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倒霉鬼 天文学史上有个倒霉鬼,跑遍世界,追了大半辈子的日全食,结果到死都没看到,请问该倒霉鬼的名字是啥?

能追日全食,已经是大贵族了,追不上算贪污

要是让你挑出有史以来最不愉快的实地科学考察,你肯定很难挑得出比1735年法国皇家科学院的秘鲁远征更加倒霉的。在一位名叫皮埃尔•布格的水文工作者和一位名叫查理•玛丽•孔达米纳的军人数学家的率领下,一个由科学家和冒险家组成的小组前往秘鲁,旨在用三角测量法测定穿越安第斯山脉的距离。

那个时候,人们感染上了一种了解地球的强烈欲望——想要确定地球有多大年龄,多少体积,悬在宇宙的哪个部分,是怎样形成的。法国小组的任务是要沿着一条直线,从基多附近的雅罗基开始,到如今位于厄瓜多尔的昆卡过去一点,测量1度经线(即地球圆周的三百六十分之一)的长度,全长约为320公里,从而帮助解决这颗行星的周长问题。

事情几乎从一开始就出了问题,有时候还是令人瞠目的大问题。在基多,访客们不知怎的激怒了当地人,被手拿石头的暴民撵出了城。过不多久,由于跟某个女人产生误解,测量小组的一名医生被谋杀。组里的植物学家精神错乱。其他人或发热死去,或坠落丧命。考察队的第三号人物——一个名叫让•戈丁的男人——跟一位13岁的姑娘私奔,怎么也劝不回来。

测量小组有一次不得不停止工作8个月;同时,孔达米纳骑马去利马,解决一个许可证问题。他最后和布格互不说话,拒绝合作。这个人数越来越少的测量小组每到一处都让当地官员们心存狐疑。他们很难相信,这批法国科学家为了测量世界而会绕过半个地球。这根本说不通。两个半世纪以后,这似乎仍是个很有道理的问题。法国人犯不着吃那么多苦头跑到安第斯山脉,干吗不就在法国搞测量?

一方面,这是因为18世纪的科学家,尤其是法国科学家,办事很少用简单的办法。另一方面,这与一个实际问题有关。这个问题起源于多年以前——早在布格和孔达米纳梦想去南美洲之前,更不用说有理由这么做之前——英国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

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提出了测算地球的年龄和地球到太阳的距离的方法,甚至发明了一种把鱼类保鲜到淡季的实用方法。他惟一没有干过的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07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16年之后。

然而,尽管他取得了这么多的成就,但他对人类知识的最大贡献也许只在于他参加了一次科学上的打赌。赌注不大,对方是那个时代的另外两位杰出人物。一位是罗伯特•胡克,人们现在记得最清楚的兴许是他描述了细胞;另一位是伟大而又威严的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他起先其实是一位天文学家,后来还当过建筑师,虽然这一点人们现在往往不大记得。1683年,哈雷、胡克和雷恩在伦敦吃饭,突然间谈话内容转向天体运动。据认为,行星往往倾向于以一种特殊的卵行线即以椭圆形在轨道上运行——用理查德•费曼的话来说,“一条特殊而精确的曲线”——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雷恩慷慨地提出,要是他们中间谁能找到个答案,他愿意发给他价值40先令(相当于两个星期的工资)的奖品。

胡克以好大喜功闻名,尽管有的见解不一定是他自己的。他声称他已经解决这个问题,但现在不愿意告诉大家,他的理由有趣而巧妙,说是这么做会使别人失去自己找出答案的机会。因此,他要“把答案保密一段时间,别人因此会知道怎么珍视它”。没有迹象表明,他后来有没有再想过这件事。可是,哈雷着了迷,一定要找到这个答案,还于次年前往剑桥大学,冒昧拜访该大学的数学教授艾萨克•牛顿,希望得到他的帮助。

牛顿绝对是个怪人——他聪明过人,而又离群索居,沉闷无趣,敏感多疑,注意力很不集中(据说,早晨他把脚伸出被窝以后,有时候突然之间思潮汹涌,会一动不动地坐上几个小时),干得出非常有趣的怪事。他建立了自己的实验室,也是剑桥大学的第一个实验室,但接着就从事异乎寻常的实验。有一次,他把一根大针眼缝针——一种用来缝皮革的长针——插进眼窝,然后在“眼睛和尽可能接近眼睛后部的骨头之间”揉来揉去,目的只是为了看看会有什么事发生。结果,说来也奇怪,什么事儿也没有——至少没有产生持久的后果。另一次,他瞪大眼睛望着太阳,能望多久就望多久,以便发现对他的视力有什么影响。他又一次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虽然他不得不在暗室里待了几天,等着眼睛恢复过来。

与他的非凡天才相比,这些奇异的信念和古怪的特点算不了什么——即使在以常规方法工作的时候,他也往往显得很特别。在学生时代,他觉得普通数学局限性很大,十分失望,便发明了一种崭新的形式——微积分,但有27年时间对谁也没有说起过这件事。他以同样的方式在光学领域工作,改变了我们对光的理解,为光谱学奠定了基础,但还是过了30年才把成果与别人分享。

尽管他那么聪明,真正的科学只占他兴趣的一部分。他至少有一半工作年龄花在炼金术和反复无常的宗教活动方面。这些活动不是涉猎,而是全身心地扑了进去。他偷偷信仰一种很危险的名叫阿里乌斯教的异教。该教的主要教义是认为根本没有三位一体(这有点儿讽刺意味,因为牛顿的工作单位就是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他花了无数个小时来研究耶路撒冷不复存在的所罗门王神殿的平面图(在此过程中自学了希伯来语,以便阅读原文作品),认为该平面图隐藏着数学方面的线索,有助于知道基督第二次降临和世界末日的日期。他对炼金术同样无比热心。1936年,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拍卖会上购得一箱子牛顿的文件,吃惊地发现那些材料绝大部分与光学或行星运动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些有关他潜心探索把低贱金属变成贵重金属的资料。20世纪70年代,人们通过分析牛顿的一绺头发发现,里面含有汞——这种元素,除了炼金术士、制帽商和温度计制造商以外,别人几乎不会感兴趣——其浓度大约是常人的40倍。他早晨有想不到起床的毛病,这也许是不足为怪的。

1684年8月,哈雷不请自来,登门拜访牛顿。他指望从牛顿那里得到什么帮助,我们只能猜测。但是,多亏一位牛顿的密友——亚伯拉罕•棣莫佛后来写的一篇叙述,我们才有了一篇有关科学界一次最有历史意义的会见的记录:

1684年,哈雷博士来剑桥拜访。他们在一起待了一会儿以后,博士问他,要是太阳的引力与行星离太阳距离的平方成反比,他认为行星运行的曲线会是什么样的。

这里提到的是一个数学问题,名叫平方反比律。哈雷坚信,这是解释问题的关键,虽然他对其中的奥妙没有把握。

艾萨克•牛顿马上回答说,会是一个椭圆。博士又高兴又惊讶,问他是怎么知道的。“哎呀,”他说,“我已经计算过。”接着,哈雷博士马上要他的计算材料。艾萨克爵士在材料堆里翻了一会儿,但是找不着。

这是很令人吃惊的——犹如有人说他已经找到了治愈癌症的方法,但又记不清处方放在哪里了。在哈雷的敦促之下,牛顿答应再算一遍,写出一篇论文。他按诺言做了,但做得要多得多。有两年时间,他闭门不出,精心思考,涂涂画画,最后拿出了他的杰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更经常被称之为《原理》。

极其偶然,历史也只有过几次吧,有人作出如此敏锐而又出人意料的观察,人们无法确定究竟哪个更加惊人——是那个事实还是他的思想。《原理》的问世就是这样的一个时刻。它顿时使牛顿闻名遐迩。在他的余生里,他将生活在赞扬声和荣誉堆里,尤其成了英国因科学成就而被封为爵士的第一人。连伟大的德国数学家戈特弗里德•莱布尼兹也认为,他对数学的贡献比得上在他之前的所有成就的总和,尽管在谁先发明微积分的问题上,牛顿曾跟他进行过长期而又激烈的斗争。“没有任何凡人比牛顿更接近神。”哈雷深有感触地写道。他的同时代人以及此后的许多别人对此一直怀有同感。

《原理》一直被称为“最难看懂的书之一”(牛顿故意把书写得很难,那样就不会被他所谓的数学“门外汉”纠缠不休),但对看得懂的人来说,它是一盏明灯。它不仅从数学的角度解释了天体的轨道,而且指出了使天体运行的引力——万有引力。突然之间,宇宙里的每种运动都说得通了。

《原理》的核心是牛顿的三大运动定律(定律非常明确地指出,物体朝着推力的方向运动;它始终做直线运动,直到某种别的力起了作用,使它慢下来或改变它的方向;每个作用都有相等的反作用)以及他的万有引力定律。这说明,宇宙里的每个物体都吸引每个别的物体。这似乎不大可能,但当你在这里坐着的时候,你在用你自己小小的(的确很小)引力场吸引你周围的一切事物——墙壁、天花板、灯、宠物猫。而这些东西也在吸引你。是牛顿认识到,任何两个物体的引力,再用费曼的话来说,“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正比,以两者之间距离的平方反比来变化”。换一种说法,要是你将两个物体之间的距离翻一番,两者之间的引力就弱4倍。这可以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

F=Gmm‘R2

这个公式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当然是根本没有实际用途的,但至少我们欣赏它的优美,它的简洁。无论你走到哪里,只要做两个快速的乘法,一个简单的除法,嘿,你就知道你的引力状况。这是人类提出的第一个真正有普遍意义的自然定律,也是牛顿到处深受人们尊敬的原因。

《原理》的产生不是不带戏剧性的。令哈雷感到震惊的是,当这项工作快要完成的时候,牛顿和胡克为谁先发明了平方反比定律吵了起来,牛顿拒绝公开关键的第三卷,而没有这一卷,前面两卷就意义不大。只是在进行了紧张的穿梭外交,说了许多好话以后,哈雷才最后设法从那位脾气怪僻的教授那里索得了最后一卷。

哈雷的烦恼并没有完全结束。英国皇家学会本来答应出版这部作品,但现在打了退堂鼓,说是财政有困难。前一年,该学会曾经为《鱼类史》下了赌注,该书成本很高,结果赔了老本;他们担心一本关于数学原理的书不会有多大销路。哈雷尽管不很富裕,还是自己掏钱支付了这本书的出版费用。和以往一样,牛顿分文不出。更糟糕的是,哈雷这时候刚刚接受学会的书记员的职位,他被告知,学会已经无力给他答应过的50英镑年薪,只能用几本《鱼类史》来支付。

牛顿定律解释了许许多多事情——海洋里潮水的飞溅和翻腾;行星的运动;为什么炮弹着地前沿着一条特定的弹道飞行;虽然我们脚下的行星在以每小时几百公里的速度旋转,为什么我们没有被甩进太空——这些定律的全部意义要费好大工夫才能领会。但是,它们揭示的有个事实几乎马上引发了争议。

那就是,该定律认为,地球不是滴溜滚圆的。根据牛顿的学说,地球自转产生的离心力,造成两极有点扁平,赤道有点鼓起。因此,这颗行星稍稍呈扁圆形。这意味着,1度经线的长度,在意大利和苏格兰是不相等的。说得确切一点,离两极越远,长度越短。这对那些认为地球是个滴溜滚圆的球体,并以此来测量这颗行星的人来说不是个好消息。那些人就是大家。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四章事物如何测定(2)
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人们想要测算出地球的大小,大多使用很严格的测量方法。最先做这种尝试的人当中有一位英国数学家,名叫理查德•诺伍德。诺伍德在年轻时代曾带着个按照哈雷的式样制作的潜水钟去过百慕大,想要从海底捞点珍珠发大财。这个计划没有成功,因为那里没有珍珠,而且诺伍德的潜水钟也不灵,但诺伍德是个不愿意浪费一次经历的人。17世纪初,百慕大在船长中间以难以确定位置著称。问题是海洋太大,百慕大太小,用来解决这个差异的航海仪器严重不足。连1海里的长度还都说法不一。关于海洋的宽度,最细小的计算错误也会变得很大,因此船只往往以极大的误差找不到百慕大这样大小的目标。诺伍德爱好三角学,因此也爱好三角形,他想在航海方面用上一点数学,于是决定计算1度经线的长度。

诺伍德背靠着伦敦塔踏上了征途,历时两年向北走了450公里来到约克,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拉直和测量一根链子。在此过程中,他考虑到土地的起伏、道路的弯曲,始终一丝不苟地对数据进行校正。最后一道工序,是在一年的同一天,一天的同一时间,在约克测量太阳的角度。他已经在伦敦做完第一次测量。根据这次测量,他推断,他可以得出地球1度经线的长度,从而计算出地球的整个周长。这几乎是一项雄心勃勃的工作——1度的长度只要算错一点儿,整个长度就会相差许多公里——但实际上,就像诺伍德自豪地竭力声称的那样,他的计算非常精确,相差“微乎其微”——说得更确切一点,相差不到550米。以米制来表达,他得出的数字是每度经线的长度为110.72公里。

1637年,诺伍德一部在航海方面的杰作《水手的实践》出版,立即赢得一批读者。它再版了17次,他去世25年以后仍在印刷。诺伍德携家人回到了百慕大,成为一名成功的种植园主,空闲时间便以他心爱的三角学来消遣。他在那里活了38年。要是对大家说,他这38年过得很幸福,受到了人们的敬仰,大家一定会很高兴。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在离开英格兰以后的航行途中,他两个年幼的儿子跟纳撒尼尔•怀特牧师同住一个船舱,不知怎的让这位年轻的牧师深受精神创伤,在他余生的许多时间里会想方设法来找诺伍德的麻烦。

诺伍德的两个女儿的婚姻都不尽如人意,给她们的父亲带来了额外的痛苦。有个女婿可能受那位牧师的唆使,不断为了小事去法院控告诺伍德,惹得他非常气愤,还不得不经常去百慕大的那一头为自己辩护。最后,在17世纪50年代,百慕大开始流行审讯巫师,诺伍德提心吊胆地度过了最后的岁月,担心自己那些带有神秘符号的三角学论文会被看做在跟魔鬼交流,自己会被可怕地判处死刑。我们对诺伍德的情况知之甚少,反正他在不愉快环境中度过了晚年,实际上也许是活该。肯定没错的是,他的晚年确实是这样度过的。

与此同时,测定地球周长的势头已经到达法国。在那里,天文学家让•皮卡尔发明了一种极其复杂的三角测绘法,用上了扇形板、摆钟、天顶象限仪和天文望远镜(用来观察土星卫星的运动)。他花了两年时间穿越法国,用三角测绘法进行测量;之后,他宣布了一个更加精确的测量结果:1度经线为110.46公里。法国人为此感到非常自豪,但这个结果是建立在地球是个圆球这个假设上的——而现在牛顿说地球不是这种形状的。

更为复杂的是,皮卡尔死后,乔瓦尼和雅克•卡西尼父子在更大的区域内重复了皮卡尔的实验。他们得出的结果显示,地球鼓起的地方不是在赤道,而是在两极——换句话说,牛顿完全错了。正因为如此,科学院才派遣布格和孔达米纳去南美洲重新测量。

