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体_代言体 -概述
代言体:分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狭义的是影视创作和戏剧文学的“剧本文本”体式和戏剧文学演绎的主要表达方式;广义的是故事叙述的基本方式之一,即所有叙事性作品中作者以假托他人的口吻,或代人表述某事而写成的文章。
代言体_代言体 -阐述
影视创作和戏剧文学中的“剧本文本”体式:影视创作和戏剧文学中:
一、指剧作家“代”人物立“言”;即所谓的代言叙述,通过叙述口吻的转移和替代,用人物语言推动情节(情感)的发展,完成故事的叙述,第三者(或他者)的叙述功能被大量弱化。是剧本创作的主要表现方式。
二、表演者扮演人物“现身说法” ,“代”人物“言”。指戏剧文学演绎的一种体裁,是相对叙事体而言的,指由一个或几个艺人相互配合,或说或唱进行演出表演,主要表演者同时承担说唱的任务,既作为第三者叙述人叙述故事情节、描绘人物形象,构建故事脉络,自己或者其他艺人代言作品中人物语言,用人物声口来演说角色。叙事体由表演者叙述故事情节的发展,而代言体是由戏中角色的言行来展现故事情节的发展;叙事体可以由表演者一人或数人叙述故事中所有人物的言行,而代言体,故事中有多少人物,就需要有多少角色来扮演。因而代言体比叙事体更加生活化,是戏剧文学的主要表达方式。
文学作品中故事叙述的基本方式之一:作者直接采用作品人物的口吻来叙述,作品具有明显的代言体特征。
古代诗歌创作中所谓代言体的实质古代诗歌创作中所谓代言体的实质。
“代言体”诗指诗人代人设辞,假托他人(多为女子)的身份、心理、口吻、语气来创作构思,表面上是诗中抒情主人公代诗人言的一种诗歌体式、创作模式与表现方式。“代言体”诗在标题、人称、形式、内容、表现角度、表达方式等方面都有着鲜明的特征,代言体诗的形成也有其政治、艺术、审美等多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