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 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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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rk_E/emark认证 -E/e Mark认证
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目前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
emark_E/emark认证 -E编号
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0―波兰 E21―葡萄牙
E22―俄罗斯 E23―希腊 E25―克罗地亚 E26―斯洛文尼亚 E27―斯洛伐克
E28―白俄罗斯 E29―爱沙尼亚 E31―波黑 E37―土耳其
emark_E/emark认证 -e编号
e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同E标志认证一样,各成员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9―西班牙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7―芬兰 e18―丹麦 e21―葡萄牙 e23―希腊 E24―爱尔兰
无论是 E标志或e标志认证,首先产品要通过测试 ,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也要至少达到ISO9000标准的要求。本公司可为生产企业提供认证前的标准辅导 ,样品部分预测,大大提高了通过率。我们高效,快捷,专业的服务,不仅仅是为您取得认证,还包括以后的厂检辅导,标准更新,证书更新,出货检查等方面,以保证贵公司产品在欧洲受到普遍的认可。
emark_E/emark认证 -应用范围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之外车辆。
汽机车零部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
汽机车零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所有在欧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重新申请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出具的E/e 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