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的诗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北宋时期的大文学家、书画家。苏轼少年成名,二十二岁即中进士,二十六岁又入制科第三等,科考可谓是一帆风顺,但在仕途上他的一生却是大起大落,坎坷异常。宋神宗熙宁四年,由于与推行新法的王安石等新党人物政见不同,苏轼请调离京任地方官,先后出任杭州通判、密州太守、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宋神宗元丰二年,他因“乌台诗案”入狱,几乎送命,后在众人的说情下才免于一死,次年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五年后转任汝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宋神宗又为他恢复名誉,任为登州太守,十余日后出任礼部郎中,同年腊月调回京都开封任起居舍人。元丰八年,神宗崩逝,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开始重新任用旧党人物,史称“元佑更化”,苏轼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连升三次官,出任翰林学士知制诰,成为正三品的大员,离宰相仅一步之遥,达到了他政治生涯的最顶峰。但此时苏轼发现他与旧党领袖司马光的政见上同样有着较大的分歧,司马光病逝后旧党内部更是爆发了著名的“洛蜀党争”,让苏轼对官场深感厌倦,再次请求外任。元佑四年,朝廷终于同意苏轼的恳求,让他以龙图阁学士出任杭州太守,领军浙西,后相继出任颍州太守、扬州太守、定州太守等职。元佑八年,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改元绍圣,开始重新推行新法并大力打击元佑大臣,新一轮的政治灾难再一次降临到了苏轼的头上,绍圣元年四月他以“讽斥先朝”的罪名被贬至英州,未至贬所,八月即贬至惠州,绍圣四年再被贬至儋州(今海南岛),流放到“天涯海角”。直至元符三年(1100)宋徽宗继位他才遇赦召还,次年即病逝于江苏常州,享年六十五岁。尽管苏轼一生命运坎坷,但他在文坛上却光耀后世,成为不朽的大文豪:他的散文与父亲苏洵、弟弟苏辙并称“三苏”,皆位于“唐宋八大家”之列;他的书法自成一派,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 “宋四家”;他的画也很有名,善画竹石,师于大画家文同却又自具风格;他的诗富有新的生命,具有新的境界,与黄庭坚合称“苏黄”,为北宋的代表;他的词更是豁达豪迈、立意高远,开创了豪放一派的词风,与后来南宋的辛弃疾并称“苏辛”。在中国历史上,苏轼不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大文学家,也是一位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物典范,他融合了儒、道、佛三家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人格精神,性格正直、乐观而又豁达超然,一生际遇坎坷却始终屹立不倒,无论身居何处,都能随遇而安、有所作为。他一生反对新法却并不全面否定新法,而是对其中的部分内容持肯定态度;他在地方任上也有着很好的政绩,能够兴利去弊、造福百姓,深受百姓爱戴。在屡遭不幸的一生之中苏轼的精神境界得到了不断地升华,他在去世前曾作《自题金山画像》一诗,可说是他对自己一生所作的一个最好的总结:“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
苏轼诗精选:
饮湖上初晴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