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Newton's laws of motion)是由艾萨克-牛顿爵士(Sir Isaac Newton)总结于17世纪并发表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牛顿第一运动定律(Newton's first law of motion)即惯性定律(law of inertia)、牛顿第二运动定律(Newton's second law of motion)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Newton's third law of motion)三大经典力学基本运动定律的总称。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概述
物理泰斗艾萨克・牛顿。在应用牛顿定律之前,必需先将物体理想化为质点。所谓“质点”是指物理学中理想化的模型,在考虑物体的运动时,将物体的形状、大小、质地、软硬等性质全部忽略,只用一个几何点和一个质量来代表此物体。质点模型适用的范围是当与分析所涉及的距离相比较,物体的尺寸显得很微小,或我们只考虑物体受的外力,物体本身的内部结构、形变、旋转、温度等对于分析并不重要。举例而言,在分析行星环绕恒星的轨道运动时,行星与恒星都可以被理想化为质点。
原初版本的牛顿运动定律只适用于描述质点的动力学,不具有足够功能来描述刚体与可变形体的运动。1750年,欧拉在牛顿定律的基础上,推导出能够应用于刚体的欧拉运动定律。后来,这定律又被应用于假定为连续介质的可变形体。假若用一群离散质点的组合来代表物体,其中每一个质点都遵守牛顿定律,则可以从牛顿定律推导出欧拉运动定律。不论如何,欧拉运动定律可以直接视为专门描述宏观物体运动的公理,与物体内部结构无关。在这里,宏观物体指的是尺度远远大于粒子尺度的物体。
牛顿运动定律只成立于惯性参考系,又称为牛顿参考系。有些学者喜欢将第一定律作为根本,而将惯性参考系视作第一定律的延伸,也就是说在他们看来,第一定律可以用来定义惯性参考系。假若采用这观点,则由于只有从惯性参考系观察,第二定律才成立,所以,不能从第二定律以特例的方式来推导出第一定律。另外又有一些学者将第一定律视为第二定律的推论。特别注意,惯性参考系的概念是在牛顿之后很久才发展成功。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提出者
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是英国伟大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和自然哲学家,其研究领域包括了物理学、数学、天文学、神学、玄学、自然哲学和炼金术。牛顿的主要贡献有发明了微积分,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和经典力学,设计并实际制造了第一架反射式望远镜等等,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有影响力的科学家。为了纪念牛顿在经典力学方面的杰出成就,“牛顿(N)”后来成为衡量力的大小的物理单位。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演变
牛顿的三大运动定律包括:一切物体在不受外力的情况下,总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惯性定律);物体运动的加速度与物体所受合外力成正比,与物体质量成反比,加速度方向与合外力方向相同(加速度定律);两个物体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
运动三定律虽以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牛顿(I.Newton,1643-1727)的名字命名,但它是历史上许多科学家长期探索的结晶。
16世纪末、17世纪初,意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G.Galilei,1564-1642)详细研究了落体的运动,对惯性运动、物体运动与加速度的关系进行了科学的描述。此后,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C.Huygens,1629-1695)对惯性运动和碰撞运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进行了科学的阐释。伽利略、惠更斯等人的工作为运动三定律奠定了实验和理论的基础。
1684年,牛顿集成并发展了前人的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定义了惯性定律、加速度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合称运动三定律。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内容
牛顿第一运动定律
内容
一切物体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直到有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这就是牛顿第一定律。
说明
物体都有维持静止和作匀速直线运动的趋势,因此物体的运动状态是由它的运动速度决定的,没有外力,它的运动状态是不会改变的。物体的保持原有运动状态不变的性质称为惯性(inertia)惯性的大小由质量量度。所以牛顿第一定律也称为惯性定律(lawofinertia)。牛顿第一定律也阐明了力的概念。明确了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指出了是力改变了物体的运动状态。因为加速度是描写物体运动状态的变化,所以力是和加速度相联系的,而不是和速度相联系的。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这点,往往容易产生错觉。
注意
(1)牛顿第一定律并不是在所有的参照系里都成立,实际上它只在惯性参照系里才成立。因此常常把牛顿第一定律是否成立,作为一个参照系是否惯性参照系的判据。
(2)牛顿第一定律是通过分析事实,再进一步概括、推理得出的。人们周围的物体,都要受到这个力或那个力的作用,因此不可能用实验来直接验证这一定律。但是,从定律得出的一切推论,都经受住了实践的检验,因此,牛顿第一定律已成为大家公认的力学基本定律之一。
