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陈列设计师类别、等级划分、资质标准、培训要求及考核认定方法。
陈列设计师_陈列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条件
陈列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陈列设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本标准规定了陈列设计师类别、等级划分、资质标准、培训要求及考核认定方法。
高级陈列师设计师资格认证
本标准适用于各领域陈列设计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陈列设计 (display design)(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运用艺术手段,通过对色彩和风格、灯光艺术的准确把握及商业运作模式的正确理解而进行的卖场规划与布局设计、各类建筑空间装饰、各类展览会、各类商业活动现场布置等服务活动。
3.2陈列设计师 (display designer)(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中赫时尚高级陈列管理课程
从事陈列设计的中高级专业策划设计人员
3.3陈列设计师培训(考试)定点机构
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培训部)组织上报,在商务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具备国家有关规定资质的培训机构/企业。
3. 4 标准学时
按照60分钟为1小时的计算单位,学习满1小时为一个标准学时
4类别(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4.1陈列设计师(服饰类)(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4.2陈列设计师(装饰类)(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5等级划分
本职业共设两个等级
5.1陈列设计师(简称DD)(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5.2高级陈列设计师(简称SDD)(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6资质条件
6.1基本条件:
无色盲、无智障、低空作业不晕眩、垂直方向10米内作业行动自如。
6.2陈列设计师(DD)条件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6.2.1 职高、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连续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经“DD培训(考试)定点机构”考前强化培训并取得定点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6.2.2 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以上,经“DD培训(考试)定点机构”考前强化培训并取得定点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6.3高级陈列设计师(SGDD)条件应符合下述条件。(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6.3.1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6.3.2获得陈列设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八年以上。
6.3.3 英语水平达到国家4级以上(含4级)。
6.3.4 经“DD培训(考试)定点机构”考前强化培训并取得定点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7培训(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1受训人培训期限(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陈列设计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陈列设计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7.2培训教师基本资质(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培训陈列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或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从业经历,并主持过10个以上的陈列设计项目,且该项目应有良好的效果。
7.3培训机构/企业硬件设施基本条件(中赫时尚唯一培训机构)
7.3.1 培训场地总面积不低于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