他们选择了安第斯山脉,因为他们需要测量靠近赤道的地方,以确定那里的圆度是否真有差异,还因为他们认为山区的视野比较开阔。实际上,秘鲁的大山经常云雾笼罩,这个小组常常不得不等上几个星期,才等得上一个小时的晴天来进行测量。不仅如此,他们选了个地球上几乎最难对付的地形。秘鲁人称这种地形是“非常少见”的——这话绝对没错儿。两个法国人不仅不得不翻越几座世界上最具挑战性的大山——连他们的骡子也过不去的大山——而且,若要抵达那些大山,他们不得不涉过几条湍急的河流,钻过密密的丛林,穿越几公里高高的卵石沙漠,这些地方在地图上几乎都没有标记,远离供给来源。但是,布格和孔达米纳是坚忍不拔的人。他们不屈不挠,不怕风吹日晒,坚持执行任务,度过了漫长的九年半时间。在这个项目快要完成的时候,他们突然得到消息,说另一个法国考察队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北部进行测量(面对自己的艰难困苦,从寸步难行的沼泽地,到危机四伏的浮冰),发现1度经线在两极附近果真要长,正如牛顿断言的那样。地球在赤道地区的测量结果,要比环绕两极从上到下测量的结果厚出43公里。

因此,布格和孔达米纳花了将近10年时间,得出了一个他们不希望得出的结果,而且发现这个结果还不是他们第一个得出的。他们没精打采地结束了测量工作,只是证明第一个法国小组是正确的。然后,他们依然默不作声地回到海边,分别乘船踏上了归途。

牛顿在《原理》中作的另一个推测是:一根挂在大山附近的铅锤线,会受到大山和地球引力质量的影响,稍稍向着大山倾斜。这个推测很有意思。要是你精确测量那个偏差,计算大山的质量,你可以算出万有引力的常数——即引力的基本值,叫做G——同时还可以算出地球的质量。

布格和孔达米纳在秘鲁的钦博拉索山做过这种试验,但是没有成功,一方面是因为技术难度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内部吵得不可开交。因此,这件事被暂时搁置下来,30年后才在英国由皇家天文学家内维尔•马斯基林重新启动。达娃•索贝尔在她的畅销书《经线》中,把马斯基林说成是个傻瓜和坏蛋,不会欣赏钟匠约翰•哈里森的卓越才华,这话也许没错儿。但是,我们要在她书里没有提到的其他方面感激马斯基林,尤其要感激他制定了称地球重量的成功方案。

马斯基林意识到,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一座形状规则的山,能够估测它的质量。在他的敦促之下,英国皇家学会同意聘请一位可靠的人去考察英伦三岛,看看能否找到这样的一座山。马斯基林恰好认识这样的一个人——天文学家和测量学家查尔斯•梅森。马斯基林和梅森11年前已经成为朋友,他们曾一块儿承担一个测量一起重大天文事件的项目:金星凌日现象。不知疲倦的埃德蒙•哈雷几年前已经建议,要是在地球上选定几个位置测量一次这种现象,你就可用三角测绘法的定律来计算地球到太阳的距离,并由此计算出到太阳系所有其他天体的距离。

不幸的是,所谓的金星凌日是一件不规则的事。这一现象结对而来,相隔8年,然后一个世纪甚至更长时间都不发生一次。在哈雷的生命期里不会发生这种现象。但是,这个想法一直存在。1761年,在哈雷去世将近20年以后,当下一次凌日准时来到的时候,科学界已经作好准备工作——准备得比观测以往任何一次天文现象都要充分。

凭着吃苦的本能——这是那个时代的特点——科学家们奔赴全球100多个地点——其中有俄罗斯西伯利亚、中国、南非、印度尼西亚以及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丛林。法国派出了32名观测人员,英国18名,还有来自瑞典、俄罗斯、意大利、德国、冰岛等国的观测人员。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国际合作的科学活动,但它几乎到处困难重重。许多观测人员遇上了战争、疾病或海难。有的抵达了目的地,但打开箱子一看,只见仪器已经破碎或被热带的灼人的阳光烤弯。法国人似乎命中注定要再一次遭遇倒霉的厄运。让•沙佩乘马车呀,乘船呀,乘雪橇呀,花了几个月才到达西伯利亚,每一颠簸都得小心护着容易损坏的仪器。最后只剩下关键的一段行程,却被一条涨水的河流挡住了去路。原来,就在他到达前不久,当地下了一场罕见的春雨。当地人马上归罪于他,因为他们看到他把古怪的仪器对准天空。沙佩设法逃得性命,但没有进行任何有意义的测量工作。

更倒霉的是纪晓姆•让蒂,他的经历蒂姆西•费里斯在《在银河系里成长》一书里作了精彩而简要的描述。让蒂提前一年从法国出发,打算在印度观测这次凌日现象,但遇到了种种挫折,发生凌日的那一天还在海上——这几乎是最糟糕的地方,因为测量需要保持平稳状态,而这在颠簸的船上根本无法做到。

让蒂并不气馁,继续前往印度,等待1769年的下一次凌日现象。他有8年的准备时间,因此建立了一个一流的观察站,他一次又一次测试他的仪器,把准备工作做得完美无缺。1769年6月4日是发生第二次凌日现象的日子。早晨醒来,他看到是个艳阳天;但是,正当金星从太阳表面通过的时候,一朵乌云挡住了太阳,在那里停留了3小时14分7秒的时间,几乎恰好是这次金星凌日的时间。

让蒂大失所望地收拾仪器,前往最近的港口,而途中又患了痢疾,有将近一年时间卧床不起。他不顾身体依然虚弱,最后登上了一条船。这条船在非洲近海的一次飓风中几乎失事。出门十一年半以后,他终于回到家里。他一无所获,却发现他的亲戚已经宣布他死亡,争先恐后地夺走了他的财产。

比较而言,英国派到各地的18名观测人员所经历的失望就不算一回事。梅森与一位名叫杰里迈亚•狄克逊的年轻测量员搭档,相处得显然不错,两人还结成了持久的伙伴关系。他们奉命去苏门答腊,在那里绘制凌日图。但他们的船出海的第二天晚上就受到了一条法国护卫舰的攻击。(尽管科学家们处于一种国际合作的心态之中,但国家并非如此。)梅森和狄克逊给皇家学会发了一封短信,说看来公海上非常危险,不知道整个计划是不是应该取消。他们很快收到一封令人寒心的回信,信中先是对他们一顿臭骂,然后又说他们已经拿了钱,国家和科学界都对他们寄予希望,他们不把计划进行下去就会颜面扫地。他们改变了想法,继续往前驶去,但途中传来消息说,苏门答腊已经落入法国人之手。因此,他们最终是在好望角观测这次凌日现象的,效果很不好。回国途中,他们来到大西洋一个孤零零的小岛——圣赫勒拿岛上,作了短暂停留,在那里遇上了马斯基林。由于乌云覆盖,马斯基林的观测工作无法进行。梅森和马斯基林建立起了牢固的友谊,一起绘制潮流图,度过了几周快活的,甚至是比较有意义的日子。

此后不久,马斯基林回到英国,成为皇家天文学家,而梅森和狄克逊——这时候显然更加成熟——启程前往美洲,度过漫长而时常是险象环生的4年。他们穿越393公里危险的荒原,一路上搞测量工作,以解决威廉•佩恩和巴尔的摩勋爵两人地产之间的以及他们各自殖民地——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之间的边界纠纷。结果就是那条著名的梅森一狄克逊线。后来,这条线象征性地被看做是美国奴隶州和自由州之间的分界线。(这条线是他们的主要任务,但他们还进行了几次天文观测。其中有一次,他们对1度经线的长度作了当时那个世纪最精确的测量。由于这项成就,他们在英国赢得了比解决两位被宠坏了的贵族之间的边界纠纷高得多的赞扬。)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四章事物如何测定(3)
回到欧洲以后,马斯基林与他的德国和法国同行不得不下结论,1761年的凌日观测工作基本失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问题之一在于观测的次数太多。把观测结果放在一起,往往证明互相矛盾,无法统一。成功绘制金星凌日图的却是一位不知名的约克郡出生的船长,名叫詹姆斯•库克。他在塔希提岛一个阳光普照的山顶上观看了1769年的凌日现象,接着又绘制了澳大利亚的地图,宣布它为英国皇家殖民地。他一回到国内,就听说法国天文学家约瑟夫•拉朗德已经计算出,地球到太阳的平均距离略略超过1.5亿公里。(19世纪又发生两次凌日现象,天文学由此得出的距离是1.4959亿公里,这个数字一直保持到现在。我们现在知道,确切的距离应该是1.49597870691亿公里。)地球在太空中终于有了个方位。

梅森和狄克逊回到英国,成了科学上的英雄;但是,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的伙伴关系却破裂了。考虑到他们经常出现在18世纪的重大科学活动中,对这两个人的情况知道得如此之少,这是很引人注目的。没有照片,极少文字资料。关于狄克逊,《英国人名词典》巧妙地提到,他“据说生在煤矿里”,然后让读者去发挥自己的想像力,提供合理的解释。《词典》接着说,他1777年死于达勒姆。除了他的名字和他与梅森的长期伙伴关系以外,别的一无所知。

关于梅森的情况,资料稍多一点。我们知道,1772年,他应马斯基林的请求,奉命寻找一座山,供测量引力偏差之用;最后,他发回报告,他们需要的山位于苏格兰高地中部,就在泰湖那里,名叫斯希哈林山。然而,他怎么也不肯花一个夏天来对它进行测量。他再也没有回到现场。人们知道,他的下一个活动是在1786年。他突然神秘地带着他的妻子和8个孩子出现在费城,显然穷困潦倒。他18年前在那里完成测量工作以后没有回过美洲,这次回来没有明显的理由,也没有朋友或资助人迎接他。几个星期以后,他死了。

由于梅森不愿意测量那座山,这个工作落在了马斯基林身上。1774年夏天,有4个月时间,马斯基林在一个遥远的苏格兰峡谷的帐篷里指挥一组测量员。他们从每个可能的位置作了数百次测量。要从这么一大堆的数据中得出那座大山的质量,需要进行大量而又枯燥的计算。承担这项工作的是一位名叫查尔斯•赫顿的数学家。测量员们在地图上写满了几十个数据,每一个都表示山上或山边某个位置的高度。这些数字真是又多又乱。但是,赫顿注意到,只要用铅笔把高度相等的点连起来,一切就显得很有次序了。实际上,你马上可以知道这座山的整体形状和坡度。于是,他发明了等高线。

根据斯希哈林山的测量结果,赫顿计算出地球的质量为5000万亿吨。在此基础上,可以推算出太阳系里包括太阳在内的所有主要天体的质量。因此,我们从这一次实验知道了地球、太阳、月球和其他行星及其卫星的质量,另外还发明了等高线——这一个夏天的收获真是不小。

然而,不是人人都对结果感到很满意。斯希哈林山实验的不足之处在于,你不知道该山的真正密度,因此不可能得出一个真正确切的数字。为了方便起见,赫顿假设这座山的密度与普通石头相等,即大约是水的密度的2.5倍,但这不过是根据经验所作的估计。

有一个似乎是不可能的人把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他是个乡下人,名叫约翰•米歇尔,家住约克郡人迹稀少的桑希尔村。尽管环境偏僻而简陋,米歇尔却是18世纪一位伟大的科学思想家,深受人们的尊敬。

尤其是,他认识到地震的波动性质,对磁场和引力进行了大量创造性的研究,比任何人都早200年设想过黑洞的存在,这是相当了不起的——连牛顿都跨不出这么一大步。当德国出生的音乐家威廉•赫歇尔认为自己生活中的真正兴趣是天文学的时候,他就是向米歇尔讨教了天文望远镜的制作方法。自那以来,行星科学界一直为此对他怀有感激之情。

然而,在米歇尔的成就当中,最精巧或最有影响的莫过于他自己设计、自己制作的一台用于测量地球质量的仪器。不幸的是,他生前没能完成这项试验。这项试验以及必要的设备都传给了一位杰出而又离群索居的伦敦科学家,他的名字叫亨利•卡文迪许。

卡文迪许本身就是一部书。他生于一个生活奢华的权贵家庭——祖父和外祖父分别是德文郡公爵和肯特公爵——是那个年代最有才华而又极其古怪的英国科学家。几位作家为他写过传记。用其中一位的话来说,他特别腼腆,“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他跟任何人接触都会感到局促不安,连他的管家都要以书信的方式跟他交流。

有一回,他打开房门,只见前门台阶上立着一位刚从维也纳来的奥地利仰慕者。那奥地利人非常激动,对他赞不绝口。一时之间,卡文迪许听着那个赞扬,仿佛挨了一记闷棍;接着,他再也无法忍受,顺着小路飞奔而去,出了大门,连前门也顾不得关上。几个小时以后,他才被劝说回家。

有时候,他也大胆涉足社交界——尤其热心于每周一次的由伟大的博物学家约瑟夫•班克斯举办的科学界聚会——但班克斯总是对别的客人讲清楚,大家决不能靠近卡文迪许,甚至不能看他一眼。那些想要听取他的意见的人被建议晃悠到他的附近,仿佛不是有意的,然后“只当那里没有人那样说话”。如果他们的话算得上是在谈论科学,他们也许会得到一个含糊的回答,但更经常的情形是听到一声怒气冲冲的尖叫(他好像一直是尖声尖气的),转过身来发现真的没有人,只见卡文迪许飞也似的逃向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

卡文迪许钱又多,性格又孤僻,正好有条件把他在克拉彭的房子变成个大实验室,以便不受干扰地探索物理学的每个角落——电、热、引力、气体以及任何跟物质的性质有关的问题。18世纪末叶,是爱好科学的人们对基本物质——尤其是气体和电——的性质发生浓厚兴趣的时代,又是开始知道怎么对付它们的时代,但往往是热情有余,理智不足。在美国,本杰明•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这是很有名的。在法国,一位名叫皮拉特尔•罗齐耶的化学家含了一口氢喷在明火上,以测试氢的可燃性,其结果是证明了氢确实是易爆物质,眉毛也不一定是人的脸上一个永久的特征。卡文迪许也做了许多实验,他曾经逐步加大在自己身上的电击强度,仔细体会逐渐厉害的痛苦,直到拿不住手里的羽毛管,有时候再也留不住自己的知觉。

在卡文迪许漫长的一生中,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发现——其中,他是分离氢的第一人,把氢和氧化合成水的第一人——但是,他所做的一切都脱离不了“古怪”两个字。他经常在出版的作品中提到从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的实验结果,这使他的科学家同行们老是很气恼。但是,尽管遮遮掩掩,他不光模仿牛顿,而且想要努力超过他。他对导电性能的实验超前了时代一个世纪,但不幸的是,直到那个世纪过去才被人发现。直到19世纪末,剑桥大学物理学家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承担了编辑卡文迪许文献的任务,他的大部分成就才为人所知。而到那个时候,发现虽然是他的,但功劳几乎总是已经归属别人。

其中,卡文迪许发现或预见到了能量守恒定律、欧姆定律、道尔顿的分压定律、里克特的反比定律、查理的气体定律以及电传导定律,但都没有告诉别人。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据科学史家J.G.克劳瑟说,他还预见了“开尔文和G.H.达尔文关于潮汐摩擦对减慢地球自转速度的作用的成果、拉摩尔关于局部大气变冷的作用的发现(发表于1915年)……皮克林关于冷冻混合物的成就以及罗斯布姆关于异质平衡的某些成果”。最后,他还留下线索,直接导致一组名叫惰性气体的元素的发现。其中有几种是极难获得的,最后一种直到1962年才被发现。不过,我们现在的兴趣是卡文迪许所做的最后一次著名的试验。1797年夏末,67岁高龄的他把注意力转向约翰•米歇尔显然只是出于科学上的敬意留给他的几箱子设备。

