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行政区划 缙云县 缙云县-建置沿革,缙云县-行政区划

缙云县是浙江省丽水市下辖的一个县,是“革命老区县”、“中国麻鸭之乡”。位于浙南部腹地、中南部丘陵山区,丽水东北部,距杭州175公里。位于北纬28°25′-28°57′,东经119°52′-120°25′之间,东临仙居县,东南靠永嘉县,南连青田县,西接丽水市,西北界武义县,东北依磐安县,北与永康市毗邻。东西宽54.6公里,南北长59.9公里,县界全长304.4公里。总面积1503.52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为4.6平方公里。辖9镇15乡642个行政村。缙云县人民政府驻五云街道黄龙路38号。

缙云县_缙云县 -建置沿革


缙云县风光

今缙云地,《禹贡》属“扬州之域”,春秋战国时属吴越,秦代分属会稽郡、闽中郡。西汉时为会稽郡地,分属乌伤县和回浦县。东汉初改回浦为章安。汉末建安四年(199),分章安县南乡置松阳县,缙云地分属乌伤和松阳两县。
三国吴赤乌八年(245),分乌伤县南境置永康县,今缙云北部为永康县一部分。吴太平二年(257),分会稽郡东部置临海郡,松阳属之;吴宝鼎元年(266),又分会稽郡西置东阳郡,永康县属之。缙云地分属临海郡之松阳县和东阳郡之永康县。

东晋太宁元年(323),分林海郡东部置永嘉郡,松阳县属之。隋开皇九年(589),分松阳县东部置括苍县,废永嘉郡置处州。开皇十二年,又改处州为括州。隋初废东阳郡置婺州,大业初复改婺州为东阳郡,括州为永嘉郡。今缙云地北部仍属东阳郡永康县,南部属永嘉郡括苍县。

唐武德四年(621),李子通改东阳郡为婺州,升永康为丽州,分置缙云县,属丽州。八年,废丽州及缙云县,仍属永康县。万岁登封元年(696),分括州括苍县东北界及婺州永康县南界再置缙云县,因境内缙云山而名,属括州。天宝元年(742)改括州为缙云郡。干元元年(758)复为括州。大历十四年(779)因避德宗讳(名适,音 kuò),改括州为处州,缙云县属之。

五代时,缙云县为吴越国之地,仍为处州属县。宋时亦属处州。

元至元十三年(1276),蒙古军攻占处州,改处州为处州路。至正十九(1359),朱元璋占处州,改处州路为安南府,旋改处州府。缙云县属之。顺治三年七月,缙云入清。

明、清时,缙云县属处州府。清宣统三年(1911)十月光复处州,处州成立军政分府,缙云县属之。

民国三年(1914),设钱塘、会稽、金华、瓯海4 道,缙云县属瓯海道。十六年废道制,实行省县两级制,缙云县直属浙江省。1930年,浙江省实行县政督察专员制,全省分为12个区域,缙云县属第二特区。1935年,全省分为9个督察区,属第九行政督察区。1948年4月,全省裁并为 6 个行政督察区,7月又改为7个,缙云县先后属第六区和第七区。

1949年5月,缙云解放。9月,浙江省分为7个专区,缙云县属第七专区。10月,第七专区改为丽水专区。1952年1月撤消丽水专区,缙云县属金华专区。1963年5月恢复丽水专区。1968年11月丽水专区改称丽水地区,缙云县属之。2000年7月,撤消丽水地区,建地级丽水市,地域不变,缙云县属之。

缙云县_缙云县 -行政区划

缙云县地处浙江省中南部丘陵山区,位于北纬28°25′-28°57′,东经119°52′-120°25′,东临仙居、永嘉,南连青田,西邻莲都、武义,北接永康、磐安,面积1503平方公里。建城区面积为4.6平方公里,辖8镇8乡253个行政村。

区划沿革

1949年10月,行政区域重新调整划定,至12月底,全县辖6个区,38个乡镇。

1950年6月,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建乡建镇方案,全县划分7个区,72个乡镇。详见下表:

