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代强,在犯罪前是重庆九龙坡区刑警总队2号总队长,十多年前是九龙坡区刑警队副队长,后被文强连提三级。于2009年9月22日被捕。2010年4月1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黄代强_黄代强 -简介
黄代强,文强的骨干人员之一,文强将其比作自己的“心腹”,可见此人在黑道上也有一定的本事和背景。曾被文强提为重庆九龙坡区刑警总队2号总队长,同时兼任九龙坡区天润总裁十年,经营期间平均每年的非法所得就有上千万元,但票据因两次故意放火被毁。还在知情人身上强制注入毒品,将其从十几楼推下,使得十几年的经营所得全被其个人非法占有。任职期间,他所缴的枪支从未上交,全部占为己有。在很多大酒店和公司都有他的股份,特别是在杨家坪直港大道的茶楼,资产就有上千万。
黄代强_黄代强 -犯罪活动
据警方调查,文强曾多次伙同其骨干人士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先后为王天伦、岳宁、龚刚模、谢才萍、王小军、陈明亮、马当和“亮点”等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团伙充当保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杀人、抢劫、绑架、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卖淫、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黄代强_黄代强 -结果
于2009年9月22日与其他黑社会人士一同落网。
2010年4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黄代强_黄代强 -评价
黄代强曾经有过辉煌时刻,他曾为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的学生讲过专题讲座,并获得刑侦学院客座教授的聘书。然而他却没有为此好好珍惜,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么多人成为贪官?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人在打黑过程中纷纷落马呢?原因有二:一是职位与权力,在经济治国时代,人总难免要遇到些诱惑,而权力与金钱及地位和人事始终在动摇着人的心,久而久之,人就为欲望所动。正如同黄代强,一个队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比其他人还清楚,却终究抵抗不住那些诱惑。二是民愤,如何会引起民愤?贪官只顾花天酒地,不顾百姓生活,或横行街头,或霸占一方,或与黑道串通一气,祸害百姓。虽然这次重庆打黑行动仍在继续,不过足以让人担忧和沉思,贪官事件为何曾屡禁不止?如果这样的官遍地都是,那么百姓又当如何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