装配完毕以后,米歇尔的仪器看上去很像是一台18世纪的鹦鹉螺牌举重练习机。它由重物、砝码、摆锤、轴和扭转钢丝组成。仪器的核心是两个635千克重的铅球,悬在两个较小球体的两侧。装配这台设备的目的是要测量两个大球给小球造成的引力偏差。这将使首次测量一种难以捉摸的力——所谓的引力常数——成为可能,并由此推测地球的重量(严格来说是质量)。

引力使行星保持在轨道上,使物体砰然坠落,因此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强大的力,其实不然。它只是在整体意义上强大:一个巨大的物体,比如太阳,牵住另一个巨大的物体,比如地球。在基础的层面上,引力极小。每次你从桌子上拿起一本书,或从地板上拾起一枚硬币,你毫不费劲就克服了整个行星施加的引力。卡文迪许想要做的,就是在极轻的层面上测量引力。

精密是个关键词。设备所在的屋子里,容不得半点儿干扰。因此,卡文迪许就待在旁边的一间屋里,用望远镜瞄准一个窥孔来进行观察。这项工作是极其费劲的,要做17次精密而又互不关联的测量,他总共花了将近一年时间才完成。卡文迪许终于计算完毕,宣布地球的重量略略超过1300000000000000000000000磅,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说就是6000000000000000000000吨(1吨等于1000千克或约等于2205磅)。

今天科学家手里的仪器,其精确度之高,可以测定一个细菌的重量;其灵敏度之高,有人在25米以外打个呵欠都会干扰读数。但是,他们对卡文迪许1797年的测量结果没有重大改动。目前对地球重量的最准确估计数是59725亿亿吨,与卡文迪许的结果只相差1%左右。有意思的是,这一切都只是证实了在卡文迪许110年之前牛顿的估计,而且没有迹象表明牛顿做过任何试验。

无论如何,到18世纪末,科学家们已经知道地球的确切形状和大小,以及地球到太阳和各个行星的距离。连足不出户的卡文迪许都已算出了它们的重量。于是,你或许会认为,确定地球的年龄会是一件相对容易的事。毕竟,他们实际上已经掌握一切必要的资料。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人类要等到能够分裂原子、发明电视、尼龙和速溶咖啡以后,才算得出我们自己这颗行星的年龄。

若要知道其中的原因,我们必须北上去一趟苏格兰,先去拜访一位杰出而又可亲的人。这个人很少有人听说过,他刚刚发明了一门新学科:地质学。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五章敲石头的好事者(1)
正当亨利•卡文迪许在伦敦完成试验的时候,在650公里之外的爱丁堡,另一个重大时刻随着詹姆斯•赫顿的去世而即将到来。这对赫顿来说当然是坏消息,但对科学界来说却是个好消息,因为它为一个名叫约翰•普莱费尔的人无愧地改写赫顿的作品铺平了道路。

赫顿毫无疑问是个目光敏锐、非常健谈的人,一个愉快的伙伴。他在了解地球那神秘而又缓慢的形成过程方面是无与伦比的。不幸的是,他不会以人人都能基本理解的形式写下他的见解。有一位传记作家长叹一声,说,他“几乎完全不懂得怎么使用语言”。人们看他写的每一行字差不多都会想要睡觉。在他1795年的杰作《地球论以及证据与说明》中,他是这样讨论……哎呀,某个问题的:

我们居住的世界不是由组成当时地球的直接前身的物质所构成的,而是从当今往前追溯,由我们认为是第三代的地球的物质所构成的,那个地球出现在陆地露出海面之前,而我们现今的陆地还在海水底下。

不过,他几乎独自一人,而且非常英明地开创了地质学,改变了我们对地球的认识。赫顿1726年生于一个富裕的苏格兰家庭,享受着舒适的物质条件,所以能以工作轻松、全面提高学识的方式度过大半辈子。他学的是医学,但发现自己不喜欢医学,于是改学农业。他一直在贝里克郡的自家农场里以从容而又科学的方式务农。1768年,他对土地和羊群感到厌倦,迁到了爱丁堡。他建立了一家很成功的企业,用煤烟生产氯化铵,同时忙于各种科学研究。那个时候,爱丁堡是知识分子活跃的中心,赫顿在这种充满希望的环境里如鱼得水。他成为一个名叫牡蛎俱乐部的学会的主要成员。他在那里和其他人一起度过了许多夜晚,其中有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化学家约瑟夫•布莱克和哲学家戴维•休谟,还有偶尔光临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和詹姆斯•瓦特。

按照那个年代的传统,赫顿差不多对什么都有兴趣,从矿物学到玄学。其中,他用化学品搞试验,调查开采煤矿和修筑运河的方法,考察盐矿,推测遗传机制,收集化石,提出关于雨、空气的组成和运动定律方面的理论。但是,他最感兴趣的还是地质学。

在那个爱好钻研的时代,在许多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当中,有个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人们——即山顶上为什么经常发现古代的蛤蜊壳和别的海生物化石。它们到底是怎么到那里的?许多人认为自己已经找到答案。他们分为两个对立的阵营。水成论者认为,地球上的一切,包括在高处的海洋贝壳,可以用海平面的升高和降低来解释。他们认为,山脉、丘陵和其他地貌与地球本身一样古老,只是在全球洪水时期被水冲刷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

对立面是火成论者。他们认为有许多充满活力的动因,其中,火山和地震不断改变这颗行星的表面,但显然跟遥远的大海毫无关系。火成论者还提出难以回答的问题:不发洪水的时候,这水都流到哪里去了?要是有时候存在足以淹没阿尔卑斯山的水,那么请问,在平静下来以后,比如现在,这水都流到哪里去了?他们认为,地球受到内部深处的力和表面的力的作用。然而,他们无法令人信服地解释,蛤蜊的壳是怎么跑到山顶上去的。

就是在考虑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赫顿提出了一系列不同凡响的见解。他朝自己的农田一看,只见岩石经过腐蚀变成了土壤,土壤粒子被溪水和河水冲刷,带到别处沉积下来。他意识到,要是这个过程持续到地球的自然灭亡之时,那么地球最终会被磨得非常光滑。然而,他身边到处是丘陵。显而易见,肯定还有某种别的过程,某种形式的更新和隆起,创造了新的丘陵和新的大山,不停地如此循环。他认为,山顶上的海洋生物化石不是发洪水期间沉积的,而是跟大山本身一起隆起来的。他还推测,是地球内部的地热创造了新的岩石和大陆,顶起了新的山脉。说得客气一点,地质学家不愿意理解这种见解的全部含义,直到200年之后。这时候,他们终于采纳了板块构造论。赫顿的理论尤其提出,形成地球的过程需要很长时间,比任何人想像的还要长得多。这里面有好多深刻的见解,足以彻底改变我们对这颗行星的认识。

1785年,赫顿把他的看法写成一篇很长的论文,并在爱丁堡皇家学会的几次会议上宣读。它几乎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原因不难找到。一定程度上,他就是这样向听众宣读论文的:

在一种情况下,形成的力量在独立存在的物体内部。这是因为,这个物体被热激活以后,是通过物体的特有物质的反应,形成了构成脉络的裂口。在另一种情况下,还是一样,相对于在其内部形成脉络的物体来说,原因是外在的。已经发生了最猛烈的断裂和扯裂;但是那个原因还在努力;它不是出现在脉络里,因为它不是在我们地球坚实的物体内部——那里找得到矿物或矿脉的特定物质——的每条缝隙和每个断层里。

不用说,听众里几乎谁也不懂他在说些什么。朋友们鼓励他把他的理论展开一下,希望他能在更大的篇幅里碰巧讲得清楚一点。这是很感人的。赫顿花了此后的10年时间准备他的巨著,并且于1795年以两卷本出版。

这两本书加起来有将近1000页,写得比他最悲观的朋友担心的还要糟糕,真是不可思议。此外,这部作品的内容将近一半引自法国的资料,仍然以法文的形式出现。第三卷非常缺少吸引力,直到1899年才出版,那是在赫顿去世一个多世纪以后。第四卷即最后一卷根本没有出版。赫顿的《地球论》很有资格当选为读者最少的重要科学著作(要是没有大量别的这样的书的话,那就可以这样说)。连19世纪最伟大的地质学家、什么书都看过的查尔斯•莱尔也承认,这本书他实在读不下去。

还算运气,赫顿在约翰•普莱费尔身上找到了一个鲍斯韦尔式的人物。普莱费尔是爱丁堡大学的数学教授,赫顿的一位密友。他不但写得出漂亮的散文,而且——幸亏多年在赫顿身边——在大多数情况下知道赫顿其实想要说些什么。1802年,在赫顿去世5年以后,普莱费尔推出了赫顿原理的简写本,题目叫做《关于赫顿地球论的说明》。这本书受到了对地质学感兴趣的人的欢迎。这种人在1802年还为数不多。然而,情况快要发生变化。那么,情况是怎么发生变化的?

1807年冬,伦敦13个志同道合的人在科文特加登广场朗埃克街的共济会酒店聚会,成立了一个餐饮俱乐部,后来取名为地质学会。学会每月碰一次头,一边喝一两杯马德拉白葡萄酒,吃一顿交际饭,一边交换对地质学的看法。这顿饭的价钱故意定在昂贵的15先令,以便使那些只有头脑的人望而却步。然而,事情很快就变得一清二楚,需要有个设有永久性总部的合适机构,人们可以在那里分享和讨论新的发现。不到10年,成员就发展到400名——当然仍都是绅士——地质学会看来要使皇家学会相形见绌,成为该国的首要科学社团。

从11月到次年6月,会员每月碰头两次,因为到这个时候,实际上所有的人都已出门,整个夏天在做野外工作。你要知道,这些人出去找矿石不是为了挣钱,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也不是学者。它不过是既有钱又有时间的绅士在比较专业的层面上从事的一种爱好。到1830年,已经发展到745名会员,世界上再也不会出现那种情况。

这种情形在现在是难以想像的,但地质学激活了19世纪的人——完全抓住了他们的注意力——这是任何科学以前没有过,或许将来也不会有的情况。1839年,罗德里克•默奇森出版了《志留纪体系》,一本又厚又重的书,研究一种名叫杂砂岩的岩石。它顿时成为一本畅销书,很快出了4版,虽然一册要卖到8个几尼,而且具有真正的赫顿风格,即很难读得懂。(连默奇森的支持者也承认,它“毫无文学作品的魅力”。)而当伟大的查尔斯•莱尔于1841年去美国,在波士顿开设一系列讲座的时候,每次都有3000名听众挤进洛韦尔学院,静静地听他描述海洋沸石和地震在坎帕尼亚引起的震动。

在整个近代思想界,尤其在英国,有学问的人都会下乡去干一点他们所谓的“敲石头”的活儿。这项工作干得还一本正经。他们往往打扮得很有吸引力:头戴高顶大礼帽,身穿黑色套装。只有牛津大学的威廉•巴克兰牧师是个例外,他习惯于穿博士服做野外工作。

野外吸引了许多杰出人士,尤其是上面提到的默奇森,他大约花了前半生近30年时间来骑着马追赶狐狸,用猎枪把空中飞行的鸟儿变成一簇簇飘扬的羽毛。除了阅读《泰晤士报》和打一手好牌以外,他没有显示出任何会动脑子的迹象。接着,他对岩石发生了兴趣,以吃惊的速度一跃成为地质学思想界的巨人。

再就是詹姆斯•帕金森博士,他还是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写过许多富有鼓动性的小册子,比如《不流血的革命》。1794年,发生了一次听上去有点儿发疯的阴谋,叫做“玩具气枪计划”,有人打算趁国王乔治三世在剧院包厢里看戏的机会用带毒的飞镖射中他的脖子。帕金森跟这件事有牵连,被带到枢密院进行盘问,差一点给戴上镣铐发配到澳大利亚。但是,对他的指控后来不了了之。他渐渐对生活采取比较保守的态度,并开始对地质学产生了兴趣,最终成为地质学会的创始人之一和一部重要的地质学作品《上个世界的有机遗骸》的作者。有半个世纪时间,这本书不停地印刷。他再也没有制造过麻烦。然而,今天我们所以记得他,是因为他对一种疾病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这种疾病在当时被称之为“震颤性麻痹”,但之后一直被叫做帕金森综合征。(帕金森在另一个方面也稍有名气。1785年,他很可能成了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人,在一次兑奖销售活动中赢得一个自然史博物馆。这家博物馆位于伦敦的莱斯特广场,原本是阿什顿•利弗建立的,但利弗无节制地搜集自然宝物,最后搞得倾家荡产。帕金森将这个博物馆保留到1805年,再也维持不下去,便把收藏品拆卖了。)

有个人在性格上不如帕金森那样引人注目,但影响比当时所有地质界的人的影响加起来还要大,这个人就是查尔斯•莱尔。莱尔生于赫顿去世的那一年,离赫顿家只有113公里的金诺迪村。他的父母是苏格兰人,但他在遥远的南方——英格兰汉普郡的新森林长大,因为他的母亲认为苏格兰人又懒又爱喝酒。总的来说,他和19世纪绅士科学家一模一样,也来自生活优裕、思想活跃的家庭。他的父亲也叫查尔斯,是个大名鼎鼎的人,是研究诗人但丁和藓沼(即莱尔藓,大多数去过英国乡村的人都在上面坐过,就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方面的主要权威。莱尔受他父亲的感染,对自然史产生了兴趣,然而,是在牛津大学,在威廉•巴克兰——身穿飘逸长袍的巴克兰——的影响之下,莱尔才开始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地质学。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五章敲石头的好事者(2)
巴克兰多少是个有魅力的怪人。他作出过一些真正的成就,但人们至少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怪僻性格才记得他。他尤其以养了一群野兽出名,其中有的很大,有的很危险。那些野兽可以在他的屋子里和花园里自由走动。他还以吃遍开天辟地以来有过的每一种动物闻名。他会以烘豚鼠、面糊耗子、烤刺猬或煮东南亚海参来招待家里的客人,这取决于他的一时冲动和是否有货。巴克兰觉得它们的味道都不错,但菜园里的普通鼹鼠除外,他宣称这种动物的味道是令人恶心的。他几乎势必成为粪便化石的权威,家里有一张桌子几乎完全用收集来的这类标本制成。

即使在从事严肃的科学活动的时候,他的方式一般来说也是怪怪的。有一次,巴克兰半夜里于兴奋之中把他的太太推醒,大叫一声:“天哪,我认为,化石上的脚印肯定是乌龟的脚印。”夫妻俩穿着睡衣急匆匆地来到厨房。巴克兰太太和了面团,铺在那张桌上,巴克兰牧师拿来家里养的乌龟。他们把乌龟往面团上一扔,赶着它往前走。他们高兴地发现,它的脚印果然和巴克兰一直在研究的化石上的脚印完全一致。查尔斯•达尔文认为巴克兰是个小丑——这是他的原话——而莱尔却似乎觉得他对自己很有启发,还很喜欢他,1824年和他一块儿去了苏格兰。就是在那次苏格兰之行以后,莱尔决定放弃律师职业,把全部时问投入了地质学。

