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部队历史,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简称驻港部队、香港驻军,英语:People's Liberation Army Hong Kong Garris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国家武装力量,由陆军、海军和空军部队组成,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驻港部队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0时进驻香港,取代驻港英军接管香港防务。驻港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规定了驻港部队的职责为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以及在特别时期(战争状态、香港进入紧急状态时)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从1998年开始,驻港部队每年都在11月下旬进行轮换,轮换结束后,驻军在香港特区的部队员额和装备数量保持不变。基层官兵每年都要轮换一次,机关军官在香港的正常服役时间是3-6年,满6年必须轮换出港。驻港部队的编制为正军级单位,但司令员、政治委员一直高配,即享有副大军区职待遇。

驻香港部队_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部队历史

驻军问题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在1982年至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就香港前途问题举行会谈,驻军问题一直成为两国争议的焦点,英方曾向中方提出,因大陆和香港边界连接,而港人对解放军驻港有戒心,建议中方不必在港驻军。对于是否在港驻军,北京内部当时亦有不同意见,而当时的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一直没有公开表态,但早在1984年4月,他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报告时,就在关于驻军问题的一条下达亲批,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耿飙在1984年5月21日向香港记者指,中央政府在1997年后不会在香港驻军,香港居民也不需要负担中国军费,此话触怒了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促使他在5月25日会晤出席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的港澳委员时公开表态,“黄华、耿飙两位胡说八道,讲的香港驻军问题不是中央的意见。你们去登一条消息,没有那么回事。香港要驻军的,既然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呢?英国的外相跟我会面的时候,开始他们就说,他们当然希望中国不驻军,用另一种形式,但是他们承认中国政府既然收回主权,有权在香港驻军,这个明确得很的,连这一点权都没有,那还叫中国领土吗?”
事实上,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黄华当时并无提到驻军问题,邓小平后来亦澄清发言时错怪了他。
1984年10月3日,中顾委主任邓小平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重申,中国政府在香港驻军是体现对港行使主权,并有防止动乱的作用,“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动乱也能及时解决”。
最终两国达成协议,在《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而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四条亦订明: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军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驻军费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

组织建立

驻港部队在1993年起在深圳开始组建,1994年10月25日在深圳举行成立大会,正式成军。1995年12月7日正式对外亮相,翌年1月28日由中国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公告组建完成。深圳市在特区中拨出六处共500多亩土地,作为驻港部队的基地建设用地。
为驻港部队处理防务事务建立法律规范,中央军委在1991年成立“香港驻军法律问题小组”,翌年由中央军委法制局研究起草驻军各项法律草案及法律准备工作,1996年8月中央军委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草案进行研究,并在12月30日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7月1日正式施行。
驻港部队军官由全军范围选拔,大部分经军事院校培训,具大专学历;士兵一般需要高中以上学历,入伍后经过一年训练,再补入部队。
驻港部队汇集了多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精锐部队,陆军前身是井岗山时期的红一团、参与长征的大渡河连、及在抗日战争击毙日本驻蒙军混成第二旅团长阿部规秀的功臣炮连;海军舰艇大队曾参与万山群岛战役、八六海战;空军航空兵团前身则为空军运输航空兵某大队,曾多次参与救灾任务。
为了更好地完成中英两国军队的交接,经中方提议,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磋商达成协议,驻港解放军可派先遣人员入港,为人民解放军接管香港的防务工作做好实际准备,包括熟悉香港的军事用地、与英军及港府进行联络以及统筹通讯支援等工作。
1997年4月21日,解放军驻港部队首批40名先遣人员由驻港部队副司令周伯荣少将率领,经落马洲入关,进入香港地区。5月19日,第二批66名先遣人员经深圳皇岗口岸入港,进驻中环军营、枪会山军营、石岗军营和昂船洲军营,与先期到达的40名先遣人员一起做驻港准备工作。5月30日第三批60名先遣人员入港。这样,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总计派出三批196名先遣人员提前进入香港,为中国人民解放军7月1日零时正式进驻香港担负防务责任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进驻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在1997年6月30日上午10时10分向驻港部队发出命令,于1997年7月1日0时开始履行香港防务职责。当晚21时,根据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协议,509人组成的驻港部队先头部队分乘39辆军车通过落马洲口岸进入香港,此前共196人先遣人员分三批抵港,安排军营的接管事宜。

1997年6月30日晚上23时58分,两军在威尔士军营进行防务以及军营交接仪式,驻港部队中校谭善爱以普通话向英军艾利斯中校答道,“艾利斯中校,我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接管军营。你们可以下岗,我们上岗。祝你们一路平安”。语毕两方握手,并互相敬礼,艾利斯命令卫兵步操离开军营大门,而驻港部队在7月1日0时0分在军营升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象征驻港部队正式接管香港防务。
驻港部队逾6,000人的陆海空主力部队,在7月1日6时整进入香港。陆军纵队从文锦渡、皇岗及沙头角三个口岸进入香港,车队在6时15分驶经上水马会道获群众冒雨夹道欢迎,部队接受群众献花,并把活动筹委赠送写有“威武文明之师”的牌匾架在军车上,接受民众欢呼。舰艇部队10艘军舰及船只在4时55分起锚,从深圳妈湾军港前往香港水域,并于7时24分到达昂船洲海军基地;空军直升机部队因雷雨延后两小时在深圳起飞,6架直-9直升机在8时35分抵达石岗机场,完成布防。
2013年3月24日,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首次播出驻港部队航空兵团在3月21日至22日在香港西部某训练靶场进行了实弹训练的影像,当中显示武装直升机在两日训练中,分别以导弹、火箭弹及航炮攻击了不同目标,百分百中。这也是驻港部队航空兵团首次在香港境内进行实弹训练。3月28日,中央电视台报道,驻港部队进行了海空联合巡逻训练,为同月第二次类似训练。