牛顿第一定律的发现及总结
300多年前,伽利略对类似的实验进行了分析,认识到:运动物体受到的阻力越小,他的运动速度减小得就越慢,他运动的时间就越长。他还进一步通过进一步推理得出,在理想情况下,如果水平表面绝对光滑,物体受到的阻力为零,它的速度讲不会减慢,这是将以恒定不变的速度永远运动下去。
伽利略曾经专研过这个问题,牛顿曾经说过:“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成功的。”这句话就是针对伽利略的。所以牛顿概括了前人的研究结果,总结出了著名的牛顿第一定律。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内容
第二定律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表达式
ΣF=ma或F合=ma
说明
(1)牛顿第二定律是力的瞬时作用规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
(2)F=ma是一个矢量方程,应用时应规定正方向,凡与正方向相同的力或加速度均取正值,反之取负值,一般常取加速度的方向为正方向。
(3)根据力的独立作用原理,用牛顿第二定律处理物体在一个平面内运动的问题时,可将物体所受各力正交分解,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分别应用牛顿第二定律的分量形式:Fx=max,Fy=max列方程。
牛顿第二定律的五个性质
牛顿运动定律的应用
(1)同体性:F合、m、a对应于同一物体。
(2)矢量性:力和加速度都是矢量,物体加速度方向由物体所受合外力的方向决定。牛顿第二定律数学表达式∑F=ma中,等号不仅表示左右两边数值相等,也表示方向一致,即物体加速度方向与所受合外力方向相同。
(3)瞬时性:当物体(质量一定)所受外力发生突然变化时,作为由力决定的加速度的大小和方向也要同时发生突变;当合外力为零时,加速度同时为零,加速度与合外力保持一一对应关系。牛顿第二定律是一个瞬时对应的规律,表明了力的瞬间效应。
(4)相对性:自然界中存在着一种坐标系,在这种坐标系中,当物体不受力时将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这样的坐标系叫惯性参照系。地面和相对于地面静止或作匀速直线运动的物体可以看作是惯性参照系,牛顿定律只在惯性参照系中才成立。
(5)独立性:作用在物体上的各个力,都能各自独立产生一个加速度,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失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
适用范围
(1)当物体速度接近光速时,会有很强的相对论效应,经典力学需要做修改。
(2)当考察物体的运动线度可以和该物体的德布罗意波长相比拟时,经典力学不再适用,需要用量子力学方法。
(3)经典力学成立的参考系为惯性系。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内容
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表达式
F=-F'(F表示作用力,F'表示反作用力,负号表示反作用力F'与作用力F的方向相反)
说明
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力体现的。并且指出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有作用必有反作用力。它们是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需要注意牛顿第三定律
牛顿运动定律的应用
两个物体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
F1=-F2
①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同时出现,同时消失。
②相互作用力一定是相同性质的力
③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
④作用力也可以叫做反作用力,只是选择的参照物不同
⑤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因为作用点不在同一个物体上,所以不能求合力
相互作用力和平衡力的区别
①相互作用力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且在同一直线上的力;两个力的性质是相同的。
②平衡力是作用在同一个物体上的两个力,大小相同、方向相反,并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两上力的性质可以是不同的。
③相互平衡的两个力可以单独存在,但相互作用力同时存在,同时消失
例如:物体放在桌子上,对于物体所受重力与支持力,二者属于平衡力,将物体拿走后支持力消失,而重力依然存在。而物体在桌子上,物体所受的支持力与桌面所受的压力,二者为一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物体拿走后,二者都消失.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适用范围
牛顿运动定律
牛顿运动定律是建立在绝对时空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超距作用基础上的所谓超距作用,是指分离的物体间不需要任何介质,也不需要时间来传递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相互作用以无穷大的速度传递。除了上述基本观点以外,在牛顿的时代,人们了解的相互作用。如万有引力、磁石之间的磁力以及相互接触物体之间的作用力,都是沿着相互作用的物体的连线方向,而且相互作用的物体的运动速度都在常速范围内。
在这种情况下,牛顿从实验中发现了第三定律。“每一个作用总是有一个相等的反作用和它相对抗;或者说,两物体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永远相等,并且各自指向其对方。”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等大、反向、共线,彼此作用于对方,并且同时产生,性质相同,这些常常是我们讲授这个定律要强调的内容。而且,在一定范围内,牛顿第三定律与物体系的动量守恒是密切相联系的。
