺诈、造假、失信等行为大行其道,造成交易成本上升,市场秩序混乱,经济效率下降。所以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而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依赖于产权制度的。如果产权界定不清和缺乏保护,交易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缺乏法律制度的规制,交易就没有安全性可言,经济的运行效率会深受影响。
第三,现代产权制度保证了一种自由选择和公平交易的经济关系。产权明确界定保证了交易的受益效应和受损效应都由交易当事人直接承担,这就决定了交易当事人拥有自由交易的权利。交易当事人根据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作出是否交易的选择。当大量的交易都在这种条件下进行时,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就会优化,并引致社会福利的增长。所以,所谓资源配置优化,就是交易主体通过自由交易行为而受益或避免受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产权应当是明确界定的。产权明确界定保证了交易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收益激励和受损约束,使资源能够配置在效率更高的使用上。
市场经济体制_市场经济体制 -制度特征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机制,它的基本特点或内在要求,就在于通过运行的自主性、平等性、竞争性和有效性来配工资源。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它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下发展市场经济,而不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具有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性质的区分。
市场经济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不同利益关系决定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有自身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市场经济的共性或一般性;而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经济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特殊性。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必然受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呈现独特的基本特征。
以公有制为主体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六十年来的切身体脸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社会主义革命已经使我国大大缩短了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而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在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问题实际上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问题。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保证。生产资料为谁所有,谁就可以支配财富为谁的利益生产。恩格斯认为“如果说财富包含了对人的支配,那它主要地,几乎完全地是依靠和通过对物的支配来进行对人的支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基础。如果在理论上淡化公有制,在实践中不坚持公有制这个墓础,社会主义就将成为一句空话。当然,在现阶段,“公有制为主体”要摒弃越大越公越纯越好的观念。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等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仅要体现在数t上,更重要的是质量上具有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低,发展又很不平衡,客观上要求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且,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如产权清晰、机制灵活、适应性强,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更健康的发展,使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以计划指导
传统观念认为,杜会主义是公有制、计划经济;资本主义是私有制、市场经济。因此,我国在1956一1978年间,一直把非公有制、市场经济视为异己力量对之进行排斥打击。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事实上,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短短的20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多年来,我国经济平均增长率9.5%,高于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速,也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为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创造的世界历史奇迹。
计划和市场具有各自的优势和长处,也有各自的局限和短处。计划调节的优势范围主要在宏观领城,能有效地对经济总量进行控制,但对徽观经济活动难以发挥有效的调节作用;市场调节的优势范田主要在徽观领域,能有效地激发经济主体的活力,但对经济总t的平衡、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的调节显得无能为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确切地证明,克服市场经济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的根本手段,就是计划,而不是不能与计划相提并论的宏观调控。只要社会主义不以盲目无序的市场经济为追求,那就不能不要计划。只要摒弃计划,不论市场体系多么发达,市场机制怎样健全,市场经济就总是脱不了盲目与无政府状态,因为它只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脱离计划的市场经济,是没有资格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市场与计划各有其客观上的地位和作用范围;前者是基础性的,后者是全局性和方向性的。这两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定发生的合理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l)市场与计划互为补充,互为依按;(2)市场以计划为指导,计划以价值规律为墓础,二者相互渗透;(3)徽观经济活动靠市场,宏观经济活动靠计划。上述关系或关系类型,既不具有相互对立与否定的性质,也不具有先后继起性。这些关系,构成了市场与计划关系的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在宏观计划的主导之下把宏观计划与市场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企业的眼前的、局部的利益与国家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结合起来,并使前者服从于后者。那种认为市场机制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只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就能使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地发展,即使需要有计划也只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才让其发挥补充的作用,从而把市场凌驾于计划之上的看法,从根本上否认了计划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抹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
以达到全民的共同富裕为目标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必须形成生产无政府状态,两极分化,需求不足,周期性经济危机。失业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伴侣和必要条件。
达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和最基本的追求,因而也必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用“最终”来说明“共同富裕”的时段性和目的性。
市场经济能够促进生产力更快发展,有利于增加财富,有利于共同富裕.同时必然带来两极分化,而不是共同富裕。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以致从某种文化的事实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市场经济目前显现出来的功能和作用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还具有相似性。严格和彻底意义上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具有共同富裕的内在特征,并能实现它。能够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市场经济真正充分地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因而也是它区别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所在。
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成为达到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的思维有两种:一是用社会主义原则改造市场经济本身,如增强和扩大公有制经济,防止私有化和私有制经济的蔓延;启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机制、计划机制,使二者相协调,追求全社会成员根本利益。二是市场经济外部采取措施,如运用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减缓和减小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除上述之外,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在这个大家庭中农民是占有绝大多数的。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其要关注农民,农民作为市场主体远比其它任何市场主体都大。发展市场经济使人民共同富裕,其重点、难点和核心就是使农民逐步富裕。
从我国实际出发,使农民通过市场经济走向富裕,根本在于如下两点:坚持发展乡镇企业,使自然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发达的交通、通讯和社会化流通体系,把浩如海水而又分散的农民同整个国民经济联结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最离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当前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现在全国人民正在努力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领导经济建设就是党的中心任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一般市场经济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相结合。邓小平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在哪里?就在四个坚持”,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邓小平同志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归结为“四个坚持”,并视为“成套设备”。因为这个“成套设备”是包含了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主导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体现着经济关系的本质内涵,规定着这个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而党的领导正是“四个坚持”的集中表现。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能够按照最有利于生产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原则,不断地分析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正确处理现阶段出现的种种矛盾,有效地组织和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迸行现代化垂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前发展。
当然,在新的历史条条件下,党领导经济建设要有一个新的定位。要完善领导市场经济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方式,就是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坚持民主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经济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履行对经济建设的领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