莱尔近视得厉害,在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痛苦地眯着眼睛,因此露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最后,他完全丧失了视力。)他还有一个有点古怪的地方,当他想得出神的时候,他会在家具上摆出难以想像的姿势——要么横在两张椅子上,要么(用他的朋友达尔文的话来说)“头枕着椅子面,身体站得笔直”。一旦陷入沉思,他往往会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下来,臀部几乎贴着地板。莱尔一生中的惟一工作是在1831—1833年期间当过伦敦大学国王学院的地质学教授。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写出了《地质学原理》,并在1830—1833年期间分3卷出版。这部书在许多方面巩固和阐述了一代人之前由赫顿首先提出的见解。(虽然莱尔从来没有读过赫顿作品的原文,但他怀着浓厚的兴趣研究过普莱费尔的改写本。)

在赫顿时代和莱尔时代之间,地质学界发生了一场新的争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过去的水成论与火成论之争,而又往往交混在一起。新的战斗成为灾变论和均变论之争。给一场重要而又旷日持久的争论起这样的名字,似乎有点儿不够味儿。灾变论者——顾名思义——认为,地球是由突发的灾难性事件形成的——主要是洪水。这就是人们常常把灾变论和水成论互相混淆的原因。灾变论尤其迎合巴克兰这样的教士的心理,这样他们可以把《圣经》里诺亚时代的洪水纳入严肃的科学讨论。均变论者恰恰相反,认为地球上的变化是逐渐形成的,几乎所有的地质变化过程都是缓慢的,都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最先提出这种见解的与其说是莱尔,不如说是赫顿,但大多数人读的是莱尔的作品,因此在大多数人的脑海里,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他成了近代地质学之父。

莱尔认为,地球的变迁是一贯的,缓慢的——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一切都可以用今天仍在发生的事情来解释。莱尔和他的信徒们不但瞧不起灾变论,而且对它深恶痛绝。灾变论者认为,绝种是一系列过程的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中,动物不断灭亡,被新的动物取而代之——博物学家T.H.赫胥黎把这种看法挖苦地比做是“惠斯特牌戏里的一连串胜局,到了最后,打牌的人推翻桌子,要求换一副新牌”。以这种方法来解释未知的事物未免过于省劲。从来没有见过比这样的一种教条更蓄意助长懒汉精神,更削弱人们的好奇心的了。”莱尔嗤之以鼻地说。

莱尔的失误并不算少。他没有令人信服地解释山脉是怎么形成的,没有看到冰河是个变化的动因。他不愿意接受阿加西斯关于冰期的观点——他轻描淡写地将其称之为“地球制冷”——坚信“在最古老的化石床里会发现”哺乳动物。他拒绝接受关于动物和植物突然死亡的看法,认为所有主要的动物群体——哺乳动物、爬行动物、鱼类等等——自古以来一直同时存在。在这些问题上,最后证明他是完全错误的。

然而,莱尔的影响你几乎怎么说也不会过分。《地质学原理》在他生前出了12版;直到20世纪,书里包含的一些观点依然被地质学界奉为圭臬。达尔文乘“猎犬”号环球航行途中还随身带着一本《地质学原理》,而且是该书的第1版。他后来写道:“《原理》的最大优点在于它改变了一个人的整个思想状态;因此,当见到一样莱尔从没有见到过的东西的时候,你在一定程度上是以他的眼光来看的。”总之,他差不多把莱尔看做是个神,就像他那一代人的许多人一样。20世纪80年代,当地质学家不得不摈弃他的一部分理论,以适应关于绝种的撞击理论的时候,他们简直痛苦得要命。这充分说明了莱尔的影响之大。不过,那是后话了。

与此同时,地质学有大量的分类工作要做,这项工作不是什么都一帆风顺的。从一开始,地质学家就想把岩石按其形成的时期来进行分类,但在怎么划分时期的问题上经常发生激烈的争论——而且是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论,后来被称之为“泥盆纪大争论”。剑桥大学的亚当•塞奇威克牧师断言有一层岩石是寒武纪的,而罗德里克•默奇森认为它完全属于志留纪,争论于是就发生了。争论持续了好多年,而且越来越激烈。“巴谢是个下流痞子。”默奇森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气呼呼地说。

在《泥盆纪大争论》一书里,马丁•J.S.鲁迪克极好而又有些沮丧地描述了这场争论。只要瞥一眼该书各章的标题,就可以知道一点上述感情的强烈程度。开头几章的标题的语气倒还温和,比如《绅士们的辩论舞台》和《破译杂砂岩之谜》,但接着就是《捍卫杂砂岩与攻击杂砂岩》、《指摘与反驳》、《散布恶毒的谣言》、《韦弗撤回邪说》、《杀杀乡下人的气焰》(惟恐你还怀疑这不是一场战争)、《默奇森发起莱茵兰战役》等等。争论于1879年得以解决,办法很简单,在寒武纪和志留纪中间加一个时期:奥陶纪。

在这门学科的早期,英国人是最活跃的,因此在地质词语中英国的名称占了绝大部分。泥盆系(即德文系)当然源自英格兰的德文郡。寒武纪来自罗马人对威尔士的叫法,而奥陶纪和志留纪使人想起了古代的威尔士人部落:奥陶人和志留人。但是,随着地质学后来在其他地方的崛起,世界各地的名称渐渐出现。侏罗纪跟法国和瑞士交界处的侏罗山有关。二叠纪使人想起俄罗斯乌拉尔山脉里的彼尔姆,而白垩纪(源自拉丁文白垩)是由一位比利时地质学家命名的,他自己也有个漂亮的名字,叫做J.J.德奥马利马斯•德霍洛伊。

原先,地质史分为4个时期:第一纪、第二纪、第三纪和第四纪。这个体系过于简单,因此寿命不太长。地质学家很快就用新的划分方法来替代这种划分方法。第一纪和第二纪已经完全不用,第四纪有的人已经不用,但有的人仍然在用。今天,只有第三纪还在广泛使用,虽然已经不代表第三纪任何东西。

莱尔在《原理》中使用了新的单位,叫做“世”或“段”来涵盖恐龙以后的时代,其中有更新世(“最近”)、上新世(“较近”)、中新世(“颇近”)和意思很含糊的渐新世(“有点儿近”)。

如今,一般来说,地质时代划分为四大块,叫做“代”:前寒武纪、古生代(源自希腊文,意为“古代生命”)、中生代(“中期生命”)和新生代(“新的生命”)。这4个代又分为12—20个部分,通常叫做“纪”,有时候也称“系”。其中大多数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白垩纪、侏罗纪、三叠纪、志留纪等等。

接着就是莱尔所谓的“世”——更新世、中新世等——这些名称仅仅用来指最近的(但又是古生物学研究很活跃的)6500万年;最后,便是一大堆更细的分类,名叫“期”或“代”。其中大多数以地名命名,读起来几乎总是很拗口:伊利诺期、得梅因期、克罗伊期、金默里奇期等等,都具有同一特色。据约翰•麦克菲说,这类名称总共多达“几百个”。幸运的是,除非把地质学作为你的专业,你从此以后再也不大可能听到这些名称了。

更加混乱的是,北美的“期”或“代”跟欧洲的说法不一,在时间上往往只是大体交叉。因此,北美的辛辛那提期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欧洲的阿什吉利期,再加上一点儿稍早的喀拉多克期。

而且,这一切,不同的教科书、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叫法,因此有的权威提出7个代,而有的权威满足于4个代。在有的书里,你还会发现不用第三纪和第四纪,而是用不同长度的系来取而代之,称做下第三系和上第三系。有的人还把前寒武纪分成两个代,即非常古老的太古代和较近的元古代。有时候,你还可看到“显生宙”这个词,用来涵盖新生代、中生代和古生代。

而且,这一切都只用做时间的单位。岩石的单位还另有一套,叫做系、段和期。而且,还有早、晚(指时间)之分和上、下(指岩层)之别。对于不是专家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一锅粥;但对于地质学家来说,这都可能是会动感情的东西。“我看到大人们为了生命史上一毫秒的问题争得脸红脖子粗。”英国的理查德•福蒂在谈到20世纪为寒武纪和奥陶纪的分界线而展开的旷日持久的辩论时这样写道。

今天,我们至少可以使用某些先进的技术来确定年代。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地质学家们只能依赖于推测。他们可以按照时代来排列各种岩石和化石,但根本不知道这些年代的长短,这是很令人泄气的。当巴克兰推测一副鱼龙骨骼的古老程度的时候,他只能认为,它生活在大约“10000或10000以上乘以10000”年以前。

虽然没有可靠的方法来确定年代,却不乏愿意试一试的人。1650年,爱尔兰教会的詹姆斯•厄舍大主教进行了早年最著名的尝试。他对《圣经》和其他历史资料进行了仔细的研究,最后在一部名叫《旧约编年史》的巨著中下结论说,地球创造于公元前4004年10月23日中午。后来,历史学家和教科书作者一直把这个日期当做笑料。

顺便提一句,有个很久不灭的神话——它在许多严肃的书里都提到过——厄舍的观点主宰了科学界,直到19世纪的很长时间里。是莱尔把这一切纠正了过来。作为一个典型例子,斯蒂芬•杰伊•古尔德在《时代之箭》中引用了20世纪80年代一本很热门的书里的一句话:“在莱尔出版他的书以前,大多数思想家都接受了这种看法,即地球还很年轻。”实际并非如此。正如马丁•J.S.鲁迪克说的,“哪个国家的地质学家也不会主张把时标限死在《创世记》拘泥于字面意义的诠注的范围之内,要是他的作品被别的地质学家认真对待的话”。连巴克兰牧师这样一位19世纪很虔诚的人也认为,《圣经》里哪个地方也没有提到上帝是在第一天创造天地的,只是提到“起初”。他认为,那个开始也许持续了“几百几千万年”。大家都认为地球已经很古老。问题只在于:古老到什么程度?

在确定这颗行星的年龄的问题上,早期有个比较合理的看法。它是由始终可靠的埃德蒙•哈雷提出来的。1715年,他提出,要是你把全世界海洋里的盐的总量,除以每年增加的量,你就会得出海洋存在的年数,从而可以大致知道地球的年龄。这个道理很吸引人,但不幸的是,谁也不知道海洋里究竟有多少盐,也不知道每年到底增加多少,这就使得这项实验无法付诸实施。

第一次称得上比较符合科学的尝试是由法国的布丰伯爵乔治•路易•勒克莱尔进行的,那是在18世纪70年代。很长时间以来,大家都知道,地球释放出相当可观的热量——下过煤矿的人都清楚——但是,没有办法来估计散逸率。布丰在实验过程中先把球体加热到白炽的程度,然后在其冷却的过程中用触摸的办法(可能开头是轻轻的)来估计热的损耗率。根据这项实验,他推测地球的年龄在75000—168000年之间。这当然是大大地低估了;但是,这是一种很激进的见解。布丰发现,要是把这见解加以发表,他有被开除教籍的危险。他是个讲究实际的人,连忙为自己缺乏考虑的邪说表示歉意,然后轻松愉快地在随后的著作中不断重复他的看法。

到19世纪中叶,大多数学者认为地球的年龄起码有几百万年,甚至也许几千万年,但也很可能没有那么大。因此,当1859年查尔斯•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宣称,根据他的计算,创造威尔德地区——英格兰南部的一个地区,包括肯特、萨里和苏塞克斯——的地质进程花了306662400年时间才完成时,人们不由得大吃一惊。这个结论是很了不起的,部分原因是他说得那么确切,但更因为是他公然不顾公认的有关地球年龄的看法。结果,它引起了激烈的争议,达尔文在该书的第三版中收回了他的看法。然而,问题实际上依然存在。达尔文和他的地质界朋友希望地球很古老,但谁也想不出办法。

这个问题引起了开尔文勋爵大人(他肯定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到1892年才被提升为贵族,当时他已经68岁,接近他生命的尽头,但我在这里还是按照惯例,溯及既往地使用这个名称)的注意,这对达尔文以及对进步来说是很不幸的。开尔文是19世纪的——也是任何世纪的——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德国科学家赫尔曼•冯•亥姆霍茨——他本人也是科学上的高手——写道,开尔文是他遇到过的最“理解力强、洞察事理、思想活跃”的人。“在他的面前,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木头木脑的。”他不无沮丧地说。

这种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开尔文确实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超人。他1824年生于贝尔法斯特,父亲是皇家学院的数学教授,过不多久就调到格拉斯哥。开尔文证明自己是个神童,小小年纪(10岁)就考上了格拉斯哥大学。20岁出头,他已经在伦敦和巴黎的学府学习过,毕业于剑桥大学(他赢得该大学在赛艇和数学两个方面的最高奖,还抽空创建了一个音乐俱乐部),当选为彼得学院的研究员,(以英文和法文)写了10多篇关于纯粹数学和应用数学的论文。这些作品都很有创见,他不得不匿名发表,免得使他的长辈们感到难堪。他22岁回到格拉斯哥,担任自然哲学教授。在此后的53年里,他一直保有这个职位。

在漫长的生涯里(他活到1907年,享年83岁),他写了661篇论文,总共获得69项专利(因此变得很富裕),在物理学的差不多每个学科都享有盛誉。其中,他提出一个方法,后来直接导致制冷技术的发明;设计了绝对温标,至今仍冠以他的名字;发明了增压装置,使越洋发送电报成为可能;还对海运和航海作了无数改进,从发明一个深受欢迎的航海罗盘,到创造第一个深度探测器。这些只是他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他在电磁学、热力学和光的波动等理论方面的成果同样是革命性的。他实际上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没能计算出地球的年龄。这个问题占去了他后半生的许多时间,但他从来没有得出个比较正确的数字。1862年,在为一本名叫《麦克米伦》的通俗杂志写的一篇文章里,他第一次提出地球的年龄是9800万年,但谨慎地认为这个数字最小可为2000万年,最大可达4亿年。他还小心翼翼地承认,他的计算可能是错的,要是“造物主的大仓库里备有我们目前没有掌握的资料”的话——但是,他显然认为那是不可能的。

随着时间的过去,开尔文的结论变得越来越确切,越来越不正确。他不停地把自己的估计数字往下降,从最大的4亿年降到1亿年,然后又降到5000万年,最后在1897年降到了仅仅2400万年。开尔文并不是在随心所欲,只是因为物理学无法解释为什么像太阳这么个庞然大物可以连续燃烧几千万年以上,而又耗不尽其燃料。因此,他就想当然地认为,太阳及其行星必然相对年轻。

问题在于,几乎所有的化石都证明和这个结论相矛盾。而突然之间,19世纪发现了大量的化石。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六章科学的势不两立(1)
1787年,新泽西州有个人——到底是谁,如今似乎已被忘却——在伍德伯里溪发现一根巨大的大腿骨戳出一处岸边。那根骨头显然不属于尚存的任何物种,也肯定不是新泽西州的。根据现在掌握的一点情况,人们认为它属于一只鸭嘴龙,那是一种长着鸭嘴的大恐龙。当时,人们还没有听说过恐龙。

