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风案是上世纪50年代在中国大陆发生的一场从文艺争论到政治审判的事件,因主要人物胡风而得名。整个批判运动共清查了2100多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1980年中共中央决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平反,1988年6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发出(1988)16号文件,胡风案得到官方彻底平反。
胡风案_胡风案 -简介
胡风
胡风于1933年在上海参加左翼文化运动,一直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革命文艺活动,对进步文化事业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的文艺派别。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他作为进步作家和朋友,1949年邀他参加了全国政协一届一次全体会议,解放后他担任了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协理事、《人民文学》编辑委员等职务,1954年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胡风案_胡风案 -起因
“三十万言书”原稿之一
30年代在上海,胡风与周扬有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与“国防文学”的两个口号之争。周扬、胡风各举一旗,进步文艺的阵营被两个口号一分为二。
1950年3月12日,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在第五版上发表了一篇批判阿垅诗论的文章,题目叫《论文艺与政治的关系――评阿垅的“论倾向性”》;3月19日,《人民日报》再次发表《反对歪曲和伪造马列主义》,对阿垅的《略论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提出批判。
3月21日,阿垅立刻给《人民日报》写信。对自己的“错误”进行了检讨。本以为认错了,检讨了,事情就可能结束。但是,问题并非那么简单。
作为主管全国文艺工作的周扬,在文化部大礼堂向京津地区的文艺干部作报告时,对阿垅自我批判的文章感到很气愤,说这是“小资产阶级作家‘小集团’的抬头,危害性等于社会民主党”。
这里首次提到了“小集团”。一场历史悲剧缓缓拉开了序幕。
1951年10月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紧接着提出了有关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问题。
1951年11月17日,中国文联召开会议,做出了开展文艺整风的决定。
1952年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了胡风派主要成员舒芜在《长江日报》上的检讨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编者按语中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对此,胡风表示异议,并写信给周恩来,要求对其文艺思想进行讨论。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周扬召集在京的部分文艺界人士同胡风举行了座谈。胡风不承认自己的文艺思想有什么错误。中共中央认为他坚持的错误文艺理论,在一些文艺工作者中有不良影响,决定对其文艺思想做公开批判。1953年初,《文艺报》陆续发表了林默涵、何其芳等批评胡风文艺思想的文章,《人民日报》同时做了转载。胡风不服,1954年7月,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递交了一份30万字的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对批评进行了反驳。
胡风案_胡风案 -批判
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向中共中央提出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这个报告曲解了胡风写给中央的报告中的原意,说胡风诬蔑党提出的提倡共产主义世界观、提倡作家到工农兵生活里去、提倡思想改造、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写革命斗争的重要题材是插在读者和作家头上的“五把刀子”,列举了胡风及其文艺派别五个方面的错误思想,认为胡风给中央的报告和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主席团联席会议上的发言是“很有系统地、坚决地宣传他的资产阶级唯心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反党反人民的文艺思想”。他的活动是宗派主义小集团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为他的资产阶级文艺思想争取领导地位,反对和抵制党的文艺思想和党所领导的文艺运动,企图按照他自己的面貌来改造社会和我们的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他的这种思想是代表反动的资产阶级的思想,“是反映目前社会上激烈的阶级斗争”。《报告》请求对胡风的思想“展开讨论和批判”,并对胡风小集团中“可能隐藏的坏分子”“加以注意和考查”。26日,中共中央批发了中宣部的报告,并指出,胡风“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在长时期内进行着反党反人民的斗争,对一部分作家和读者发生欺骗作用,因此必须加以彻底批判”。
从2月开始,各地纷纷召开文艺界人士、高校师生座谈会、讨论会,开展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人民日报》《文艺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纷纷发表文章,也展开了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也多次举行活动,批判胡风的思想。但这里,党和政府还是把胡风问题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
1955年4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郭沫若的一篇文章《反社会主义的胡风纲领》,对胡风的三十万言书进行逐一批判。
对于胡风的批判再次升级为政治斗争。
5月初,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公安部联合成立胡风案件专案组,办公地点设在公安部。
5月13日,《人民日报》以《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为题,公布了舒芜辑录的部分胡风在解放前写给他的信以及胡风的《我的自我批判》,并加编者按语指出:“从舒芜文章所揭露的材料,读者可以看出,胡风和他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是怎样老早就敌对、仇视和痛恨中国共产党和非党的进步作家。”于是,胡风等人被打成了“反党集团”,全国立即掀起了声讨“胡风反党集团”的运动。
胡风案_胡风案 -被捕入狱
第一次
胡风与他的夫人梅志
5月16日,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胡风被捕入狱。《人民日报》又将胡风同一些人在解放后的来往信件分类摘录,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二批、第三批材料予以公布。随后,这三批材料又汇编成书,由毛泽东作序发行全国。全国展开了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使2100余人受到牵连,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73人被停职反省。
从1955年2月12日到5月31日,更准确地说到5月16日胡风被捕之日,两者之间相隔108天,或93天,胡风问题便从人民内部矛盾一下子升格为“反革命分子”了。
对胡风等人的批判,歪曲原意,断章取义,无限上纲,行政干预,直至逮捕入狱。这一切,大大伤害了一些愿意为人民工作的知识分子,给中国科学文化事业造成了消极影响,是一次沉痛的历史教训。
第二次
胡风被监禁了10年之后,196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10年已经过去,还有4年监外执行。12月底,胡风走出秦城监狱,全家团聚过了一个春节。春节过后,胡风夫妇被通知离开北京到四川成都去。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胡风夫妇被送到成都西边的芦山县苗溪劳改农场监护劳动。1967年11月,胡风被四川省公安厅押至成都,再度入狱。1970年1月,胡风以“写反动诗词”和“在毛主席像上写反动诗词”(其实是在报纸空白处写诗)的罪名,被四川省革委会加判无期徒刑,不准上诉。他被戴上手铐,押至大竹县第三监狱。
胡风案_胡风案 -平反
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胡风被释放出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中共中央做出审查结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是一件错案。
胡风在平反后,担任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
1985年6月8日,这位中国现代革命文艺战士、著名文艺理论家、诗人、翻译家,因病逝世,终年83岁。他在最后五年中,“给我们写了几十万字,这里没有一点个人恩怨,有的只是一篇历史的证言。一场悲剧落幕了,这不是个人的,而是时代的历史的悲剧……”
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澄清了这一历史冤案。
从1980年9月到1988年6月,为胡风三次平反,历时整整7年9个月。如果从1955年胡风被捕到1988年胡风彻底平反,历时共33年!
胡风案_胡风案 -影响
“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一幕触目惊心的人间悲剧,共触及2100人,逮捕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73人。关于这次事件,已有不少作家撰文著述,作了深刻反思,如李辉先生《文坛悲歌――胡风集团冤案始末》、万同林先生《殉道者――胡风及其同仁们》、戴光中先生《胡风传》以及由胡风的女儿晓风主编的《我与胡风――胡风事件三十七人回忆》等,至于零散见诸报刊的文字,更是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