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Hunan Electronic Technology Vocational College)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身是湖南职业专修学院,2007年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并更名为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院地处文化氛围浓厚的长沙大学城,西接巍巍麓山,东邻麓谷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优美,科技产业发达,是求学寻梦的理想之处。其校训是“厚德、强能、求是、致远”。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简介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地处湖湘文化独厚的河西大学城内,依巍巍麓山,临浩浩湘水,与麓谷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脉相衔,科技产业发达、生态气息和文化氛围浓郁。校园气势恢弘,环境幽雅,是求学修业的理想之处。 学院下设电子通信工程系、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数控与模具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动漫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影视表演系、新闻传播管理系、国际金融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基础课教学部和继续教育部,共开设三十几个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经五大学科。
学院实行专家治校,建立了一支来自自长沙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重点高校的资深教
校园风光
授、副教授和充满创造力的中青年教师组成的优秀专兼职教师队伍,充分保证了学院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00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0%以上。
学院积极探索特色办学之路, 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学院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为90%以上,特色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
千帆竞发东风助,正是扬帆远航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内涵式发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得到了显着提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向建设科技创新型大学的宏伟目标稳步迈进。我们热情地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有志青年来我院学习深造。
学院下设 电子通信工程系 计算机科学技术系 数控与模具设计系 汽车工程系 建筑工程系 经济管理系 国际金融管理系 外语系 服装与艺术设计系 设计艺术系 工程技术系 在校学生10000余人。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校园建设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座落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大道旁,交通便利。占地面积41.2万平方米(618亩),建筑总面积14.7万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面积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2169万元。多媒体教室67间,座位数6100个,学生用计算机总数1418台;实训室4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06个。馆藏图书42.5万册,过刊5072册,期刊报纸470种,阅览室座位个数1000个。校园网1000M到楼栋,1M到桌面,信息点2100个。田径运动场1个,篮球场4个,排球场、羽毛球场3个。学院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整洁,教学、生活配套设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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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特色
学院积极探索特色办学之路, 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学院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为90%以上,特色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
采取“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学生毕业以后,不仅能拖延取得学历,还能取得如会计证、驾驶证、机电工程师、人力资源师、平面设计师、市场营销师等相关专业的资质证书,为今后的就业打下了坚实基础。学院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为90%以上,特色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
办学成绩
三年来,学院共主持省部级教研课题5项,院级教研课题8项,公开发表论文162篇,其中核心期刊12篇,主篇和参编教材12本,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项。学院办有院级刊物《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报》、《评建督导简报》《雨轩》等3种。在2010年下学期长沙市高职院校教学比赛中,我院教师荣获多媒体课件制作二等奖、15分钟教学演示三等奖、个人全能一等奖。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荣誉
近几年获得的主要荣誉有:2006年,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2007年,湖南省模具设计职业技能大赛团体第五名;2008年,长沙市“星城杯”高校教师教学竞赛ISAS教学团队优秀奖;2008年,湖南省“模具设计师”培训与考证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职业院校冬季技能竞赛组织奖”;2008年,湖南省模具设计与制造学会先进单位;2010年,毛萍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2010年,湖南省教工委授予湖南省文明高校荣誉称号;2011年,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教育宣传展板竞赛三等奖;2011年,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长沙市授予“爱国主义教学基地”荣誉称号。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校园文化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组建社团27个,每年定期举行"社团文化艺术节"、 "寝室文化艺术节"、"迎新晚会"等活动在同学们心目中形成了广泛影响。既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智慧与才华的舞台,也对提升学生们的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师资队伍
周荣耀湖南衡阳人,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双师型”教师,1966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现国防科技大学)通信专业;1966至1986年,任职于总参第五十七研究所,通信专业工程师;1986年至2004年,任职于湖南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校实验中心主任,电子信息工程系系主任。湖南省电工学会理事。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多篇,获优秀论文奖。组织和参与编写《电工电子实验指导书》,组织和参与湖南省《电工电子试题库》建设,荣获全国科技成果三等奖。在电子信息领域中,造诣较深。
叶久新原湖南大学模具研究所所长,湖南大学材料学院教授。现任湖南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省模具学会理事长、省劳动、社会保障厅职业鉴定中心“模具设计师”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模具设计师”考评员。曾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出版专着3本,大学教材(含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4本,发表科技论文30余篇。
童长清教授,毕业于广州暨南大学英语专业。长期从事“大学英语”教学和研究,多次获得长沙水电师院、长沙电力学院教学成果奖,获得学院首届“教改经验总结”征文三等奖;任教过学院首届研究生班“英语阅读”课程及专外“综合英语”,任教过两届专外学生的“日语”(二外)课程。先后担任两届长沙电力学院“大学英语”教研室主任,一届“科技英语”教研室主任;曾两届担任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外语专业学会委员,担任长沙电力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长沙电力学院第二届教学质量督导专家组成员,长沙理工大学交通电力学院教学督导。现任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教学督导,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基础课部主任。
刘铁臂1969年9月出生于邵阳,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系,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委员。先后任湖南科技出版社美术编辑,《中国科技报》、《天地人》杂志美术编辑,金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艺术总监、策划顾问。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重大展览10多次,有作品优秀奖、“五个一工程”奖、金奖,并被中国美术馆及港澳、国外专业博物馆收藏;各类设计作品200多件被正式采用,出版,在业界产生深刻影响。
姜腊林女,副教授,党员,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国防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方向:计算机网络。现任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计算机系系主任。近年来,主持和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篇,其中6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主持参加教研教改项目5项,公开发表教研论文1篇,参编专业教材3本。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荣获第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优秀奖、教学优秀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优秀毕业实习指导老师、优质课堂教学奖、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多项教学成果奖。(客座教授)
刘天雄湖南益阳人,湖南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二十年。先后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主讲了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会计制度设计、高级成本管理和会计理论专题等多门课程,在当代财经、财会通讯、湖南经济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出版教材和专着6本,主持和参加省部级科研课题10多项。(客座教授)
湖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_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厅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概况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教育部备案代码14122,湖南省招生代码4769)。2012年面向湖南、湖北、贵州、河南等7个省(市、区)招收国家任务高职高专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各省(市、区)相关招生计划专刊《招生报考指南》。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院招生计划。分专业制定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落实招生录取。
第三条录取原则
贯彻教育厅“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1、 录取原则:
A、 录取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男女不限。第一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B、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以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2、提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提档比例。
3、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4、外语语种不限。
5、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