骨头被送交给当时美国最杰出的解剖学家卡斯帕•威斯塔博士。同年秋天,他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哲学学会的一次会议上作了描述。威斯塔完全没有认识到这根骨头的重要意义,只是小心翼翼地讲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大意是,它真是个庞然大物。他就这样错过了先于别人半个世纪发现恐龙的机会。实际上,这根骨头没有引起多大兴趣,后来被放在贮藏室里,最后彻底不见了。因此,历史上第一根被发现的恐龙骨头,也是第一根被丢失的恐龙骨头。

骨头没有引起很大的兴趣,这有点儿令人费解,因为发现这根骨头恰好是在美国人对古代大动物的遗骸着迷的时候。伟大的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就是前一章里提到的做加热球体试验的人——对这样浅薄的原因作出了奇怪的断言:新大陆的生物几乎在哪一方面都要比旧大陆的生物低一等。布丰在那部评价很高的巨著《自然史》里写道,在美洲这块土地上,水源发臭,土地不长五谷,动物个儿很小,缺乏活力,肌体被从腐烂的沼泽和晒不着太阳的森林里逸出的“毒气”弄得十分虚弱。在这样的环境里,连土著印第安人也缺乏生殖力。“他们不长胡子,身上也没有毛,”布丰煞有介事地在私下说,“对女人没有激情。”他们的生殖器“又小又没有劲儿”。

布丰的观察结果在别的作家中间——尤其在那些其实对这个国家不大熟悉,因而自己的结论也是缺乏根据的人中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热烈支持。有个名叫科梅耶•波夫的荷兰人在一本名叫《关于美洲人的哲学研究》的通俗作品中宣称,美洲的土著男人不但在繁殖方面给人印象不深,而且“如此缺乏生殖能力,他们的乳房都流着奶汁”。这种观点奇怪地流行了很长时间,在欧洲的文献中反复出现或得到反响,直到19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

这类诽谤在美国受到了愤怒的谴责,这是不足为怪的。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弗吉尼亚州笔记》中气愤地(而又令人费解地,除非你知道来龙去脉)进行反驳,还劝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朋友约翰•沙利文派20名士兵去北部丛林,找一头麋鹿送给布丰,以证明美洲四足动物的高大和威武。士兵们花了两个星期才找到合适的目标。不幸的是,麇鹿被击毙以后,他们发现它没有杰斐逊专门提到的一对威风凛凛的角,但沙利文周到地加上了一对驼鹿角或是赤鹿角,意思是,这是另外附上的。毕竟,在法国,谁会知道呢?

与此同时,在威斯塔的家乡费城,博物学家着手装配一头大象似的大动物的骨头。起初它被称做“不知名的美洲大动物”,后来又不大正确地被确定为一头猛犸。第一批这种骨头是在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大骨地的地方发现的,但很快在各地都发现了。看来美洲一度生活着某种大动物——那种动物肯定能证明法国人布丰的可笑论点不能成立。

在热心展示那头不知名动物如何庞大和如何凶猛的过程中,博物学家们似乎有点儿得意忘形。他们把它的个儿拔高了6倍,还给它加上了可怕的爪子。实际上,那不过是在附近发现的一只大树懒的爪子。很有意思的是,他们认为那种动物“灵活和凶猛得像老虎”,在插图里把它描绘成躲在巨砾后面,以猫科动物的优美姿态准备扑向猎物。长牙发现以后,他们又挖空心思地以各种方式把它们安在它的头上。有一位用螺丝把长牙倒着拧在上面,就像剑齿虎的犬牙那样,使其看上去特别气势逼人。另一位把长牙向后弯曲,其动听的道理是,那个家伙原本是水生动物,打盹时用牙齿将自己泊在树上。然而,最贴近事实的看法是,这种不知名的动物已经灭绝——布丰连忙抓住了这一点,把它作为那种动物已经无可争议地退化的证据。

布丰死于1788年,但争论没有停止。1795年,一批精心挑选的骨头运到了巴黎,接受古生物学界的新秀、年少气盛的贵族乔治•居维叶的审查。居维叶不费多少工夫就能把一堆堆支离破碎的骨头安放成形,人们已经对他的才华赞叹不已。据说,只要看一颗牙齿或一块下巴骨,他就可以描述出那个动物的样子和性情,而且往往还说得出它是哪个种,哪个属。居维叶发现美国还没有人想到要写一本正式描述那类大动物的书,便自己动手写了,于是成了发现那种动物的第一人。他把它叫做“乳齿象”(意思是“长有乳头般隆起的牙齿的象”。出人意料的是,这还真有点儿像)。

在那场争论的启发之下,居维叶于1796年写了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关于活着的象和变成化石的象的说明》。在这篇论文里,他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绝种的理论。他认为,地球不时经历全球性的灾难;在此过程中,一批批的生物彻底死亡。对于宗教人士来说,包括居维叶本人,这种看法具有令人不快的含义,因为这意味着上帝是捉摸不定的,莫名其妙的。上帝创造了物种,然后又消灭这些物种,他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看法跟“存在巨链”的信念绝对相反。那种信念认为,世界是精心安排的,世界上的每种生物都有一定位置,都有一个目的,过去从来就有,将来也总是会有。杰斐逊无法接受这种看法:整个物种有朝一日会消亡(或者会到那种地步,会演变)。因此,当有人问他,派个考察队去密西西比河以里的美国内地进行考察有没有科学和政治价值的时候,他马上肯定了这个建议,希望勇敢的探险家们会发现一群群健康的乳齿象和别的超大动物在富饶的平原上吃草。杰斐逊的私人秘书和知心朋友梅里韦瑟•刘易斯被选定和威廉•克拉克一起担任领队,而且还是这次远征的首席博物学家。被选定来指点他该找什么活的动物和死的动物的不是别人,正是卡斯帕•威斯塔。

大名鼎鼎的贵族居维叶在巴黎提出了绝种论。同年——实际上是同月,在英吉利海峡对岸,一个不大知名的英国人在发表对化石价值的见解。他的见解也将具有持久的影响。威廉•史密斯是萨默塞特的科尔运河建筑工地上的年轻监督员。1796年1月5日,他坐在萨默塞特一家马车旅店里,记下了那个最终会使他名扬天下的观点。若要解释岩石,你非得有某种并置对比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知道德文的那些石炭纪岩石要比威尔士的这些寒武纪岩石年轻。随着岩层的每一变化,有的物种的化石消失了,而有的化石一直延伸到随后的岩层。通过发现哪种物种在哪个岩层出现,你就可以计算出岩石的年龄,无论这些岩石是在哪里。凭着他作为测量员所拥有的知识,史密斯马上动手绘制英国的岩层图。经过多次试用以后,这些图于1815年出版,成为近代地质学的奠基石。(西蒙•温切斯特在他深受欢迎的《改变世界的地图》一书里对这件事作了全面的记述。)

不幸的是,尽管史密斯具有敏锐的见解,但说来也怪,他没有兴趣搞清为什么岩石偏偏以那种方式埋在地下。“我没有再研究岩层的起源,满足于知道情况就是那样,”他写道,“什么原因,什么缘故,那不属于一名矿藏测量员的研究范围。”

史密斯对岩层内情的披露,更增加了绝种论引起的在道德上的难堪程度。首先,它证实了上帝消灭生灵不是偶然的,而是经常的。这么看来,上帝与其说是粗心大意,不如说是极不友好。而且,还有必要花点力气来进行解释,为什么有的物种彻底灭绝,而有的物种却顺利地存活到随后的年代。显而易见,绝种不是诺亚时代的一场“大激流”——即大家知道的《圣经》里的那场洪水——能解释清楚的。居维叶作出了自我满意的解释,认为《创世记》只是指最近的那场洪水。上帝似乎不希望用先前不相干的绝种来分散摩西的注意力或引起他的惊慌。

因此,到19世纪初,化石势必具有了某种重要性。威斯塔就显得更不幸了,竟然没有看到恐龙骨的意义。无论如何,这类骨头在世界各地突然发现。又有了几个机会让美国人来宣布发现了恐龙,但这些机会都没有抓住。1806年,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考察队穿越蒙大拿的黑尔沟岩组。在这个地方,实际上他们脚底下恐龙骨比比皆是,他们还发现一样东西嵌在岩石里,显然是恐龙骨,但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在新英格兰,有个名叫普利纳斯•穆迪的男孩子在马萨诸塞州南哈德利的一处岩架上发现了古老的足迹;之后,又有人在康涅狄格河谷发现了骨头和足迹的化石。至少其中有一些留存至今——令人注目的是一头安琪龙的骨头——现在由耶鲁大学的皮博迪博物馆收藏。这批恐龙骨发现于1818年,是第一批经过检验和保存下来的恐龙骨,不幸的是,1855年之前无人识货。那一年,卡斯珀•威斯塔去世。不过,威斯塔没有想到的是,植物学家托马斯•纳特尔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种可爱的攀附灌木,这倒使威斯塔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永生。植物界有的纯粹主义者迄今仍然坚持把这类植物的名字写作“威斯塔里亚”。

然而,到这个时候,古生物研究的热潮已经移到英国。1812年,在多塞特郡的莱姆里吉斯,有个名叫玛丽•安宁的杰出小女孩——当时只有11岁、12岁或13岁,取决于你看的是谁写的故事——发现一块5米长、样子古怪的海生动物化石,嵌在英吉利海峡岸边一处陡峭而又危险的悬崖上。这类动物现在叫做鱼龙。

安宁就这样开始了她不同凡响的一生。在之后的35年里,安宁采集化石,并把它们卖给游客。(人们普遍认为,她就是那首著名的绕口令《她在海边卖贝壳》的原始素材。)她还发现了第一块蛇颈龙(另一种海生动物)化石以及第一批最好的翼手龙化石中的一块。严格来说,这些都不是恐龙,但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只要知道世界上生活过跟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完全不同的动物,这也就够了。

安宁不仅善于发现化石——显然她在这方面是无与伦比的——而且能小心翼翼地、完好无损地把化石挖出来。要是你有机会去参观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古代海生爬行动物馆,我劝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欣赏到这位年轻女子使用最简单的工具,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实际上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巨大而又出色的成就。光挖那块蛇颈龙化石她就耐心地花了10年时间。安宁没有受过训练,但她也能为学者们提供像模像样的图片和说明。但是,尽管她具有这等技能,重大的发现毕竟是不多的,因此她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极度贫困中度过的。

在古生物学史上,很难想得出还有谁比玛丽•安宁更不受人重视,但实际上还有一个人的情况跟她差不多。他叫吉迪恩•阿尔杰农•曼特尔,是苏塞克斯的一名乡村医生。

曼特尔有一大堆不足之处——他虚荣心强,只顾自己,自命不凡,不关心家庭——但再也找不出一名像他这样投入的业余古生物学工作者。他还很有运气,有一位既忠心耿耿又留心观察的太太。1822年,他去苏塞克斯农村出诊的时候,曼特尔太太正顺着附近的一条小路散步,在一堆用来填平路面凹坑的碎石里发现了一样古怪的东西——一块弧形的棕色骨头,大约有小胡桃那么大小。她认为那是一块化石。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对化石很感兴趣,便拿给了他。曼特尔马上看出,那是一颗牙齿的化石。稍加研究以后,他断定,这是一颗动物牙齿,那种动物生活在白垩纪,食草,爬行,体形庞大——有几十米长。他的估测完全正确;但他的胆量也真够大的,因为在此之前,即使在想像中,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六章科学的势不两立(2)
曼特尔意识到,自己的发现会彻底推翻人们对过去的认识。威廉•巴克兰——那位身穿长袍、爱好试验的学者——也劝他小心行事。因此,曼特尔花了3年时间,努力寻找支持自己的结论的证据。他把牙齿送交巴黎的居维叶,征求他的看法,但那位伟大的法国人轻描淡写地认为,那只不过是河马的牙齿。(居维叶姿态很高,后来为这个不常犯的错误道了歉。)有一天,曼特尔在伦敦的亨特博物馆作研究,跟一位同事攀谈起来。那位同事对他说,它看上去很像是他一直在研究的那种动物——南美鬣蜥的牙齿。他们马上进行了比较,确认了它们的相似之处。于是,曼特尔手里的动物以热带一种爱晒太阳的蜥蜴命名,被叫做禽龙。其实,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地狱倒霉鬼 天文学史上有个倒霉鬼,跑遍世界,追了大半辈子的日全食,结果到死都没看到,请问该倒霉鬼的名字是啥?

曼特尔写了一篇论文,准备递交给英国皇家学会。不幸的是,恰好又有一块恐龙骨头在牛津郡的一处采石场被发现,而且刚刚有人作过正式描述——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敦促曼特尔不要仓促行事的巴克兰牧师。它被取名为斑龙。这个名字其实是他的朋友詹姆斯•帕金森博士——那位未来的激进分子、帕金森综合征的鼻祖——向巴克兰建议的。大家也许记得,帕金森最初是个地质学家,他对斑龙的研究显示了他在这方面的成就。在为《伦敦地质学会学报》写的报告中,他注意到,那种动物的牙齿不像蜥蜴那样直接连着颌骨,而像鳄鱼那样长在牙槽里。不过,巴克兰就注意到这么多,没有认识到它的意义,即斑龙完全是一种新发现的动物。不过,尽管他的报告缺少敏锐的目光和深刻的见解,它仍是发表过的描述斑龙的第一篇文章。因此,人们把发现这种古代动物的功劳归给了巴克兰,而不是更有资格的曼特尔。

曼特尔不知道失望会伴随自己的一生,继续寻找化石——1833年,他发现了另一个庞然大物雨蛙龙——并从采石场工人和农夫手里买回别的化石,最后很可能成了英国最大的化石收藏家。曼特尔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在搜集骨头方面也同样很有天赋,但他无法同时维持这两方面的才能。随着他越来越热衷于搜集工作,他忽视了医生职业。过不多久,他在布赖顿的家里几乎塞满了化石,花掉了大部分收入。剩下的钱被用来支付书的出版费用,而他的书又极少人愿意购买。1827年出版的《苏塞克斯的地质说明》只卖掉了50本,很不开心地倒贴了3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曼特尔在绝望之中灵机一动,把自己的房子改成了博物馆,收取门票费。然而,他后来意识到这种商业行为会损害他的绅士地位,且不说科学家的地位——于是就让别人免费参观他的家庭博物馆。成百上千的人前来参观,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既中断了他的行医工作,又扰乱了他的家庭生活。最后,为了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变卖绝大部分收藏品。过不多久,他的妻子带着他的四个孩子离他而去。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在伦敦南部的西德纳姆区,有个地方名叫水晶宫公园。那里耸立着一片被人遗忘的奇观:世界上第一批实物大小的恐龙模型。近来去那里的人不太多,但一度这里是伦敦游客最多的胜地之一——事实上,正如理查德•福蒂说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主题公园。严格来说,那些模型在许多方面是不正确的。禽龙的大拇指顶在鼻子上,变成了一根尖刺;它长着四条粗壮的腿,看上去像一条肥肥胖胖、不成比例的狗。(其实,禽龙不用四条腿蹲着,而是一种两足动物。)现在望着它们,你几乎想不到这些古怪而行动缓慢的动物会引起积怨和仇恨,但事实却是如此。在自然史上,也许从来没有哪种动物像名叫恐龙的古代动物那样成为强烈而又持久的仇恨的中心。

