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宏斌,原安徽宣城市宣州区副区长,杀死情人后载尸逃亡,最后在离宣城500公里远的湖北黄石公安局投案自首。2010年12月11日被宣城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章宏斌_章宏斌 -简介
章宏斌
章宏斌同志,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安徽桐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2月至1992年4月先后任安徽泾县太园乡文书、公安员、团委书记、党委委员;
1992年4月至1994年12月任泾县县委办公室副科长;
1994年12月至1999年3月任泾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7年5月至1999年3月在安徽省泾县茧丝绸集团公司挂职,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1999年3月至1999年8月任泾县中村乡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政府全面工作);
1999年8月至2003年3月任泾县中村乡党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泾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任安徽泾县县委常委,援藏担任西藏浪卡子县县委常委;
2007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章宏斌_章宏斌 -犯罪
2010年8月份,章宏斌与被害人梅莲建立了情人关系。此后,梅莲多次向章宏斌提出利用其职权和人脉关系帮助梅莲所开设的谊通公司进行资金周转等要求,章宏斌对梅莲提出的要求均未办成。
2010年12月8日午饭后,梅莲又向章宏斌提出帮助解决周转资金的要求,章宏斌未能办成,后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章宏斌用双手呈环形掐住梅莲颈部,用力掐了4、5分钟后,将梅莲掐死。
2010年12月9日下午4时许,章宏斌驾车到湖北黄石公安局自首。他自称亲手杀死情人梅某,尸体就在车内。随后,黄石警方在车后排座上找到一名年轻女子,经法医鉴定已死亡。事后,宣州区证实章涉嫌刑事犯罪,区人大已将其副区长职务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