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820亿元,总部设在北京。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境内公众股占4.81%。公司在2011年财富世界500强名单中排名第5位。2014年2月19日,中国石化董事会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业经营的议案》,中石化业务向民资开放。2014年8月26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与腾讯签订了业务框架合作协议。
中国石华_中国石化 -公司简介
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167.8亿股H股股票于2000年10月18、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200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8亿股A股。截至2007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社会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中国石化现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80余家,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产品销售以及科研、外贸等企业和单位,经营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中国石化将认真实施资源、市场、一体化和国际化战略,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把中国石化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
中国石化的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国家在原中国石化总公司的基础上于1998年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中国石华_中国石化 -历史沿革
中国石化加油站2000年2月28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设立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0月18日初次公开发行167.8亿股H股股票及美国存托股份并成功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1年7月16日,在境内成功发行28亿A股股票,2001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1年8月24日 收购新星公司
2004年12月31日 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化工类资产、催化剂资产和加油站资产,并向其出售油田井下作业资产。
2006年10月10日 实施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10月11日 对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注资方式增加其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持有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75%股份权益。
2006年12月31日 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采油资产。
2007年4月17日 在境外发行117亿港元可转换债券。
2007年12月31日 收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
2008年2月20日 2008年2月20日,在境内发行300亿分离交易可转债。2001年3月4日,债券和权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国石华_中国石化 -品牌标识
中国石化加油卡根据中国石化统一品牌战略,股份公司目前主要使用7个注册商标。
内部简称“朝阳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无偿许可股份公司使用“朝阳商标”;
“朝阳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商品(比如聚丙烯)和服务(比如加油站)。
内部简称“SINOPEC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无偿许可股份公司使用“SINOPEC商标”;
“SINOPEC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内部简称“满天星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无偿许可股份公司使用“满天星商标”;
“满天星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注:“朝阳商标”、“SINOPEC商标”、“满天星商标”经常组合使用。
内部简称“长城商标”,注册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
中石化长城商标“长城商标”系国家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长城商标”主要用于中国石化提供的润滑油系列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