建造恐龙模型的时候,西德纳姆位于伦敦边缘,宽敞的公园被认为是重建著名的水晶宫的理想之地。玻璃和铸铁结构的水晶宫曾是1851年博览会的中心场所。新建的公园很自然地以此冠名。用混凝土建成的恐龙模型是一种很有经济效益的景观。1853年除夕,在尚未完工的禽龙模型内为21名科学家举行了一次著名的晚宴。那位发现并确认禽龙的人吉迪恩•曼特尔不在其中。坐在餐桌上手的是古生物学这门年轻的科学里最伟大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理查德•欧文。到这个时候,他已经花费几年心血,成果累累,害得吉迪恩•曼特尔的日子很不好过。

欧文在英格兰北部的兰开斯特长大,受过训练准备当医生。他是个天生的解剖学家,对研究工作不遗余力,有时候非法取下尸体上的四肢、器官和别的部位,拿回家里慢慢地解剖。有一回,他用麻袋搬回刚从一具非洲黑人水手的尸体上取下的头,不慎绊着湿漉漉的石头滑了一跤,惊慌地望着那个头从身边一蹦一跳地顺着小巷滚去,钻进一户人家开着的门洞里,在前厅里停了下来。至于那户人家的主人见到一个头滚到自己的脚边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想像了。有人讲,他们还来不及搞清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一个焦急万分的年轻人冲进来拾起那个头,又冲了出去。

1825年,欧文21岁,他搬到了伦敦,不久就被英国皇家外科学院聘用,帮助清理又多又乱的医学和解剖标本。其中,大部分是杰出的外科医生、医学珍品的孜孜不倦的收藏家约翰•亨特留给这个学院的,但从来没有分过类和清理过,很大程度上因为亨特死后不久,说明每件物品的意义的文字材料丢失了。

欧文很快以他的组织能力和演绎能力受人注意。同时,他证明自己是个无与伦比的解剖学家,具有很强的复原本能,几乎可以与巴黎伟大的居维叶相比。他成为解剖动物方面的一名专家,对伦敦动物园里死去的任何动物拥有优先取舍权,而那类东西又无一例外地送到他的家里供他来检查。有一回,他的妻子回到家里,只见一头刚死的犀牛堵住了前门走廊。他很快成为一名各种动物方面的杰出专家,无论是现存的还是绝种的动物——从鸭嘴兽、针鼹和别的新发现的有袋动物,到倒霉的渡渡鸟以及已经绝了种的大鸟——恐鸟。后者本来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新西兰,最后被毛里人吃个干净。1861年,他在巴伐利亚发现了始祖鸟,是描述始祖鸟的第一人,也是为渡渡鸟写正式墓志铭的第一人。他总共发表了大约600篇关于解剖学的论文,这个数字真够庞大了。

不过,是由于他在恐龙方面的成就,欧文才为人们记得。他在1841年创造了“恐龙”这个名称。它的意思是“可怕的蜥蜴”,这是个极不合适的名字。现在我们知道,恐龙毫不可怕——有的还没有兔子大,很可能是离群索居的。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们不是蜥蜴。实际上,恐龙是一个古老得多的家族(距今大约3亿年前)。欧文很清楚,它们是爬行动物,希腊文里已经有了个很合适的名词——爬行动物,但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愿意采用。他还犯了个更加可以原谅的错误(考虑到当时标本很少),那就是,他没有注意到,恐龙不是由一种而是由两种爬行动物组成:臀部像鸟的鸟臀目恐龙和臀部像蜥蜴的蜥臀目恐龙。

欧文并不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无论在外表上还是脾性上。在一张中年晚期的照片上,他看上去又瘦削又阴险,长着又长又直的头发,眼睛向外鼓出,活像维多利亚时代情节剧里的坏蛋——有一张可以用来吓唬小孩子的脸。在举止方面,他又冷漠又傲慢,无所顾忌地实现他的雄心壮志。据知,查尔斯•达尔文惟一讨厌的人就是他。连欧文的儿子(他没过多久就自杀了)也提到他父亲的“可悲的冷酷之心”。

作为解剖学家,他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他能做出最不要脸的坏事而又不受人指责。1857年,博物学家T.H.赫胥黎在翻阅一本新版的《丘吉尔医学指南》时,突然注意到欧文被列为政府采矿学院的比较解剖学和生理学教授,他感到相当吃惊,因为这正是达尔文现在拥有的职位。当他询问这本指南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时,他被告知那个信息是欧文博士本人提供的。同时,有一位跟欧文一起工作的、名叫休•福尔克纳的博物学家当场揭穿欧文把他的一项发现归功于自己。别人还指责他盗用标本,后来又否认他这么干过。欧文甚至为了一个有关牙齿生理学理论的功劳与女王的牙科医生发生激烈的争吵。

他毫不犹豫地迫害他不喜欢的人。早年,他利用自己在地质学会的影响排斥一位名叫罗伯特•格兰特的年轻人,而格兰特惟一的罪过就是显示出他很有希望成为一名解剖学家。格兰特吃惊地发现自己突然被剥夺了使用解剖标本的权利,而这是他进行研究所必不可缺的。由于无法再从事他的工作,他变得灰心丧气,默默无闻,这是可以理解的。

欧文如此不客气,受到伤害最大的要算是越来越悲惨的倒霉蛋吉迪恩•曼特尔。在失去妻子、子女、医生职业和大部分化石收藏品以后,曼特尔搬到了伦敦。1841年是决定性的一年,欧文在伦敦将获得命名和发现恐龙的殊荣——而曼特尔遇上了一场可怕的事故。当马车穿过克莱翰公地的时候,他不知怎的从车座上掉下来,缠在缰绳中间,被受惊的马匹飞快拉过粗糙的地面。这起事故造成他背部弯曲,走路跛脚,常年疼痛,脊椎受损,再也无法恢复。

欧文利用曼特尔体弱多病的状态,着手系统地从档案中勾销他的贡献,重新命名曼特尔多年以前已经命名过的物种,把他发现这些物种的功劳占为己有。曼特尔还想搞一些创新的研究工作,但欧文利用自己在皇家学会的影响,确保曼特尔的大部分论文被拒绝采用。1852年,曼特尔再也无法忍受疼痛或迫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那根变了形的脊椎被取出来送到皇家外科学院——这又是一件很有讽刺意味的事——由该学院的亨特博物馆馆长理查德•欧文保管。

但是,污辱没有完全结束。曼特尔死后不久,《文学》杂志刊登了一篇极其无情的悼文。在那篇文章里,曼特尔被描述成一名二流的解剖学家,他对古生物学的一点儿贡献“由于缺乏过硬的知识”而受到限制。悼文甚至抹去了他发现禽龙的功劳,把这个功劳归于居维叶和欧文等人。悼文没有署名,但其风格是欧文的,自然科学界谁也不会怀疑作者是谁。

不过,到这个时候,欧文的坏事快干到头了。他的垮台之日到来了。英国皇家学会的一个委员会——欧文恰好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决定授予他最高的荣誉:英国皇家勋章,表彰他写的一篇关于一种名叫箭石的、已经绝种的软体动物的论文。“然而,”德博拉•卡德伯里在《可怕的蜥蜴》里对那段历史有绝好的记述,“这项成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有创意。”结果发现,箭石已经于4年前由一位名叫查宁•皮尔斯的业余博物学家发现,而且在地质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已经充分发表。欧文出席了那次会议,但他向皇家学会提交自己的报告的时候没有提及这个情况。在那份报告里,他把那种动物重新命名为“欧文的软体动物”以纪念他自己,这不是偶然的。尽管欧文被允许保留英国皇家勋章,但这件事使得他永远名声扫地,即使在他剩下的为数不多的支持者中间也同样如此。

最后,赫胥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通过投票使欧文在动物学会和皇家学会的许多委员会里落选。最后,赫胥黎成为英国皇家外科学院亨特博物馆的新一任教授,结束了对欧文的惩罚。

欧文再也没有从事重要的研究,但在后半生致力于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我们对此表示感激。1856年,他成为大英博物馆自然史部主任,在那个岗位上推动了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创建。那栋位于南肯辛顿的宏伟而可爱的哥特式建筑物于1880年向公众开放,几乎完全成了他远见卓识的见证。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六章科学的势不两立(3)
欧文之前,博物馆主要供少数精英使用和陶冶情操,连他们也很难进门。大英博物馆建立之初,想参观的人不得不写一份申请书,经过一个简单的面试,才能决定他们是否适合进场。然后,他们还得回来取票——那就是说,假如他们的面试获得通过的话——最后再次回来观看博物馆里的宝贝。即使到了那个时刻,他们也只能集体参观,被赶着快速往前走,不得随便停留。欧文的计划是人人都受欢迎,甚至鼓励工人们利用晚上时间来参观。他把博物馆绝大部分的地方用来陈列公开展品。他甚至很激进地提出为每件展品安放说明,以便让人们欣赏自己眼前的东西。他在这个问题上遭到了T.H.赫胥黎的反对,这是有点儿没有想到的。赫胥黎认为,博物馆主要应当是研究机构。通过把自然史博物馆变成人人可去的地方,欧文改变了我们原先建博物馆的目的。

不过,他对人类的无私精神并没有使他忘记自己的对手。他最后一个正式举动是到处游说,反对一项关于修建纪念查尔斯•达尔文的雕像的建议。他的这次努力没有成功——虽然他无意之中为自己赢得了一个胜利,只是晚了一些。今天,他自己的雕像从自然史博物馆大厅的楼梯上像主人般地俯瞰着下面,而达尔文和赫胥黎的雕像却不大显著地放在博物馆的咖啡店里,以严肃的目光凝视着人们喝茶,吃果酱炸面包圈。

有理由认为,理查德•欧文那心胸狭窄的对抗行为,标志着19世纪的地质学进入低谷,但更严重的对抗即又发生,这一次来自海外。在那个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里,美国也发生了一次对抗,其程度要恶毒得多,尽管破坏力没有那么大。这场对抗发生在两个古怪而又冷酷的人之间:爱德华•德林克•柯普和奥斯尼尔•查尔斯•马什。

他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两个人都已被宠坏,有紧迫感,以自我为中心,动辄吵架,妒忌心强,不信任别人,老是郁郁不乐。他俩一起改变了古生物学界。

他们一开始是朋友和互相崇拜者,甚至互相用对方的名字来命名化石种类,1868年还愉快地在一起工作了一个星期。后来,两人的关系出了问题——谁也搞不清出了什么问题——到了第二年,他们之间已经成为一种敌对关系;那种关系在随后的30年里发展为强烈的仇恨。可以有把握地说,自然科学领域里再也找不出另外两个人比他们更互相鄙视对方的了。

马什比对方大8岁。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书呆子,衣冠楚楚,留着整齐的胡子,极少去野外工作,去了也很不善于发现东西。有一次他去怀俄明州参观著名的科摩崖恐龙地带,却没有注意到——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来说——恐龙骨头简直“像木头那样满地都是”。但是,他有的是钱,差不多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虽然他来自一个不大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纽约州北部的一名农场主——但他的叔叔却是那位富得冒油、极其宽容的金融家乔治•皮博迪。当马什流露出对自然史感兴趣的时候,皮博迪为他在耶鲁大学盖了个博物馆,并给了他足够的资金来装满他看得中的差不多任何东西。

柯普生于一个特权家庭——他的父亲是费城一位有钱的商人——比马什更富有冒险精神,1876年夏天,在蒙大拿州,当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和他的部队在小比格角被消灭的时候,柯普还在附近找骨头。有人提醒他,这时候来印第安人领地取宝,很可能是很不明智的。他想了片刻,决定继续往下干。他的收获太大了。有一次,他遇上了几个疑心重重的克劳族印第安人,但他不停地取下和装上他的假牙,赢得了他们的信任。

有10年左右的时间,马什和柯普之间的敌对关系主要以暗斗的形式出现,但到了1877年,暗斗突然变成了大规模的冲突。那年,一位名叫阿瑟•莱克斯的科罗拉多州小学老师和他的一位朋友出门徒步旅行,在莫里森附近发现了几根骨头。莱克斯认为那些骨头属于一条“巨蜥”;他想得很周到,把一些样品寄给了马什和柯普两个人。柯普很高兴,给莱克斯寄了100美元作为报酬,吩咐他不要把他的发现告诉任何人,尤其不要告诉马什。莱克斯不大明白,便请马什把骨头转交给柯普。马什这么做了,但遭到了一番他永生难忘的羞辱。

这事儿也标志着两人间一场对抗的开始。对抗变得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肮脏,而且还很可笑。有时候,竟然卑鄙到一方的发掘人员向另一方的发掘人员投掷石块的程度。有一次,有人发现柯普在撬开马什的箱子。他们在文章中互相污辱对方,瞧不起对方取得的成果。科学很少——也许从来没有——在对抗之中发展得这么快、这么有成果。在随后的几年里,通过两个人的共同努力,美国已知的恐龙种类数量从9种增加到将近150种。普通人说得出的每一种恐龙——剑龙、雷龙、梁龙、三角龙——差不多都是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发现的。不幸的是,他们干得过于拼命,过于草率,往往把已经知道的当做一项新的发现。他俩“发现”一个名叫“尤因他兽”的物种不下22次。他们乱七八糟的分类,别人花了几年时间才整理出来,而有的至今还没有整理清楚。

两人当中,柯普的科学成果要多得多。在他极其勤奋的一生中,他写出了大约1400篇学术论文,描述了近1300种新的化石(各种各样的化石,不仅仅是恐龙的化石)——在这两方面都是马什成果的两倍以上。柯普本来可作出更大的贡献,但不幸的是,他在后来的几年中急速走下坡路。他在1875年继承了一笔财产,不大明智地把钱投资于金融业,结果全部泡汤。他最后住在费城一家寄居宿舍的单人房间里,身边堆满了书、文献和骨头。而马什的晚年是在纽黑文一栋富丽堂皇的房子里度过的。柯普死于1897年,两年后马什也与世长辞。

在最后的几年里,柯普产生了另一个有意思的念头。他殷切希望自己被宣布为“智人”的模式标本——即,把他的骨头作为人类的正式样板。在一般情况下,一个物种的模式标本就是被发现的第一副骨头,但由于“智人”的第一副骨头并不存在,就产生了一个空缺。柯普希望填补这个空缺。这是一个古怪而又很自负的愿望,但谁也想不出理由来加以反对。为此,柯普立下遗嘱,把自己的骨头捐献给费城的威斯塔研究所。那是个学术团体,是由好像无处不在的卡斯珀•威斯塔的后裔捐资成立的。不幸的是,经过处理和装配以后,人们发现他的骨头显示出患了早期梅毒的症状,谁也不愿意把这种特征保留在代表人类本身的模式标本上。于是,柯普的请求和他的骨头就不了了之。直到现在,现代人类仍然没有模式标本。

至于这个舞台上的其他人物,欧文于1892年去世,比柯普或马什早几年。巴克兰最后精神失常,成了个话都说不清的废人,在克莱翰的一家精神病院里度过了最后的岁月,恰好就在离造成曼特尔终生残疾的出事地点不太远的地方。曼特尔那变了形的脊椎在亨特博物馆展出了将近一个世纪,后来在闪电战中大慈大悲地被一枚德国炸弹击中,不见了踪影。曼特尔死后,剩下的收藏品传给了他的子女,其中许多被他的儿子沃尔特带到了新西兰,他于1840年移居到那个国家。沃尔特成为一名杰出的新西兰人,最后官至土著居民事务部部长。1865年,他把他父亲收藏品中的主要标本,包括那颗著名的禽龙牙齿,捐赠给了惠灵顿的殖民博物馆(就是现在的新西兰博物馆),此后一直存放在那里。而那颗引发这一切的禽龙牙齿——很可能是古生物学里最重要的牙齿——现在不再对外展出。

