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1938年5月-),男,汉族,北京市人,196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实验核物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部长。
贾春旺
贾春旺(1938年5月-),男,汉族,北京市人,196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实验核物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部长。
贾春旺_贾春旺 -基本资料
姓名:贾春旺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1938年5月生
籍贯:北京市人
贾春旺_贾春旺 -人物简历
1958年至1964年在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实验核物理专业学习。
贾春旺
1964年至1966年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师兼校团委学习劳动部副部长。
1966年至1972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后下放劳动。
1972年至1976年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师、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副主任。
1977年至1978年任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党委常委。
1978年至1982年任清华大学团委书记、党委常委兼学生工作部部长,共青团中央委员。
1982年至1983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兼共青团北京市委第一副书记、书记,共青团中央常委。
1983年至1984年任北京市委常委兼海淀区委书记。1984年至1985年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
1985年至1998年任国家安全部部长、党委书记。
1992年被授予总警监警衔。
1998年3月18日出任公安部部长。中共第十二届至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委员。
1998年至2002年公安部部长、党委书记,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0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年3月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年12月当选中国检察官协会会长。
2006年10月25日当选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联合会主席。
2008年12月任中国检察官协会名誉会长。
贾春旺_贾春旺 -代表言论
贾春旺
贾春旺:严查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
“从办案情况看,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是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环节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1月1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把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受理罪犯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的举报、控告,注意从刑罚变更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不正常现象背后发现腐败问题,依法查处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贾春旺:健全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
2007年10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作了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他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在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上不懈努力。
贾春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
十七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七大期间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高屋建瓴,论述精辟,通篇闪耀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光辉,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
贾春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统一全党思想,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力量,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七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度评价了正在召开的十七大的重要意义。他强调指出,检察机关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