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岛国论坛前身为1971年8月由新西兰,斐济,萨摩亚,瑙鲁,库克群岛和澳大利亚七国共同发起成立的“南太平洋论坛”,1999年第30届南太平洋论坛首脑会议决定自下届论坛会议起将“南太平洋论坛”更名为“太平洋岛国论坛”。太平洋岛国论坛由16个太平洋地区独立的和自治的成员国组成,包括库克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斐济,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瑙鲁,纽埃,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汤加,图瓦卢,瓦鲁阿图,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南太平洋地区最高的区域性政府间组织。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简介
太平洋岛国论坛
太平洋岛国论坛 (Pacific Islands Forum)是南太平洋国家 政府间加强区域合作、协调对外政策的区域合作组织,其前身为“南太平洋论坛”。
1971年8月5~7日,斐济、萨摩亚、汤加、瑙鲁、库克群岛和澳大利亚在新西兰首都惠灵顿召开南太平洋7方会议,正式成立“南太平洋论坛”,并决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2000年10月,正式改称“太平洋岛国论坛”。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宗旨
加强论坛成员间在贸易、经济发展、航空、海运、电讯、能源、旅游、教育等领域及其他共同关心问题上的合作和协调。近年来,论坛加强了在政治、安全等领域的对外政策协调与区域合作。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成员
太平洋岛国论坛成员国位置图
16个成员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萨摩亚、汤加、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马绍尔群岛、帕劳、库克群岛、纽埃。
2个观察员:新喀里多尼亚、东帝汶。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主要负责人
格雷格・厄尔文(Greg Urwin,澳大利亚人),2003年8月当选,2004年2月上任。副秘书长约瑟法・迈亚瓦(Iosefa Maiava),1998年12月就任。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总部
论坛秘书处设在斐济首都苏瓦。
网址:www.forumsec.org.fj
出版物
《年度报告》(Annual Report);《论坛回顾》(Forum Review),月刊。均为英文。
组织机构1972年建立常设机构――南太经济合作局(SPEC),1988年改称南太论坛秘书处。设论坛秘书长,由论坛成员政府代表投票产生,对论坛成员国负责;设副秘书长,系合同聘用,协助秘书长工作。下设政治、国际和法律事务司、贸易和投资司、发展和经济政策司、协同服务司(行政),各司设司长。论坛秘书处总部共有约70名官员和职工。在悉尼、奥克兰设有贸易专员署,在东京设有太平洋岛屿中心,2002年在北京开设驻华贸易代表处,2003年底在日内瓦设立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处。
秘书处财政预算由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各支付1/3,其余部分由其他岛国成员分摊。目前向秘书处提供捐助的国家、地区和组织有15个: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法国、法属波利尼西亚、德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英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台湾。
秘书处和9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组成太平洋地区组织理事会(CROP),由论坛秘书长担任主席。这9个组织为:斐济医学院(FSchM)、论坛渔业局(FFA)、太平洋岛屿发展署(PIDP)、南太平洋教育评审委员会(SPBEA)、南太平洋区域环境署(SPREP)、南太平洋应用地学委员会(SOPAC)、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SPC)、南太平洋旅游组织(SPTO)、南太平洋大学(USP)。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主要活动
第35届太平洋岛国论坛首脑会议的领导人会后集体合影
论坛首脑会议 论坛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政府首脑会议,在各成员国或地区轮流举行。迄今,已举行了34届论坛首脑会议(1972年召开了两次)。
2001年8月,第32届论坛首脑会议在瑙鲁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地区自由贸易与经济合作安排的《太平洋紧密经济关系协定》(PACER)和《太平洋岛国自由贸易协定》(PICTA);决定于2003年召开第3届太平洋岛国论坛与日本领导人会议(PALM);呼吁有关国家尽快批准和实施《京都议定书》。
