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德扩,男,1956年生,温州文成人。温州龙湾区委原常委、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先后在温州泰顺、瑞安担任公安局长期间,曾因组织打击黑恶势力手段强硬,人称“打黑公安局长”。2010年10月12日因涉嫌受贿66万多元,被苍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施德扩_施德扩 -简介
施德扩
施德扩先后在温州泰顺、瑞安担任公安局长期间,施德扩曾因组织打击黑恶势力手段强硬,人称“打黑公安局长”。
然而,背地里,施德扩却是另一番面目:他投资参股企业,效益不好撤回资金后,仍持股参与“分红”;收受下属贿赂,为他们职务升迁、岗位轮换等予以关照……
2010年10月13日,温州龙湾区委原常委、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施德扩,因涉嫌受贿66万多元,被苍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施德扩_施德扩 -主要经历
曾经因“打黑”强硬成名
2010年6月,有关施德扩因经济问题被调查的传言,突然在温州本地网络论坛上放量呈现。
这件事之所以引人关注,与施德扩“打黑公安局长”名头不无关系。
曾有媒体报道,上世纪90年代初期,施德扩从文成县公安局调任泰顺县公安局长。到任后,他以极其强硬手段,打击了好几个活跃在泰顺的黑恶势力“帮派”。
特别是打掉泰顺“地下法庭”之称的“匕首帮”,让当地百姓感觉是个传奇。
当时还有传言,施德扩因“打黑”受到人身威胁,收到过恐吓的子弹和“挑战书”;走在街上,身后常要跟两个身材高大的武警保护。
1997年,施德扩就任永嘉县纪委书记。
2000年,绰号“阿太”的瑞安市莘塍镇中村党支部原书记陈仕松被查,引发瑞安一大批官员落马。原瑞安市公安局长陈为高外逃后,施德扩“临危受命”,就任瑞安市公安局长。
在瑞安,施德扩依旧以强硬手段,打击黑恶势力。号称“瑞安第一大帮”的“较场帮”,也是他在任时打掉的。
爆炸案后离开公安队伍
2004年,施德扩转任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
2008年的“5・17”爆炸案,让施德扩黯然离开公安队伍。
2008年5月17日下午1点多,龙湾区永中街道下辖的龙华村,赌徒胡保强因赌场纠纷,驾驶装有一只煤气瓶和爆炸物品的拖拉机,强行冲向一地下赌博场所,点燃车上的爆炸装置引发爆炸,造成参赌人员和围观群众19人死亡、45人受伤。
作为公安局长的施德扩,被追究责任,最终脱下警服。
后来,施德扩到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当上了常务副指挥一职。
施德扩_施德扩 -受贿事件
检察机关介绍,2010年8月2日,施德扩被温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8月1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起诉书指控,施德扩在2003年至2008年期间,利用担任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6万多元,已构成受贿罪。
2003年下半年,施德扩觉得温州某采石场“利润可观”,应邀投资了12万元,获得4%的股权。
采石场经营初期,并没多少“分红”,施德扩随后撤回资金。
采石场日常经营需大量炸药,须经龙湾公安部门审批。为与施搞好关系,采石场继续为其保留股份。
2006年开始,采石场效益好转,至2008年共实现利润1400多万元。施德扩每年都参与“分红”,共拿到53.5万元。
另外,龙湾民警麻某某等人,希望在职务升迁、岗位轮换等方面,得到施德扩的“关照”,每年都到施家“拜年”,先后送上4.2万多元。
施德扩收受金钱后,在他们的职务升迁等方面,予以关照。
施德扩还对龙湾警方查处的两起企业偷税案,也予以“关照”,并收受贿赂8万多元和一些贵重财物。
在长达3页的悔过书中,施德扩写道:“我几乎拆除了防腐的防线,党性扭曲,人格扭曲,以及法制观扭曲。”
检察机关介绍,在侦查及审查起诉过程中,施德扩认罪及悔罪态度一直较好,并希望尽快结束司法程序,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守法公民”。
提起公诉
曾在温州公安系统以“打黑”出名的原温州市龙湾区委常委、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施德扩12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施德扩利用担任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6万余元。2003年下半年,施德扩觉得温州某采石场“利润可观”,应邀投资了12万元,获得4%的股权。采石场经营初期,鲜有分红,施德扩便撤回了资金。后因采石场日常经营需要大量炸药,要经过龙湾区公安分局审批,为与施德扩搞好关系,尽管施德扩已经撤回资金,采石场依然为他保留了股份。从2006年至2008年,施德扩每年都参与“分红”,共拿到53.5万元。施德扩在担任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为下属在职务升迁等方面予以关照,共收受麻某等3人送给的财物4.2万余元。除此之外,施德扩还对龙湾区公安分局查处的两起企业偷税案予以关照,从中受贿8万余元及一些贵重财物。施德扩在任龙湾公安分局局长之前,曾在泰顺、瑞安两地任公安局长,期间他组织打击黑恶势力手段强硬,打掉泰顺的“匕首帮”、瑞安的“较场帮”等黑恶势力,人称“打黑公安局长”。施德扩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几乎拆除了防腐的防线,党性扭曲、人格扭曲以及法制观扭曲”。
开庭受审
2010年10月27日,原温州龙湾区委常委、温州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龙湾)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施德扩,在任职温州公安局龙湾分局局长期间受贿66余万人民币一案,今天在浙江苍南人民法院开庭。此案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今天法庭未作当庭宣判。
一审被判11年
2010年12月6日,苍南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施德扩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暂扣于检察机关的赃款649173元,随案移送的雷达牌手表一只,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