区名乡镇名城区五云镇、水南乡、镇东乡、正美乡、天美乡、崇文乡、东溪乡、浣溪乡、黄店乡、吴岭乡新建区新建镇、碧溪乡、新东乡、槐川乡、小筠乡、正等乡、双桥乡、河阳乡、凝碧乡、新马乡、谷川乡、鱼川乡、汇川乡仙都区靖岳乡、胪膛乡、沐田乡、仙岩乡、周村乡、黄龙乡、雅施乡、碧川乡、碧虞乡壶镇区壶镇镇、漳溪乡、景云乡、三溪乡、东金乡、白陇乡、括麓乡、岭背乡、赤岩乡、上王乡、雅湖乡、雁门乡、新民乡、潘潭乡盘溪区舒洪乡、昆坑乡、胡村乡、章村乡、溶溪乡、双溪乡、上周乡、雅江乡缙仙区小章乡、大源乡、稠门乡、越陈乡、岭后乡、上宅乡、后塘乡、石舍乡、陈庄乡、岭脚乡、双港乡、溪口乡大洋区严溪乡、石笕乡、方溪乡、前村乡、南溪乡、木栗乡

1951年5月,严溪乡划归丽水县。

1952年9月,水南乡并入五云镇。

1953年4月,东金乡分建东金乡、石井乡;9月,潘潭乡划归磐安县,五云镇改为县直属建制镇。

1956年3月,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城区、仙都区,全县划分为6个区,3个镇、35个乡。详见下表:

区 名乡 镇 名县直属区五云镇、城南乡、吴岭乡、城东乡、新美乡、城北乡、城西乡、仙都乡、东方乡、新碧乡壶镇区壶镇镇、白六乡、三合乡、三溪乡、东金乡、三联乡、雁岭乡、新民乡新建区新建镇、东川乡、碧河乡、新川乡、双川乡、溪南乡盘溪区昆洪乡、胡源乡、溶江乡、双溪乡缙仙区新化乡、章源乡、岭后乡、陈岭乡、安岭乡、溪港乡大洋区前村乡、方溪乡、石笕乡、木南乡

1958年9月,撤销区、乡镇建制,以原来的区为基础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以原来的乡为基础建立管理区;管理区以下设生产队。以县直属区为基础建立红旗人民公社,辖10个管理区;以原壶镇区为基础建立幸福人民公社,辖8个管理区;以原来新建区为基础建立卫星人民公社,辖6个管理区;以原盘溪区为基础建立英雄人民公社,辖4个管理区;以原缙仙区为基础建立红星人民公社,辖6个管理区;以原大洋区为基础建立上游人民公社,辖4个管理区。12月,分别改称五云、壶镇、新建、盘溪、缙仙、大洋人民公社,习惯称“大公社”。

1961年6―10月,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撤销“大公社”,恢复区建置;以38个管理区为基础建立36个人民公社,习惯称“小公社”。

1962年5月,撤销缙仙区,将所辖陈岭公社、溪港公社、安岭公社划归仙居县,其余3个公社归并盘溪区。同年6月,木南公社分设木栗公社、南溪公社,溶江公社分设溶溪公社、雅江公社。至此,全县辖区4个区、35个人民公社。

1978年9月,五云公社恢复为县直属建制镇。

1980年4月,溪南公社分设溪南公社、小筠公社;8月,城南公社分设城南公社、长坑公社。

1981年2月,增设城郊区,辖原直属公社及大洋区的方溪公社、石笕公社。3月,撤销三合公社,建立浣溪公社、前路公社;撤销雁岭公社,建立雁门公社、岭背公社;白六公社分设白六公社、括苍公社。10月,新民公社、岭背公社、双溪公社、红旗公社分别改称白竹公社、唐市公社、双溪口公社、舒洪公社。

1982年12月,撤销胡源公社,建立胡村公社、桃源公社;撤销新美公社,建立兆岸公社、方川公社;仙都公社分设仙都公社、城东公社。

1983年2月,壶镇公社改为建制镇。

1984年6月,完成政社分设,撤销公社建制,恢复乡镇建制。11月,城西乡分建城西乡、黄店乡;双溪口乡分建双溪口乡、上周乡;撤销东方乡,建立胪膛乡、靖岳乡。是年全县辖5个区、2个镇、44个乡。

1985年1月,新建乡改为建制镇;8月,舒洪乡改为建制镇。

1991年,新碧乡、前村乡分别改为新碧、大洋两建制镇。

1992年5月,撤区并乡扩镇,全县设9个建制镇、15个乡,具体是:五云镇(其中原仙都乡部分改设仙都农村管理处)、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大洋镇、东方镇、东渡镇、大源镇、七里乡、前路乡、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

