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学院创立于1951年5月,1959年秋并入贵州大学,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贵州省‘四五’普法先进示范单位”;连续8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贵阳民族学院
贵州民族学院创立于1951年5月,1959年秋并入贵州大学,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建校,现已发展成拥有文学、理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民族高等院校。1999年,我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
我校占地面积982.5亩,校舍面积26.4万平方米;现下设教学单位17个学院1个系3个公共教学部,开设35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8个校级重点学科,设有贵州民族科学研究院、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等科学研究机构;在职教职工1182人,专职教师673人,教授79人,副教授229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管专家7人;有教育部高校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人;有校学科带头人34人,学术骨干20人;目前在校学生1195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75%,涵盖31个民族成份。
我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贵州省‘四五’普法先进示范单位”;连续8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
我校以2001年贵州省学位委员会申硕立项为契机,全校师生团结进取,努力拼搏,切实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拓展学术空间列为全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指导思想,调整了办学思路,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科研投入、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与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2年3月5日《光明日报》载: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1年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量排名中,我校名列社会科学总论类第19位。
2004年7月《中国青年报》公布“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竞争力评价报告”,在公布的全国570所高校排名中,我校名列第156位。
贵州民族学院历来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胡锦涛、江泽民、温家宝、李瑞环、司马义・艾买提、周铁农、杨静仁等中央领导人曾先后来我校视察。
2001年5月,我校50周年校庆之际,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 “努力把贵州民族学院办成全国一流民族大学” 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