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全名丹尼斯-基思-罗德曼,1961年5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是前美国职业篮球联赛运动员,绰号是“Dennis the Menace”和“大虫”,他以强悍的防守风格及卓越的篮板能力闻名,有“篮板王”的美誉。曾效力过底特律活塞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芝加哥公牛队,洛杉矶湖人队及达拉斯小牛队。罗德曼曾七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1990,1991两次被评为NBA最佳防守球员。NBA在他的档案中记录道“他是NBA历史上毫无争议的最佳大前锋篮板王”。2013年11月25日,美国杂志《GQ》选出2013年25位“最没影响力名人”,罗德曼2013年两度走访朝鲜,并与金正恩一同观看球赛、到小岛度假,被《GQ》称是“为了与金正恩交好,乐于冒着叛国风险”,因此登上最没影响力名人第一名。
罗德曼_丹尼斯・罗德曼 -运动生涯
业余篮球生涯
丹尼斯・罗德曼出生于新泽西特伦顿的一个贫民家庭,自小父亲就离家出走,家中还有母亲和两个妹妹,这也是造成他后来怪异的性格的主要原因。
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高中毕业的时候,整天无所事事,当时他的身高只有1米75,可两年后便暴长到2米03。于是凭着高大的身材,罗德曼进了达拉斯机场当保安。后来因手脚不干净而被送入了拘留所。母亲恨铁不成钢,劝他上学念书,罗德曼自己也不愿意如此厮混一生,于是到俄克拉荷马上大学。
1983年开始,罗德曼进入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打球,每场得分在24分以上,篮板球15个,1985/1986赛季代表俄克拉荷马东南大学参加了34场NAIA(全国大学校际体育运动协会)比赛,并且有平均24.7分、17.8个篮板的惊人表现。1986年,大学毕业的罗德曼参加了NBA选秀大会,底特律活塞队看中了他抢篮板的天赋,在第二轮选他入队,罗德曼传奇般的NBA生涯从此开始。
罗德曼一直到19岁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篮球。超强的弹跳和反应能力让他能够凭借自己并不出众的身高在长人如林的NBA称王称霸。喜欢将自己头发染成各种怪异的颜色,加上各种超炫的文身让他在场上永远都是噱头十足。奇异的经历让这位坏孩子也拥有不少的球迷,进入NBA之后除了篮球还热衷于摔角、曾经拍过电影并且和著名歌星麦当娜有过一段恋情。1996年推出自传《我行我素》。
罗德曼生长在得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只是因为高中期间有一年身高长了27厘米而有了向篮球运动发展的想法。由于受限于得克萨斯甘尼斯维尔的库克郡学院篮球小环境,罗德曼加入了NAIA成员的东南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在大学篮球队中他是一位出色的射手和篮板好手,但也形成了他日后的古怪行为。
底特律活塞时期
底特律活塞经过对罗德曼充分的观察在1986年NBA选秀大会上第二轮摘下了他。这一时期的活塞队很有发展空间,球队领袖主力控球后卫“微笑刺客”伊塞亚・托马斯,明星级得分后卫乔・杜马斯,小前锋艾德里安・达特利,中锋比尔・兰比尔,还有一些对球队非常有帮助的蓝领球员“微波”威尼・约翰逊,约翰・塞利和里克・马洪,而罗德曼的到来可以将球队坚强的防守得到进一步的补充。罗德曼加入NBA首年只是替补角色,平均上场只有15分钟左右。活塞在1987年的季后赛中被难以战胜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所淘汰,尽管如此罗德曼在比赛中对凯尔特人头号球星拉里・伯德的防守还是有着不错的表现。
1988年罗德曼似乎展现出其明星潜质,防守比以往更出色,救球时多次冲出球场广告牌。此年罗德曼取代达特利成为了首发小前锋,主要防守对方的主力得分手。1990年他的成绩得到了认可被当选为年度最佳防守球员,这是他连续两年夺得此奖的第一次。他在1989年赛季所抓得篮板在兰比尔之后列全队第二,罗德曼帮助活塞队连续第二年淘汰了年轻的芝加哥公牛并最终夺得了球队历史上第一座的NBA总冠军。在之后的一年情况如出一辙,活塞在东部决赛中再次击败公牛并蝉联了联盟总冠军,罗德曼也首次夺得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荣誉。
丹尼斯・罗德曼
1991年罗德曼得到领衔全队的场均12.5个篮板。1992年罗德曼取得了不可思议的进步,得到了场均18个篮板并且赢得了他获得的连续七个篮板王头衔的第一个。1992年3月的一场比赛中他抓下了职业生涯最高的34个篮板球。1993年罗德曼再次在篮板球数上领衔全联盟,这同时也是他为活塞效力的最后一个赛季。翌年因为合同问题,最后与活塞队当时的新高层闹翻后被交易至马刺队以换取西恩.艾利诺(Sean Elliott)。
圣安东尼奥马刺时期
在圣安东尼奥马刺,罗德曼持续了他篮板球方面的专长使得球队中锋大卫・罗宾逊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进攻上,协助罗宾逊取得了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