2008年2月,部分乡镇行政区调整,撤销新碧镇、城北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五云镇;将新建镇的岩沿、西岩、梅溪3个行政村划归五云镇管辖。撤销新川乡、双川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新建镇。撤销雁岭乡、白竹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壶镇镇。撤销南溪乡、木栗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大洋镇。此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县设8个建制镇、8个乡(包括2个农村管理处),具体是:五云镇(包括仙都农村管理处、新碧农村管理处)、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大洋镇、东方镇、东渡镇、大源镇、七里乡、前路乡、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

2010年12月,全县行政村规模调整,由644个调整为253个。

区划详情

2011年12月,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五云镇建制,建立五云、新碧、仙都等3个街道办事处,将新建镇的宅基村、马渡村划归新碧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县设7个建制镇、8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是: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大洋镇、东方镇、东渡镇、大源镇、七里乡、前路乡、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五云街道办事处、新碧街道办事处、仙都街道办事处。

缙云县_缙云县 -地理环境

缙云县地处武夷山--戴云山隆起地带和寿昌-丽水--景宁断裂带的中段。地貌类型分中心、低山、丘陵、谷地四类,其中山地、丘陵约占全总面积的80%,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地势自东向西北倾斜。

山脉大致以好溪为界,东部为括苍山脉,西部为仙霞岭余脉。东半部群峰崛起,地势高峻,海拔千米以上山峰343座。其中东北部为大盘山所延伸,以低中山地貌为主;东南部为括苍山盘踞,为中山地貌,南部的大洋山主峰,海拔1500米,海拔千米以上主峰3座。北部地层陷落,构成壶镇、新建两块河谷盆地。中部丘陵广阔绵延,为仙霞岭与括苍山的过度地段。全境地形具东南西三面环山,北口张开呈“V”型特征。

气候特点

全县大部属亚热带气候 ,四季分明,温暖湿润,日照充足。冰雹灾害主要出现在3--8月间,为全省多雹中心地带之一。由于地势起伏升降大,气温差异明显,具有“一山四季,山前山后不同天”的垂直立体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7℃,7月平均气温29.2-24.5℃,极端最高温达41.9℃,1月平均气温5-2.3℃,极端最低温达-13.1℃。年平均降水量1437毫米,无霜期245天。

水文特征

全县河流均为山溪性河流。主要有好溪、新建溪、永安溪三条,分属瓯江、钱塘江、灵江三个水系。其中好溪为县内最大的河流,发源于磐安县大盘山,自东北向西南斜贯穿境入丽水,干流在境内长66.11公里 ,流域面积791.8平方公里。全县水资源丰富,年平均径流量13.69亿立米方,人均占有水资源3321立方米。河流落差大,水力资源总蕴藏量8.3万千瓦,人均0.2千瓦。水和水力资源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缙云县_缙云县 -自然资源

缙云县境内非金属矿产极为丰富,已发掘的有沸石、凝灰岩、珍珠岩、澎润土、石英砂、萤石等。其中,沸石贮量约3亿吨,居全国第四,质量第一。建材矿产以凝灰岩、花岗岩为主。主要农作物是水稻,为丽水市主要产粮区之一。

缙云县_缙云县 -人口民族

2010年底,全县总人口达45.32万人(户籍),其中男23.42万人,女21.92万人。民族以汉为主。2010年出生5802人,出生率12.8%;2989人,死亡率6.6%。自然增加2813人。总户数12.29万户。非农业户籍人口4.63万人。年末常住总人口35.92万人。

缙云县行政区划 缙云县 缙云县-建置沿革,缙云县-行政区划

2014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6.39万人,比上年增长7.6‰。其中,男性人口23.92万人,女性人口22.4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6%和48.4%。全年出生人口4474人,出生率为13.96‰;死亡人口2656人,死亡率为5.73‰;全年自然增长人口3818人,自然增长率为8.3‰。年末全县常住人口数36.18万人,比上年增加0.17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8.38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即城市化率)达到了50.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缙云县是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县之一。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县有常住少数民族人口2072人,民族成份32个;登记在册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7300人,民族成份37个。

缙云县_缙云县 -经济发展

2012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134.1亿元,是2006年的2.2倍;财政总收入从6亿元增加到13.3亿元,年均增长17.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从2.9亿元增加到6.6亿元,年均增长18.4%;工业总产值连续突破200亿元、300亿元大关,达到352.7亿元,年均增长26.2%;固定资产投资从24亿元增加到44.3亿元,年均增长13.1%;自营出口总额达5.4亿美元,年均增长32.9%;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7.5亿元,年均增长17.5%。

2012年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4096元增加到2389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4087元增加到7995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32.3亿元增加到87.6亿元。