但是随着人们对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的认识的发展,19世纪发现了电与磁之间的联系,建立了电场、磁场的概念;除了静止电荷之间有沿着连线方向相互作用的库仑力外,发现运动电荷还要受到磁场力即洛伦兹力的作用;运动电荷又将激发磁场,因此两个运动电荷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在对电磁现象研究的基础上,麦克斯韦(1831-1879)在1855-1873年间完成了对电磁现象及其规律的大综合、建立了系统的电磁理论,发现电磁作用是通过电磁场以有限的速度(光速c)来传递的,后来为电磁波的发现所证实。
物理学的深入发展,暴露出牛顿第三定律并不是对一切相互作用都是适用的。如果说静止电荷之间的库仑相互作用是沿着二电荷的连线方向,静电作用可当作以“无穷大速度”传递的超距作用,因而牛顿第三定律仍适用的话,那么,对于运动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牛顿第三定律就不适用了。运动电荷B通过激发的磁场作用于运动电荷A的力为(并不沿AB的连线),而运动电荷A的磁场在此刻对B电荷却无作用力。由此可见,作用力在此刻不存在反作用力,作用与反作用定律在这里失效了。
实验证明:对于以电磁场为媒介传递的近距作用,总存在着时间的推迟。对于存在推迟效应的相互作用,牛顿第三定律显然是不适用的。实际上,只有对于沿着二物连线方向的作用(称为有心力),并可以不计这种作用传递时间(即可看做直接的超距作用)的场合中,牛顿第三定律才有效。但是在牛顿力学体系中,与第三定律密切相关的动量守恒定律,却是一个普遍的自然规律。在有电磁相互作用参与的情况下,动量的概念应从实物的动量扩大到包含场的动量;从实物粒子的机械动量守恒扩大为全部粒子和场的总动量守恒,从而使动量守恒定律成为普适的守恒定律。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创立过程
牛顿运动定律
约翰尼斯・开普勒在1609年发现行星沿椭圆形(而不是圆形)轨道围绕太阳运行。此后,科学家们便纷纷狂热地试图用数学方法解释这些轨道。罗伯特・胡克和约翰・哈雷都曾做过尝试,但他们两个人用的数学方法都没能奏效。1642年艾萨克・牛顿出生于英国距离剑桥60英里的林肯郡。艾萨克是个难对付的孩子。在他出生前三个月父亲就去世了,他不喜欢继父,于是被送给外祖父母由他们抚养长大。然而牛顿不喜欢任何人――他不喜欢母亲,也不喜欢外祖父母,甚至连同母异父的弟弟和妹妹也不喜欢。他经常威胁说要打这些亲人,要把房子烧掉。在学校里,他经常违反纪律,让老师头疼。
只有一个人――威廉・艾斯库注意到牛顿的聪慧和潜能,他安排牛顿去三一学院(隶属于剑桥大学)学习。因为太穷支付不起昂贵的学费,牛顿就给其他学生当佣人来挣钱支付食宿的费用。他总是独来独往,神神秘秘,别人都说他经常板着面孔,喜欢与人争论。1665年伦敦瘟疫爆发,剑桥大学被迫关闭,于是牛顿回到妹妹在乡下的庄园。庄园很闭塞,同时又缺少必要的数学工具描述不断变化的力量和运动――而这些又是他感兴趣的,因此他觉得十分沮丧。他决心弄清楚使物体运动(或静止)的力量。
牛顿
除了阅读当时比较新的开普勒和哈雷的专著之外,牛顿还研读了伽利略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他搜集了早期希腊学者以来的研究结果和理论,这些理论都很零散,而且经常相互矛盾。他仔细筛选这些材料并把它们重新提炼,找出其中的普遍真理和谬误。牛顿非常善于从大量观点中筛选出包含真理的少数,他的这一才能让人称奇。牛顿算不上是实验者,他喜欢思考问题,像爱因斯坦那样在脑海里做实验。他会长时间专注地想事情,直到得出他需要的答案。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会“把问题摆在面前,然后开始等待,一直等到出现第一缕曙光,接着渐渐变得清晰,最后豁然开朗”。
不久,一个问题开始困扰着牛顿:是什么力量导致了运动呢?他集中精力研究伽利略的自由落体定律和开普勒的行星运动规律。他痴迷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身体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1666年初,牛顿创立了三大运动定律,这些定律为他发明微积分和发现地球引力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直到20年后哈雷鼓励牛顿写《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时,牛顿才公布了他创立的三大定律。1684年,让・皮卡尔第一次精确地求出了地球的大小和质量。有了这些必要的数字,牛顿就能证明:利用三大运动定律和他的重力方程式可以正确地计算出行星运动的真实轨道。即使有了确凿的数学证据,牛顿也只是在哈雷的请求和说服下于1687年发表了《自然哲学和数学原理》,发表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罗伯特・胡克声称(错误地声称),他自己已经发现了运动的普遍规律。《自然哲学和数学原理》成为科学史上备受推崇和人们经常使用的出版物。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伟大意义
牛顿的三大运动定律构成了物理学和工程学的基础。正如欧几里德的基本定理为现代几何学奠定了基础一样,牛顿三大运动定律为物理科学的建立提供了基本定理。三大定律的推出、地球引力的发现和微积分的创立使得牛顿成为过去过去一千年中最杰出的科学巨人。
牛顿运动定律_牛顿运动定律 -牛顿运动定律与守恒定律的关系
在现代物理学中,动量守恒定律、能量守恒定律与角动量守恒定律相比牛顿定律更为普遍适用,它们既应用于光,也应用于物质;既应用于经典物理学,也应用于非经典物理学。
它们的陈述都非常简单:“动量、能量、角动量既不可能凭空创造也不可能凭空消失”。
因为力是动量的时间衍生物,因此力这个概念显得有些多余,是从属于守恒定律的。力的概念也不能应用于基础理论,如量子力学、量子电动力学、广义相对论中。标准模型解释了三种基本力(强力、弱力和电磁力)是如何从规范场中起源并通过虚粒子转换的。其他的力例如重力与费米简并压力也可以从动量守恒中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