2002年8月,第33届论坛首脑会议在斐济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地区安全的纳索尼尼(Nasonini)宣言;决定在下一年论坛首脑会上讨论“地区领袖准则(Regional Leadership Code)”等良政问题;重申希有关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呼吁各成员国派高级代表出席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WSSD);敦促地区各国尽早批准PICTA和PACER两协定;同意接纳印度为论坛对话伙伴、东帝汶为观察员。
2003年8月,第34届论坛首脑会议在新西兰举行,会议讨论了地区安全、良政、环保、经济和社会发展、地区合作与一体化、论坛职能审议等议题,发表了《论坛公报》以及《论坛关于所罗门群岛的声明》、《论坛良政原则》、《第十二次小岛国领导人会议声明》和《美拉尼西亚先锋集团声明》等四个附件。会议选举澳前外交官厄尔文为论坛新任秘书长。
论坛会后对话会从1989年起,论坛决定邀请中、美、英、法、日和加拿大等国出席论坛首脑会议后的对话会议。1991年至2007年,论坛先后接纳欧盟、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和印度、泰国、意大利为对话伙伴。目前,论坛共有14个对话伙伴。
论坛经济部长会议 为了协调和支持各成员间的经济改革,从1997年起,论坛每年在首脑会议前,召开经济部长会议。
论坛贸易部长会议 为协调和推动地区贸易自由化,从1999年起,论坛每年在首脑会议前,召开贸易部长会议。
论坛与日本领导人会议 由日本倡议和推动,旨在密切日本与论坛国家关系。始于1997年,每三年举办一次。2003年5月,在日本冲绳举行了第3届会议。
1989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时起,论坛即为观察员。
1994年起,论坛成为联合国观察员。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同中国的关系
1988年2月,中国驻斐济大使徐明远应邀参加论坛地区机构协调委员会在苏瓦召开的关于建立对话关系的讨论会。1990年起,中国连续14次派政府代表出席了第2~15届论坛会后对话会,加强了中国同论坛及其成员国的合作关系。会上,我阐述了对南太地区政策,提出将“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彼此开放、共同繁荣、协商一致”原则作为我发展与包括南太国家在内的亚太国家友好合作关系的根本方针,受到论坛各方赞赏。
论坛前三任秘书长亨利・纳萨利(1991年4月)、耶雷米亚・塔巴伊(1992年9月)、诺埃尔・莱维(1999年5月、2002年9月)以及前两任副秘书长威廉・萨瑟兰(1994年3月)、安东尼・斯莱切耶(1997年7月)均曾访华。2001年10月,论坛秘书长莱维率观察员代表团出席了在上海举行的APEC外交外贸双部长会议。
2000年10月,中国政府代表、外交部副部长杨洁篪与论坛秘书长莱维换文,中国政府捐资设立中国―论坛合作基金,用于促进双方在贸易投资等领域内的合作。基金设立后,已先后资助了论坛驻华贸易代表处、投资局长年会、论坛秘书处信息存储系统更换、论坛进口管理等项目。
2003年8月,外交部副部长周文重率团出席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的第15届论坛会后对话会,与论坛方就双边关系、贸易投资、可持续发展、海洋资源管理、地区安全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中方提出了加强与论坛关系的五项倡议,即:中国加入南太旅游组织、举办南太岛国外交官培训班、资助论坛石油问题咨询服务项目、欢迎南太岛国继续派团参加在厦门举行的“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在昆明举行的“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以及欢迎论坛岛国新闻代表团访华。此举获得论坛方的高度评价和欢迎。周与会期间会见了论坛秘书长莱维。8月底~9月初,应中国外交部邀请,论坛秘书处首次组织南太岛国新闻代表团访华,增进了中国与南太岛国媒体和人民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驻华代表机构
太平洋岛国论坛驻华贸易代表处。2002年9月正式开馆。宗旨是“为太平洋岛国和中国创造更多机会”,主要工作是促进太平洋岛国与中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和旅游合作。代表处设立迄今的主要活动有:在北京和厦门召开第六届论坛投资局长年会,赴国内十几个省市、论坛多数成员国进行招商活动,在京不定期举办名为“太平洋俱乐部(Pacific Club)”的岛国招商引资介绍会等。
贸易代表:艾伯翰(Rohan Ellis),库克群岛人,2002年1月抵京就任。
代表处地址:北京塔园外交人员公寓5号楼1单元3层1号。电话:65326622。电子信箱:answers@pifto.org.cn。网址:www.pifto.org.cn
太平洋岛国_太平洋岛国论坛 -海外代表机构
南太平洋贸易委员会(新西兰奥克兰)
太平洋岛国贸易和投资委员会(澳大利亚悉尼)
太平洋岛国中心(日本东京)
太平洋岛国论坛驻华贸易代表处(中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