驻香港部队_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职责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驻港部队履行四项防务职责:
1、防备和抵抗侵略,保卫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安全。
2、担负防卫勤务。
3、管理军事设施。
4、承办有关的涉外军事事宜。
驻军不干预香港地方事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灾害救援。驻军人员除了需要遵守《香港基本法》、《驻军法》等全国性法律外,亦必须遵守《香港法例》。
《驻军法》规定香港驻军人员的义务是:
1、忠于祖国,履行职责,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香港的安全;
2、遵守全国性的法律,遵守军队的纪律;
3、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构,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
4、爱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共财产和香港居民的私有财产;
5、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驻香港部队_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部队编制

驻港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部队组成,是一支三军合成部队,下辖一个陆军步兵旅、一个海军舰艇大队、一个空军航空团,总兵力约6000人,总部设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

陆军


陆军1个装甲步兵营,1个机步营,3个摩步营,1个侦察营,1个炮兵营,1个工化营
1个防空营,3台猎鹰-60防空导弹,3门陆盾-2000防空系统
1个特种营
后勤基地:深圳观澜
训练基地:东莞黄江

海军


海军一个大队,驻守于昂船洲海军基地
056型护卫舰2艘
037II型导弹艇6艘
074登陆舰4艘
其它辅助舰艇
南海舰队38081队

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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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航空兵团(驻守石岗机场)
装备直-9、直-8

司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

部队轮换

从1998年开始,驻港部队每年都会进行人员轮换,而从2001年开始,每次轮换时间均为11月25日。
轮换情况:
2000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人员及装备,进行了进驻香港后的第3次轮换。
2001年1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一章第三条“香港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部分人员于2001年11月25日和28日进行正常轮换。
2002年1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关于香港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规定和中央军委的命令,香港驻军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装备于11月25日轮换,轮换行动于当日完成。这是香港驻军进驻香港以来的第5次轮换。
2003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及装备,25日零时至中午完成了进驻香港后的第6次正常轮换。
2004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及装备,完成了进驻香港后的第7次正常轮换。
2005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领导在香港落马洲口岸欢迎轮换进驻香港的陆军部队。当日零时至中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及装备完成第8次正常轮换。
2006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及装备,顺利完成了进驻香港后的第9次正常轮换。
2007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和装备从11月25日凌晨开始进行正常轮换。这是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后的第10次大规模轮换行动。
2008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和装备,顺利完成了进驻香港后的第11次正常轮换。
2009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和装备开始进行正常轮换。顺利完成驻港部队进驻香港后第12次建制单位轮换行动。
2011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进行第14次建制单位轮换行动。
2010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进行第13次建制单位轮换。
2012年11月25日,驻港部队进行一年一度的轮换,几十部通讯车,卡车及装甲车等于清晨时份由皇岗口岸进入香港及进驻于各军营,由香港警队护送组沿途提供协助。海军导弹护卫艇则在早晨时份陆续进入昂船洲海军基地。下午2时20分,从广州驻地起飞的6架直升机陆续抵达石岗军营;交接后,离开香港的6架直升机依据次序起飞,以单机跟进的形态离开香港。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组织了进驻香港以来的第15次建制单位轮换行动。
2013年11月25,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陆、海、空三军部分建制单位完成了进驻香港后的第16次正常轮换。
2014年11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关于“香港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的规定和中央军委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组织了香港回归以来第17次建制单位轮换行动,行动已于当日顺利完成。

驻香港部队_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军营设施

根据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就香港军事用地未来安排达成的协议,驻港英军原来驻守的39个军事用地中,14个在1997年7月1日起由驻港部队接管,作为防卫用途。根据《军事设施禁区令》及《防卫(射击练习区)条例》,以下地点目前划为军事禁区及认可射击练习区:
中环军营(原称“威尔士亲王军营”)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原称“威尔士亲王大厦”)
赤柱军营
三军司令官邸(位于半山白加道)
正义道军营(位于金钟正义道和金钟道交界,原称“皇后军营”)
西区军营(军人宿舍,原称“般咸阁军营”)
枪会山军营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医院
九龙东军营(原称“奥士本军营”)
歌和老街1号A(高级军官官邸)
昂船洲军营
――昂船洲海军基地
石岗军营
――石岗军营北营(原称“婆罗洲军营”)
――石岗军营南营(原称“马来亚军营”)
――石岗机场
石岗村(步兵旅司令部官邸)
新田军营(位于元朗新田,原称“稼轩庐军营”或“稼轩卢军营”)
潭尾军营(位于元朗牛潭尾)
新围军营(位于粉岭新围,即军地一带)
新围/大岭练靶场
青山练靶场(位于屯门青山)
大澳军营(位于大屿山大澳,原称“大澳海军观察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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