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名称,称氏族公社。即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社会基层单位,亦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是由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一个氏族有十几个人,由共同的祖先繁衍下来。他们居住在一起,使用公有的工具,共同劳动,共同分配食物,没有贫富贵贱的差别。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氏族之间可以相互通婚。基本贯穿于新石器时代始终。
氏族社会_氏族社会 -结构
氏族社会
人是社会的动物,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社会性,在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不仅伴随着文化和艺术的产生,还导致了氏族制度的形成,氏族社会出现了。
氏族社会初期,以母系血缘为纽带,即母权制,称母系氏族社会。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末期,逐渐过渡到以父系血缘为纽带,即父权制,称父系氏族社会。
氏族制度是人类第一个正式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是由类人猿的群体转化而来的。但人类的氏族又不同于类人猿的群体,相对比较固定。氏族是按同一祖先的亲属关系结合在一起的社会集团,它是原始人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基本单位,几个有共同血缘关系的氏族,往往联合成为一个大氏族,即所谓的胞族,几个大氏族又常常联合成一个部落,这就构成了所谓的氏族制度。
氏族社会_氏族社会 -发展
氏族的演变和发展,一般以两种形式出现:由于实行族外婚,一个氏族往往和相邻的一个或几个氏族建立紧密的联系,组成为一个部落或部落联盟;或者随着人口的繁衍增长,一些子族便从原来的母系氏族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又一个“大氏族”或胞族。如前所述,族外婚、图腾和氏族制度是三位一体同时发生的,在农业和畜牧业兴起后氏族制度得到巩固和发展,无论是由氏族内部发生分化而组成的胞族,还是在氏族之外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联合成部落,均可以看作是这种氏族制度巩固和发展的结果。因此它只能使婚姻制度远离族内婚而不是回到族内婚,从而使人类进一步摆脱以往的野蛮状态,或动物状态。
从北京人到山顶洞人,人类的发展经过了数十万年,除了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外,社会关系也在发生着变化。与生产 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人类从旧石器时代过渡到新石器时代,我国远古人类步入了氏族社会。
母系社会
约从10000年前开始,人类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所谓母系氏族,就是每个氏族的全体成员都有一个共同的老祖母,他们是以母系血缘为纽带联结在一起的。在母系社会中,妇女对财产的支配权大于男子,氏族家庭是以女子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吕氏春秋一恃君览》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指的就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情况。浙江余姚的河姆渡文化、河南的前仰韶文化、西安的半坡文化、东北的红山文化都是母系氏族社会文化的代表。在他们的经济生活中,虽然采集和渔猎仍占重要地位,但农业和饲养业的出现改变了他们原来的生活方式,成为他们经济生活中划时代的大事。他们的手工业也很有成就,尤其是陶器的发明和制作,使人类第一次改变了对自然物的依赖,集中凸显了人类的智慧和文明的曙光。
父系社会
约5500年至4000年前,母系氏族社会为父系氏族社会所取代,我国远古人类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从此,男权的时代开始了。后期仰韶文化、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山东的龙山文化、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和下游的良渚文化等均属于父系氏族社会文化的代表。
父系氏族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文化体系,也是人类历史发生的最深刻的变革之一。这种变革是同当时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社会中心自然发生偏移,因此,从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父系氏族社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父系氏族社会中,男性的财产权和社会地位高于女性,家庭婚姻关系也由母系氏族社会的“从妻居”改变为“从夫居”,子女自然不再属于母系氏族的成员而成为父系氏族的成员,成为父亲财产的继承者。在父系氏族社会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成果的有所剩余,一些人能够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并利用已占有的劳动财富役使他人,于是,贫富现象出现,私有财产开始萌芽。贫富悬殊的变化是阶级产生的基础,到父系氏族社会的后期,氏族社会开始走向瓦解,阶级社会开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