当然,寻找恐龙的工作,没有随着19世纪伟大的化石搜寻家的去世而结束。实际上,在某种出人意料的程度上,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始。1898年,也就是柯普和马什两人相继去世的中间一年,发现了——其实是注意到——一件比以前发现过的任何东西都要了不起的宝贝,地点是在“骨屋采石场”,离马什的主要搜寻场所——怀俄明州的科摩崖只有几公里。人们发现成百上千块骨头化石露在山体外面任凭风吹雨打。骨头的数量如此之多,竟有人用骨头盖起一间小屋——采石场的名字由此而来。仅仅在最初的两个季节里,发掘出来的古代骨头就达5万千克之多;在之后的6年里,每年又挖出成千上万千克。

结果,进入20世纪的时候,古生物学家实际上有着几吨重的古骨来供他们选择。问题在于,他们仍然搞不清这些骨头的年龄。更糟糕的是,大家公认的地球的年龄,与过去的岁月所显然包含的时期、年代和时代的数量不大吻合。要是地球真的只有2000万年历史,就像开尔文勋爵坚持认为的那样,那么各种古代生物都会在同一地质年代产生和消亡。这根本说不通。

除开尔文以外,别的科学家也把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得出的结果只是加深了那种不确定性。都柏林的三一学院有一位受人尊敬的地质学家,名叫塞缪尔•霍顿。他宣称,地球的年龄约为23亿年——大大超出了任何人的看法。他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用同样的数据重新算了一遍,得出的数字是1.53亿年。也是三一学院的约翰•乔利决定试一试埃德蒙•哈雷提出的海盐测算法,但这种方法是以许多不完善的假设为基础的,他只好顺水推舟地干了一下。他得出的结果是:地球的年龄是8900万年——这个年龄与开尔文的假设完全吻合,不幸的是与现实根本不符。

情况如此混乱,到19世纪末,你可以获知——取决于你查的是哪种资料——我们距离开始出现复杂生命的寒武纪的年数是300万年、1800万年、6亿年、7.94亿年或24亿年——或者是这个范围里其他数量的年。直到1910年,美国人乔治•贝克尔还作出了一个最受人尊重的估计,他认为地球的年龄也许不超过5500万年。

正当事情似乎乱作一团的时候,出了另一位杰出人物,有了一种崭新的方法。他是个直率而又聪明的新西兰农家孩子,名叫欧内斯特•卢瑟福。他拿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地球至少已经存在许多亿年,很可能还更古老。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证据是以炼金术为基础的——天然,自发,科学上信得过,毫不神秘,尽管是炼金术。结果证明,牛顿毕竟没有大错。那种方法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当然要等下一章来叙述。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七章话说基本物质(1)
人们常说,化学作为一门严肃而受人尊敬的科学始于1661年。当时,牛津大学的罗伯特•玻义耳发表了“怀疑的化学家”——这是第一篇区分化学家和炼金术士的论文——但这一转变是缓慢的,常常是不确定的。进入18世纪以后,两大阵营的学者们都觉得适得其所——比如,德国人约翰•贝歇尔写出了一篇关于矿物学的严肃而又不同凡响的作品,题目叫做《地下物理学》,但他也很有把握,只要有合适的材料,他可以把自己变成隐身人。

早年,最能体现化学那奇特而往往又很偶然的性质的,要算是德国人亨内希•布兰德在1675年的一次发现。布兰德确信,人尿可以以某种方法蒸馏出黄金。(类似的颜色似乎是他得出这个结论的一个因素。)他收集了50桶人尿,在地窖里存放了几个月。通过各种奥妙的过程,他先把尿变成了一种有毒的糊状物,然后再把糊状物变成一种半透明的蜡状物。当然,他没有得到黄金,但一件奇怪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过了一段时间,那东西开始发光。而且,当暴露在空气里的时候,它常常突然自燃起来。

它很快被称之为磷,这个名字源自希腊文和拉丁文,意思是“会发光的”。有眼光的实业界人士看到了这种物质的潜在商业价值,但生产的难度很大,成本太高,不好开发。一盎司(约28.35克)磷的零售价高达6几尼——很可能相当于今天的300英镑——换句话说,比黄金还要贵。

起先,人们号召士兵们提供原料,但这样的做法对工业规模的生产几乎无济于事。18世纪50年代,一位名叫卡尔•金勒的瑞典化学家发明了一种方法,不用又脏又臭的尿就能大量生产磷。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掌握了这种生产磷的方法,瑞典才成为——而且现在还是——火柴的一个主要生产国。

金勒既是个非同寻常的,又是个极其倒霉的人。他是个地位低下的药剂师,几乎在没有先进仪器的情况下发现了8种元素——氯、氟、锰、钡、钼、钨、氮和氧——但什么功劳也没有得到。每一次,他的发现要么不受人注意,要么在别人独立做出同样的发现以后才加以发表。他还发现了许多有用的化合物,其中有氨、甘油和单宁酸;他还认为氯可以用做漂白剂——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第一人——这些重大的成就都使别人发了大财。

金勒有个明显的缺点,他对做试验用的什么东西都感到好奇,坚持要尝一点儿,包括一些又难闻又有毒的物质,比如汞、氢氰酸(这也是他的一项发现)和甲腈。甲腈是一种有名的有毒化合物,150年以后,欧文•薛定谔在一次著名的思维实验中选它作为最佳毒素。金勒鲁莽的工作方法最后断送了他的性命。1786年,才43岁的他被发现死在工作台旁,身边堆满了有毒的化学品,其中任何一种都可以造成他脸上那目瞪口呆的最后一个表情。

要是这世界是公正的话,要是大家都会说瑞典语的话,金勒本来会在全世界享有盛誉。实际上,赞扬声往往都给了更有名的化学家,其中大多数是英语国家的化学家。金勒在1772年发现了氧,但由于种种辛酸而复杂的原因,无法及时发表他的论文。功劳最终归给了约瑟夫•普里斯特利,他独立发现了同一个元素,但时间要晚,是在1774年的夏天。更令人瞩目的是,金勒没有得到发现氯的功劳。几乎所有的教科书现在仍把氯的发现归功于汉弗莱•戴维。他确实发现了,但要比金勒晚36年。

从牛顿和玻义耳,到金勒、普里斯特利和亨利•卡文迪许,中间隔着一个世纪。在这个世纪里,化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直到18世纪的最后几年(就普里斯特利而言,还要晚一点),各地的科学家们还在寻找——有时候认为真的已经发现——完全不存在的东西:变质的气体、没有燃素的海洋酸、福禄考、氧化钙石灰、水陆气味,尤其是燃素。当时,燃素被认为是燃烧的原动力。他们认为,在这一切的中间,还存在一种神秘的生命力,即能赋予无生命物体生命的力。谁也不知道这种难以捉摸的东西在哪里,但有两点是可信的:其一,你可以用电把它激活(玛丽•雪莱在她的小说《弗兰肯斯坦》里充分利用了这种认识);其二,它存在于某种物质,而不存在于别的物质。这就是化学最后分成两大部分的原因:有机的(指被认为有那种东西的物质)和无机的(指被认为没有那种东西的物质)。

这时候,需要有个目光敏锐的人来把化学推进到现代。法国出了这么个人。他的名字叫安托万•洛朗•拉瓦锡。拉瓦锡生于1743年,是一个小贵族家族的成员(他的父亲为这个家族出钱买了一个头衔)。1768年,他在一家深受人们讨厌的机构里买了个开业股。那个机构叫做“税务总公司”,代表政府负责收取税金和费用。根据各种说法,拉瓦锡本人又温和,又公正,但他工作的那家公司两方面都不具备。一方面,它只向穷人征税,不向富人征税;另一方面,它往往很武断。对拉瓦锡来说,那家机构之所以很有吸引力,是因为它为他提供了大量的钱来从事他的主要工作,那就是科学。最多的时候,他每年挣的钱多达15万里弗赫——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1200万英镑。

走上这条赚钱很多的职业道路3年之后,他娶了他的老板的一个14岁的女儿。这是一桩心和脑都很匹配的婚事。拉瓦锡太太有着机灵的头脑和出众的才华,很快在她的丈夫身边作出了许多成绩。尽管工作有压力,社交生活很繁忙,在大多数日子里他们都要用5个小时——清晨2个小时,晚上3个小时——以及整个星期天(他们称其为“快活的日子”)来从事科学工作。不知怎的,拉瓦锡还挤得出时间来担任火药专员,监督修建巴黎的一段城墙来防范走私分子,协助建立米制,还和别人合著了一本名叫《化学命名法》的手册。这本书成了统一元素名字的“圣经”。

作为英国皇家科学院的一名主要成员,无论时下有什么值得关注的事,他还都得知道,积极参与——催眠术研究呀,监狱改革呀,昆虫的呼吸呀,巴黎的水供应呀,等等。1870年,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轻科学家向科学院提交一篇论文,阐述一种新的燃烧理论;就是在那个岗位上,拉瓦锡说了几句轻蔑的话。这种理论的确是错的,但那位科学家再也没有原谅他。他的名字叫让一保罗•马拉。

只有一件事拉瓦锡从来没有做过,那就是发现一种元素。在一个仿佛任何手拿烧杯、火焰和什么有意思的粉末的人都能发现新东西的时代——还要特别说一句,是一个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元素还没有被发现的时代里——拉瓦锡没有发现一种元素。原因当然不是由于缺少烧杯。他有着天底下最好的私人实验室,好到了差不多荒谬的程度,里面竟有13000只烧杯。

恰恰相反,他把别人的发现拿过来,说明这些发现的意义。他摈弃了燃素和有害气体。他确定了氧和氢到底是什么,并且给二者起了现今的名字。简而言之,他为化学的严格化、明晰化和条理化出了力。

他的想像力实际上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多年来,他和拉瓦锡太太一直在忙于艰苦的研究工作,那些研究要求最精密的计算。比如,他们确定,生锈的物体不会像大家长期以来认为的那样变轻,而会变重——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发现。物体在生锈的过程中以某种方式从空气中吸引基本粒子。认识到物质只会变形,不会消失,这还是第一次。假如你现在把这本书烧了,它的物质会变成灰和烟,但物质在宇宙中的总量不会改变。后来,这被称之为物质不灭,是一个革命性的理念。不幸的是,它恰好与另一场革命——法国大革命——同时发生,而在这场革命中,拉瓦锡完全站错了队。

他不但是税务总公司的一名成员,而且劲头十足地修建过巴黎的城墙——起义的市民们对该建筑物厌恶之极,首先攻打的就是这东西。1791年,这时候已经是国民议会中一位重要人物的马拉利用了这一点,对拉瓦锡进行谴责,认为他早该被绞死。过不多久,税务总公司关了门。又过不多久,马拉在洗澡时被一名受迫害的年轻女子杀害,她的名字叫夏洛特•科黛,但这对拉瓦锡来说已经为时太晚。

1793年,已经很紧张的“恐怖统治”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0月,玛丽•安托瓦妮特被送上断头台。11月,正当拉瓦锡和他的妻子在拖拖拉拉地制订计划准备逃往苏格兰的时候,他被捕了。次年5月,他和31名税务总公司的同事一起被送上了革命法庭(在一个放着马拉半身像的审判室里)。其中8人被无罪释放,但拉瓦锡和其他几人被直接带到革命广场(现在的协和广场),也就是设置法国那个最忙碌的断头台的地方。拉瓦锡望着他的岳父脑袋落地,然后走上前去接受同样的命运。不到3个月,7月27日,罗伯斯庇尔被以同样的方式、在同一地点送上了西天。恐怖统治很快结束了。

他去世100年以后,一座拉瓦锡的雕像在巴黎落成,受到很多人的瞻仰,直到有人指出它看上去根本不像他。在盘问之下,雕刻师承认,他用了数学家和哲学家孔多塞的头像——他显然备了一个——希望谁也不会注意到,或者即使注意到也不会在乎。他的后一种想法是正确的。拉瓦锡兼孔多塞的雕像被准许留在原地,又留了半个世纪,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一天早晨,有人把它取走,当做废铁熔化了。

19世纪初,英国开始风行吸入一氧化二氮,或称笑气,因为有人发现,使用这种气体会“给人一种高度的快感和刺激”。在随后的半个世纪里,它成了年轻人使用的一种高档毒品。有个名叫阿斯克协会的学术团体一度不再致力于别的事情,专场举办“笑气晚会”,志愿者可以在那里狠狠吸上一口,提提精神,然后以摇摇摆摆的滑稽姿态逗乐观众。

直到1846年,才有人有时间为一氧化二氮找到了一条实用途径:用做麻醉药。事情是明摆着的,过去怎么谁也没有想到,害得天知道有多少万人在外科医生的刀下吃了不必要的苦头。

我提这一点是为了说明,在18世纪得到如此发展的化学,在19世纪的头几十年里有点儿失去方向,就像地质学在20世纪头几十年里的情况一样。部分原因跟仪器的局限性有关系——比如,直到那个世纪末叶才有了离心机,极大地限制了许多种类的实验工作。还有部分原因是社会。总的来说,化学是商人的科学,是与煤炭、钾碱和染料打交道的人的科学,不是绅士的科学。绅士阶层往往对地质学、自然史和物理学感兴趣。(与英国相比,欧洲大陆的情况有点儿不一样,但仅仅是有点儿。)有一件事兴许能说明问题。那个世纪最重要的一次观察,即确定分子运动性质的布朗运动,不是化学家做的,而是苏格兰植物学家罗伯特•布朗做的。(布朗在1827年注意到,悬在水里的花粉微粒永远处于运动状态,无论时间持续多久。这样不停运动的原因——即看不见的分子的作用——在很长时间里是个谜。)

要不是出了个名叫伦福德伯爵的杰出人物,情况或许还要糟糕。尽管有个高贵的头衔,他本是普普通通的本杰明•汤普森,1753年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沃本。汤普森英俊漂亮,精力充沛,雄心勃勃,偶尔还非常勇敢,聪明过人,而又毫无顾忌。19岁那年,他娶了一位比他大14岁的有钱寡妇。但是,当殖民地爆发革命的时候,他愚蠢地站在保皇派一边,一度还为他们做间谍工作。在灾难性的1776年,他面临以“对自由事业不够热心”的罪名而被捕的危险,抢在一伙手提几桶热柏油和几袋鸡毛,打算用那两样东西把他打扮一下的反保皇派分子前面,他抛弃了老婆孩子仓皇出逃。
第二篇地球有多大 第七章话说基本物质(2)
他先逃到英国,然后来到德国,在那里担任巴伐利亚政府的军事顾问。他深深打动了当局,1791年被授予“神圣罗马帝国伦福德伯爵”的称号。在慕尼黑期间,他还设计和筹建了那个名叫英国花园的著名公园。

在此期间,他挤出时间搞了大量纯科学工作。他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热力学权威,成为阐述液体对流和洋流循环原理的第一人。他还发明了几样有用的东西,包括滴滤咖啡壶、保暖内衣和一种现在仍叫做伦福德火炉的炉灶。1805年在法国逗留期间,他向安托万•洛朗•拉瓦锡的遗孀拉瓦锡太太求爱,娶她当了夫人。这桩婚事并不成功,他们很快就分道扬镳。伦福德继续留在法国,直到1814年去世。他受到法国人的普遍尊敬,除了他的几位前妻。

