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是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监狱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四川省组建监狱企业集团公司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9〕4号)设立的,为四川省司法厅管理的主管全省监狱工作的行政机构。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_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正确执行刑罚和《监狱法》,贯彻执行改造罪犯的方针、政策,处理监管教育改造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狱内案件的防范侦破;领导、管理所属的监狱、少管所、学校、医院和市、地、州的监狱管理机构。(二)编制和实施监狱的布局、规划、调整方案;制定罪犯教育改造规划,编辑改造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资料;负责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三)负责罪犯生活、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设施和警用装备的计划、更新、管理工作。(四)指导监狱系统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编制实施监狱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五)管理监狱系统国有资产、财务、房改、经费使用,负责监狱系统的审计监督工作。(六)负责监狱系统的党团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监狱警察队伍、公务员队伍、工人队伍的管理及有关人事工作。(七)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其职权内拟定本部门规章、指示、命令。(八)承办省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四川省监狱管理局_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内设机构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设13个职能处(室、部)和机关党委:(一)政治部负责全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政治工作研究、对外宣传、立功创模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抓好系统各单位的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共青团工作;负责干警队伍的综合管理、公务员队伍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管理、警务管理、职称评审、行政职务和警衔晋升、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学校。(二)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起草综合性文件、总结、报告;负责文秘、档案、信访、通讯、接待和保密工作,收集处理提供各种信息资料;负责监狱系统内部体制改革、改制工作。(三)狱政管理处负责全省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检查刑罚执行情况,制定监管工作制度和改造工作规划,指导监管改造业务;负责管理全省押犯的收押、调动、奖惩和罪犯卡片管理等业务;负责监控设施、警用戒具、枪支弹药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武装警戒;承办警囚车的计划分配;管理对外开放监狱的接待;协调监狱系统与武警、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关系;负责全省监狱的狱内防范和案件侦破工作,制定狱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敌情调研工作,掌握敌情动向,及时收集、掌握、分析、处理和上报情报信息;负责狱内耳目建设、两防工作和特警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逃追捕工作,处理监狱突发事件。
(四)教育改造处负责对罪犯的教育工作,制定教育规划,编写教育大纲,检查考核对罪犯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效果,交流教育改造工作经验,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跟踪调查和社会帮教工作;负责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指导监狱办好特殊学校。(五)生活卫生处负责监狱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医务技术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医疗设备、器械及救护车的计划编制、分配和管理;指导和管理计划生育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和督促监狱抓好犯人的生活管理;管理直属医院和公费医疗;负责警察和犯人的被装管理。(六)生产处指导监狱的工农业生产,促进和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指导监狱工农业生产的现场管理、质量管理、节能降耗;负责对各监狱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负责技改项目的审查论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办好内部市场及工农业产品的经营与销售。
(七)财务处负责监狱系统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指导监狱系统的双增双节工作,考核盈亏指数执行情况;检查监狱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编制财务、行政经费计划和年度预算、决算;负责内部结算和全系统的房改工作;负责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和保全国有资产增值。(八)监狱规划处负责编制监狱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按规定管理监狱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的立项、论证、审核报批;负责监狱布局、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承办监管场所的建立、接收、撤并、移交、引进经济开发项目和对外经济协作。(九)科技处负责科技管理工作;编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科技项目的审查、鉴定、审报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开发新产品;负责监狱系统的科技信息工作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十)劳动工资处负责监狱系统干警工资管理;负责监狱系统工人企业的改制和队伍管理工作,指导纯工人厂的建设、留场就业人员管理、工资管理,承担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工人技术培训、技工学校管理、待业青年的就业指导等有关工作。
(十一)审计处负责对独立核算单位、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监狱系统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负责监狱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了解监督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措施。(十二)政策法规处(挂“研究室”牌子)负责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针对监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和调整意见;参与有关部门送交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编辑内部刊物。(十三)环境安全工作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监狱系统生产安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监狱系统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狱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在蓉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局党委按照省委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