2012年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效明显,农业总产值从8.9亿元增加到12.4亿元,特色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85%,“缙云麻鸭”在全市首个列入国家遗传资源畜禽品种目录。

2012年工业:工业园区和壶镇镇工业总产值相继突破100亿元大关,块状经济转型升级“两个试点”稳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企业规模迅速壮大。

2012年第三产业扎实推进,三产增加值从21.1亿元增加到47.1亿元,年均增长17.4%,新增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个,旅游总收入从6.4亿元增加到26.5亿元,在全市率先创建省级旅游经济强县。

201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73.8亿元,增长9.6%;固定资产投资77.8亿元,增长5.1%;地方财政收入8.7亿元,增长16.9%;工业总产值461.5亿元,增长13.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5亿元,增长16.1%;自营出口总额7亿美元,增长1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79元,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02元,增长13.5%;节能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十大民生工程”较好完成。

全年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开展三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总投资51.8亿元的42个项目集中开工。省、市重点项目分别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42.9%和144.4%。金丽温天然气输气管道缙云段、110千伏舒洪变等12个重点项目顺利开工;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缙云段、岩沿至西岸公路改建等28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42省道壶镇至早宅段公路改建、仙都景区西入口一期等重点项目建成使用。

重大项目前期取得突破。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顺利进入全省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县政府与投资业主签订项目接转协议,由国网新源公司全面接手项目前期工作;项目预可研报告完成修编并通过专家审查。金台铁路预可研通过评审,经过缙云并在壶镇设站基本确定。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一期工程前期扎实推进,棠溪水库完成水质监测评估、地质勘察、项建书编制等工作。

2013年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着。成功引进大项目19个;合同利用内资7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0.1%;实际到位内资24.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96.4%;合同利用外资4800万美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6.3%;实际到位外资2745万美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6%;“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9.8%。风电基地、仙都景区整体开发、河阳古民居开发、晨龙太空城、詹山状元文化园等一批重点项目招商顺利开展。

2013集聚平台打造初具规模。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开发顺利推进,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完成苍山区块土地征收1万亩、房屋征收9万多平方米、坟墓迁移4000穴、场地平整5400亩;项目招商卓有成效,土地供应开始启动。中心城区低丘缓坡开发加快实施,项目申报、土地征收、资金保障等工作有效落实。工业园区扩区开发取得突破,完成东拓区块政策处理1470亩、场地平整942亩,群升集团、星飞洋等一批重大招商项目顺利落地。丽水检验检疫局缙云办事处建成开检。

2013发展瓶颈制约有效破解。争取到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1亩,消化转而未供土地2050亩,实施土地开发2万亩,完成土地征收2654亩,用地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区域外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各1家;县工行首创的“1+X+N”离行式自助银行服务模式在全国推广;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05.3亿元,增长15.8%;贷款余额173.7亿元,增长27.1%;存贷比84.6%,比上年提高7.6个百分点,金融保障水平显着提高。

201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7.3亿元,增长8.3%;固定资产投资92亿元,增长18.2%;规上工业总产值390亿元,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收入17亿元,增长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6亿元,增长1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66元,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16元,增长12.2%。

缙云县_缙云县 -社会事业

城市建设

2011年缙云县累计投入建设资金7.1亿元,“三区互动”更加协调,中等城市发展框架有效拉开。中心镇建设有序推进,壶镇镇列入全省首批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7.5亿元,中心村培育、旧村改造、村庄整治等工作全面推进,农村通村公路、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在全市率先完成,完成山塘水库除险加固110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26个,实现农民异地转移8248人,滩坑水库移民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社保体系

2011年缙云县“五费合征”参保总人数从39.9万人次扩大到74.8万人次,城乡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复盖,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本实现翻番。科教文卫事业全面发展,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成投运。

缙云县_缙云县 -文化


缙云县

缙云话是一种吴语方言,属于吴语金衢片。

下面又分东乡腔、南乡腔和西乡腔,其中东乡腔和南乡腔、西乡腔分歧较大,主要表现在个别韵母的不同上,但不影响互相通话。

缙云县_缙云县 -历史名人

潜说友(1216―1288)字君高,号赤璧子,缙云塘头(今舒洪姓王村)人。南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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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工作思路的通知各学校、幼儿园:现将《缙云县2013年教育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学校2013年工作思路,并于1月15日前书面(加盖公章)报县教育局办公室陈伟妃老师处。附件:缙云县2013年教育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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