我们之所以在这里提到他,是因为1799年他在伦敦的短暂停留期间创建了皇家科学研究所。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英国各地涌现了许多学术团体,它成了其中的又一名成员。在一段时间里,它几乎是惟一的一所旨在积极发展化学这门新兴科学的有名望的机构,而这几乎完全要归功于一位名叫汉弗莱•戴维的杰出的年轻人。这个机构成立之后不久,戴维被任命为该研究所的化学教授,很快就名噪一时,成为一位卓越的授课者和多产的实验师。

上任不久,戴维开始宣布发现一种又一种新的元素:钾、钠、锰、钙、锶和铝。他发现那么多种元素,与其说是因为他搞清了元素的排列,不如说是因为他发明了一项巧妙的技术:把电流通过一种熔融状态的物质——就是现在所谓的电解。他总共发现了12种元素,占他那个时代已知总数的五分之一。戴维本来会作出更大的成绩,但不幸的是,他是个年轻人,渐渐沉迷于一氧化二氮所带来的那种心旷神怡的乐趣。他简直离不开那种气体,一天要吸入三四次。最后,在1829年,据认为就是这种气体断送了他的性命。

幸亏别处还有别的严肃的人在从事这项工作。1808年,一位名叫约翰•道尔顿的年轻而顽强的贵格会教徒,成为宣布原子性质的第一人(过一会儿我们将更加充分地讨论这个进展);1811年,一个有着歌剧似的漂亮名字——洛伦佐•罗马诺•马德奥•卡洛•阿伏伽德罗——的意大利人取得了一项从长远来看将证明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发现——即体积相等的任何两种气体,在压力相等和温度相等的情况下,拥有的原子数量相等。

它后来被称做阿伏伽德罗定律。这个简单而有趣的定律在两个方面值得注意。第一,它为更精确地测定原子的大小和重量奠定了基础。化学家们利用阿伏伽德罗数最终测出,比如,一个典型的原子的直径是0.00000008厘米。这个数字确实很小。第二,差不多有50年时间,几乎谁也不知道这件事。

一方面,是因为阿伏伽德罗是个离群索居的人——他一个人搞研究,从来不参加会议;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有会议可以参加,很少有几家化学杂志可以发表文章。这是一件很怪的事。工业革命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化学的发展,而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化学却几乎没有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独立存在。

直到1841年,才成立了伦敦化学学会;直到1848年,那个学会才定期出版一份杂志。而到那个时候,英国的大多数学术团体——地质学会、地理学会、动物学学会、园艺学学会和(由博物学家和植物学家组成的)林奈学会——至少已经存在20年,有的还要长得多。它的竞争对手化学研究所直到1877年才问世,那是在美国化学学会成立一年之后。由于化学界的组织工作如此缓慢,有关阿伏伽德罗1811年的重大发现的消息,直到1860年在卡尔斯鲁厄召开第一次国际化学代表大会才开始传开。

由于化学家们长期在隔绝的环境里工作,形成统一用语的速度很慢。直到19世纪末叶,H2O2对一个化学家来说意为水,对另一个化学家来说意为过氧化氢。C2H2可以指乙烯,也可以指沼气。几乎没有哪种分子符号在各地是统一的。

化学家们还使用各种令人困惑的符号和缩写,常常是自己发明的。瑞典的J.J.伯采留斯发明了一种非常急需的排列方法,规定元素应当依照其希腊文或拉丁文名字加以缩写。这就是为什么铁的缩写是Fe(源自拉丁文ferrum),银的缩写是Ag(源自拉丁文argentum)。许多别的缩写与英文名字一致(氮是N,氧是O,氢是H等等),这反映了英语的拉丁语支性质,并不是因为它的地位高。为了表示分子里的原子数量,伯采留斯使用了一种上标方法,如H20。后来,也没有特别的理由,大家流行把数字改为下标,如H20。

尽管偶尔有人整理一番,直到19世纪末叶,化学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混乱状态。因此,当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的一位模样古怪而又不修边幅的教授跻身于显赫地位的时候,人人都感到很高兴。那位教授的名字叫德米特里•伊凡诺维奇•门捷列夫。

1834年,在遥远的俄罗斯西伯利亚西部的托博尔斯克,门捷列夫生于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比较富裕的大家庭。这个家庭如此之大,史书上已经搞不清究竟有多少个姓门捷列夫的人:有的资料说是有14个孩子,有的说是17个。不过,反正大家都认为德米特里是其中最小的一个。门捷列夫一家并不总是福星高照。德米特里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当地一所小学的校长——就双目失明,母亲不得不出门工作。她无疑是一位杰出的女性,最后成为一家很成功的玻璃厂的经理。一切都很顺利,直到1848年一场大火把工厂烧为灰烬,一家人陷于贫困。坚强的门捷列夫太太决心要让自己的小儿子接受教育,带着小德米特里搭便车跋涉6000多公里(相当于伦敦到赤道几内亚的距离)来到圣彼得堡把他送进教育学院。她筋疲力尽,过不多久就死了。

门捷列夫兢兢业业地完成了学业,最后任职于当地的一所大学。他在那里是个称职的而又不很突出的化学家,更以他乱蓬蓬的头发和胡子而不是以他在实验室里的才华知名。他的头发和胡子每年只修剪一次。

然而,1869年,在他35岁的那一年,他开始琢磨元素的排列方法。当时,元素通常以两种方法排列——要么按照原子量(使用阿伏伽德罗定律),要么按照普通的性质(比如,是金属还是气体)。门捷列夫的创新在于,他发现二者可以合在一张表上。

实际上,门捷列夫的方法,3年以前一位名叫约翰•纽兰兹的英格兰业余化学家已经提出过,这是科学上常有的事。纽兰兹认为,如果元素按照原子量来进行排列,它们似乎依次每隔8个位置重复某些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和谐一致。有点不大聪明的是——因为这么做时间还不成熟——纽兰兹将其命名为“八度定律”,把这种安排比做钢琴键盘上的八度音阶。纽兰兹的说法也许有点道理,但这种做法被认为是完全荒谬的,受到了众人的嘲笑。在集会上,有的爱开玩笑的听众有时候会问他,他能不能用他的元素来弹个小曲子。纽兰兹灰心丧气,没有再研究下去,不久就销声匿迹了。

门捷列夫采用了一种稍稍不同的方法,把每七个元素分成一组,但使用了完全相同的前提。突然之间,这方法似乎很出色,视角很清晰。由于那些特点周期性地重复出现,所以这项发明就被叫做“周期表”。

据说,门捷列夫是从北美洲的单人牌戏获得了灵感,从别处获得了耐心。在那种牌戏里,纸牌按花色排成横列,按点数排成纵行。他利用一种十分相似的概念,把横列叫做周期,纵行叫做族。上下看,马上可以看出一组关系;左右看,看出另一组关系。具体来说,纵列把性质类似的元素放在一起。因此,铜的位置在银的上面,银的位置在金的上面,因为它们都具有金属的化学亲和性;而氦、氖和氩处于同一纵行,因为它们都是气体。(决定排列顺序的,实际上是它们的电子价。若要搞懂电子价,你非得去报名上夜校。)与此同时,元素按照它们核里的质子数——叫做原子序数——从少到多地排成横列。

有关原子的结构和质子的意义,我们将在下一章加以叙述。眼下,我们只来认识一下那个排列原则:氢只有一个质子,因此它的原子序数是1,排在表上第一位;铀有92个质子,因此快要排到末尾,它的原子序数是92。在这个意义上,正如菲利普•鲍尔指出的,化学实际上只是个数数的问题。(顺便说一句,不要把原子序数和原子量混在一起。原子量是某个元素的质子数加中子数之和。)

还有大量的东西人们不知道或不懂得。宇宙中最常见的元素是氢;然而,在后来的30年里,对它的认识到此为止。氦是第二多的元素,是在此之前一年才发现的——以前谁也没有想到它的存在——而即使发现,也不是在地球上,而是在太阳里。它是在一次日食时用分光镜发现的,因此以希腊太阳神赫利奥斯命名。直到1895年,氦才被分离出来。即使那样,还是多亏了门捷列夫的发明,化学现在才站稳了脚跟。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周期表是一件美丽而抽象的东西,而对化学家来说,它顿时使化学变得有条有理,明明白白,怎么说也不会过分。“毫无疑问,化学元素周期表是人类发明出来的最优美、最系统的图表。”罗伯特•E.克雷布斯在《我们地球上的化学元素:历史与应用》一书中写道——实际上,你在每一部化学史里都可以看到类似的评价。

今天,已知的元素有“120种左右”——92种是天然存在的,还有20多种是实验室里制造出来的。实际的数目稍有争议,那些合成的重元素只能存在百万分之几秒,是不是真的测到了,化学家们有时候意见不一。在门捷列夫时代,已知的元素只有63种。之所以说他聪明,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意识到当时已知的还不是全部元素,许多元素还没有发现。他的周期表准确地预言,新的元素一旦发现就可以各就各位。

顺便说一句,没有人知道元素的数目最多会达到多少,虽然原子量超过168的任何东西都被认为是“纯粹的推测”;但是,可以肯定,凡是找到的元素都可以利索地纳入门捷列夫那张伟大的图表。

19世纪给了化学家们最后一个重要的惊喜。这件事始于1896年。亨利•贝克勒尔在巴黎不慎把一包铀盐忘在抽屉里包着的感光板上。过一些时候以后,当他取出感光板的时候,他吃惊地发现铀盐在上面烧了个印子,犹如感光板曝过了光。铀盐在释放某种射线。

考虑到这项发现的重要性,贝克勒尔干了一件很古怪的事:他把这事儿交给一名研究生来调查。说来运气,这位学生恰好是一位新来的波兰移民,名叫玛丽•居里。居里和她的新丈夫皮埃尔合作,发现有的岩石源源不断地释放出大量能量,而体积又没有变小,也没有发生可以测到的变化。她和她的丈夫不可能知道的是——下个世纪爱因斯坦作出解释之前谁也不可能知道的是——岩石在极其有效地把质量转变成能量。玛丽•居里把它称之为“放射作用”。在合作过程中,居里夫妇还发现两种新的元素——钋和铀。钋以她的祖国波兰命名。1903年,居里夫妇和贝克勒尔一起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1911年,玛丽•居里又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她是既获化学奖又获物理学奖的惟一一人。)

在蒙特利尔的麦克吉尔大学,新西兰出生的年轻人欧内斯特•卢瑟福对新的放射性材料产生了兴趣。他与一位名叫弗雷德里克•索迪的同事一起,发现很少量的物质里就储备着巨大的能量,地球的大部分热量都来自这种储备的放射衰变。他们还发现放射性元素衰变成别的元素——比如,今天你手里有一个铀原子,明天它就成了一个铅原子。这的确是非同寻常的。这是地地道道的炼金术;过去谁也没有想到这样的事儿会自然而自发地发生。

卢瑟福向来是个实用主义者,第一个从中看到了宝贵的实用价值。他注意到,无论哪种放射物质,其一半衰变成其他元素的时间总是一样的——著名的半衰期——这种稳定而可靠的衰变速度可以用做一种时钟。只要计算出一种物质现在有多少放射量,在以多快的速度衰变,你就可以推算出它的年龄。他测试了一块沥青铀矿石——铀的主要矿石——发现它已经有7亿年——比大多数人认为的地球的年龄还要古老。

1904年春,卢瑟福来到伦敦给英国皇家科学研究所开了一个讲座——该研究所是伦福德伯爵创建的,只有150年历史,虽然在那些卷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的维多利亚时代末期的人看来,那个搽白粉、戴假发的时代已经显得那么遥远。卢瑟福准备讲的是关于他新发现的放射现象的蜕变理论;作为讲课内容的一部分,他拿出了那块沥青铀矿石。卢瑟福很机灵地指出——因为年迈的开尔文在场,虽然不总是全醒着——开尔文本人曾经说过,要是发现某种别的热源,他的计算结果会被推翻。卢瑟福已经发现那种别的热源。多亏了放射现象,可以算出地球很可能——不言而喻就是——要比开尔文最终计算出的结果2400万年古老得多。

听到卢瑟福怀着敬意的陈述,开尔文面露喜色,但实际上无动于衷。他拒不接受那个修改的数字,直到临终那天还认为自己算出的地球年龄是对科学最有眼光、最重要的贡献——要比他在热力学方面的成果重要得多。

与大多数科学革命一样,卢瑟福的新发现没有受到普遍欢迎。都柏林的约翰•乔利到20世纪30年代还竭力认为地球的年龄不超过8900万年,坚持到死也没有改变。别的人开始担心,卢瑟福现在说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点。但是,即使利用放射性测定年代法,即后来所谓的衰变计算法,也要等几十年以后我们才得出地球的真正年龄大约是在10亿年以内。科学已经走上正轨,但仍然任重而道远。

开尔文死于1907年。德米特里•门捷列夫也在那年去世。和开尔文一样,他的累累成果将流芳百世,但他的晚年生活显然不大平静。随着人越来越老,门捷列夫变得越来越古怪——他拒不承认放射现象、电子以及许多别的新鲜东西的存在——也越来越难以相处。在最后的几十年里,无论在欧洲什么地方,他大多怒气冲冲地退出实验室和课堂。1955年,第101号元素被命名为钔,作为对他的纪念。“非常恰当,”保罗•斯特拉森认为,“它是一种不稳定的元素。”

当然,放射现象实际上在不停地发生,以谁也估计不到的方式发生。20世纪初,皮埃尔•居里开始出现放射病的明显症状——骨头里隐隐作痛,经常有不舒服的感觉——那些症状本来肯定会不断加剧。但是,我们永远也无法确切知道,因为他1906年在巴黎过马路时被马车撞死了。

玛丽•居里在余生干得很出色,1914年帮助建立了著名的巴黎大学铀研究所。尽管她两次获得诺贝尔奖,但她从来没有当选过科学院院士。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皮埃尔死了以后,她跟一位有妻室的物理学家发生了暖昧关系。她的行为如此不检点,连法国人都觉得很丢脸——至少掌管科学院的老头儿们觉得很丢脸。当然,这件事也许跟本书不相干了。

在很长时间里,人们认为,任何像放射性这样拥有很大能量的现象肯定是可以派上用场的。有好几年时间,牙膏和通便剂的制造商在自己的产品里放入了有放射作用的钍;至少到20世纪20年代,纽约州芬格湖地区的格伦泉宾馆(肯定还有别的宾馆)还骄傲地以其“放射性矿泉”的疗效作为自己的特色。直到1938年,才禁止在消费品里放入放射性物质。到这个时候,对居里夫人来说已经为时太晚。她1934年死于白血病。事实上,放射性危害性极大,持续的时间极长,即使到了现在,动她的文献——甚至她的烹饪书——还是很危险的。她实验室的图书保存在铅皮衬里的箱子里,谁想看这些书都得穿上保护服。

多亏第一代原子科学家的献身精神和不惧高度危险的工作,20世纪初的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球毫无疑问是很古老的,虽然科学界还要付出半个世纪的努力才能很有把握地说它有多么古老。与此同时,科学很快要进入一个新时代——原子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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