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标本鉴定是以植物形态和解剖上的相似性为基础,按照国际上共同遵循的植物命名法规定名,将自然界的植物分门别类,鉴别到种的工作。种是植物分类基本单位。对待植物种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植物的形态,尤其是花和果实的形态差异来进行的,这种差异必须是比较稳定的、可靠的,才能与相近的种区别开来。
未鉴定过的植物_植物标本鉴定 -植物标本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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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植物形态和解剖上的相似性为基础,按照国际上共同遵循的植物命名法规定名,将自然界的植物分门别类,鉴别到种的工作。进行植物标本鉴定时,应利用中国植物志、各省及地区的植物志和《中国高等植物科属检索表》来鉴定该植物的科、属、种,并参看种的描述及插图,检阅原始文献,查对每一种植物的模式标本,这样鉴定就会更加准确。植物检索表是鉴定植物的工具。检索表编制方法是运用植物形态比较方法,按照分析科、属、种的标准和特征,先选用一对具有明显不同特征的植物,分为两类,再从每类中找出相对的特征再区分为两类,依此下分,最后分出科、属、种。检索表常用的形式,有定距(二歧)检索和平行检索两种。
种是植物分类基本单位。对待植物种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植物的形态,尤其是花和果实的形态差异来进行的,这种差异必须是比较稳定的、可靠的,才能与相近的种区别开来。种以下还可分为亚种、变种、变型。凡是一个种内的类群,形态上有区别,分布上或生态上或季节上有隔离的类群为亚种;凡一个种有形态变异,而变异比较稳定,分布的范围(或地区)比起前述的亚种小的为变种;种下有形态变异,但看不出有一定的分布区,而是零星分布的个体为变型。
植物标本鉴定的定名,必须遵循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这样不仅使命名方法统一和正确,又便于国际交流。法规规定:每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合法的学名,其他名只能作异名或废弃处理;每种植物学名包括属名和种名,另加命名人;如果一种植物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名,应按照国际上的优先律,以最初的命名为有效命名。对于科或科以下各级新类群的发表,必须有有效发表的拉丁文描写才能生效,而且,必须指明其命名模式。模式标本将种(或种下分类阶元)的学名与一个或一个以上选定的植物标本相联系,这种选定的标本作为发表新种的根据,叫做模式标本。新种的描述以模式标本为主要依据,因而模式标本对于鉴别植物物种十分重要,通常要妥善保存在标本室中。模式的方法也可用到属、科和目,属中有模式种,科中有模式属,目中有模式科。
植物标本鉴定要做得细致、深入。有些种在外表形态上与其邻近种相似,但其化学成分有差异,它们并不是同一个种,决不能混淆。如八角属约有 60 种,其中只有一种叫八角茴香没有毒,它的成熟果实为调味香料。另外的种尤其是莽草这个种,果实则有剧毒。中草药的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现象十分复杂,常常影响用药的准确性,要依据植物标本分类鉴定,正确命名。对于不同种植物有不同化学成分,相近种类有相同化学成分,人们常常据此寻找代用植物,例如石油开采用的瓜尔豆,我国则发现可用豆科的田菁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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