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或被判刑十年:性交易最高被罚五千元
随着郭美美的落网,围绕这个23岁开豪车炫富女子的一系列谜团被一一解开,今后她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置?为此,记者采访了律师,针对本案进行法律解读。因涉嫌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等罪名,郭美美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上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律师向记者表示,郭美美和其外籍男友一起,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局,聚众赌博,其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利用网络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此前,警方核实的郭美美开设的赌场每场赌资都在百万元以上,很有可能构成上述开设赌场罪中情节严重情形的规定,而一旦罪名成立,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并处罚金的处罚。
玲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刘玲律师认为,郭美美和某赌博网站共同炮制虚假信息,并进行散布、恶意炒作,其目的在于提高赌博网站知名度。根据最高检、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郭美美行为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性交易将受行政处罚
对于郭美美的性交易行为,第三方律师朱晓磊则表示,可以定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卖淫行为,且根据该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郭美美会因其卖淫行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非刑事处罚。
回应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请忘记郭美美
昨日凌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布了多条微博,表示在昭通地震救援的关键时刻,“这一刻,请忘记郭美美”。
微博写道,“昭通地震的死难人数已经超过300,无数人正在为救援行动彻夜奋战,这个时候,时间真的就是生命。难道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重要、更揪心、更值得我们全身心投入的吗?所以,从这一刻起,请忘记她,把有限的精力和资源全部转向灾区。”
中国红十字会:希望还红会清白
中国红十字会4日早发布了声明:“公安机关的调查表明:郭美美不是中国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希望,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不仅还红会一个清白,同时也给全社会一个重塑诚信体系的机会。”姚立新说。
郭美美或被判刑十年 看守所着囚服照曝光
综合《法制晚报》、腾讯娱乐报道,随着郭美美的落网,围绕这个23岁开豪车炫富女子的一系列谜团被一一解开,今后她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置?为此,记者采访了律师,针对本案进行法律解读。因涉嫌聚众赌博及开设赌场等罪名,郭美美或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警方调查,郭美美与其“干爹”王军实际上是被包养的关系,王军只是深圳本地一名普通商人,与红会并无关系。红会事件后,郭美美借“商演”为名多次从事性交易,最高时一次收入数十万元。其助理供述称,郭美美生活很乱,曾有一段时间天天带不同的男人回去。与选择中国男人主要看重钱不同的是,在与外籍男人交往时,郭美美更看重帅与年轻,并让助理帮其计数。
郭美美在看守所穿囚服画面曝光
郭美美“干爹”王某供述,“她要求我给她买一辆跑车,说是生日礼物,不买就跟我断,后来我给了她240万,让她自己买的车。”并承认,“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图为郭美美晒出的炫富照。
郭美美,这名因“红会”事件而一夜成“名”的网络“炫富女”,近日再次陷入舆论漩涡中心,但这次的事态远比她当年突然走红更为严重。
新华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邹伟)“在里面的这段时间,回想自己这几年所做的事情,我非常后悔。出去以后,我不会再去赌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违法或违背道德的事情,会踏踏实实做人。”在北京市某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郭美美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7月9日,北京警方打掉一个在世界杯期间组织赌球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8名。该团伙在境外赌博网站开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下注,进行赌球违法犯罪活动。郭美美是其中参赌人员。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消息引发社会热议。案件背后有无更多内幕?郭美美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她的巨大“能量”从何而来?“红会炫富”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北京警方联手广东、湖南等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随着侦查的深入,诸多谜团一一揭开。
来自北京警方的最新消息显示,7月14日,郭美美等人因涉嫌赌博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大量证据面前,郭美美供认了在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参加赌球以及组织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供认了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为牟取暴利开设赌局的犯罪事实。
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赌成性,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门赌场认识了一名外籍职业德州扑克赌徒康某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与康某某策划在北京开设赌场,由其生活助理吕某某出面,在朝阳区北京公馆西塔楼以月租1.9万元的价格租下一套房屋用于设赌。随后,郭美美及康某某购置了赌桌、筹码、POS机。
“第一次组牌局时,他的外籍男朋友跟一个中国合伙人开了一场,郭美美只赚了7万多元。她觉得少,说‘还是得女人当家,下次我自己组牌局’。”吕某某说。
此后,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请专业发牌手,找专人负责赌资结算,并打电话或发微信邀请“朋友”上门赌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点作为“水钱”。
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北京赌徒朱某就是郭美美的“朋友”之一。尽管此前仅有一面之缘,郭美美却如同老熟人一样,热情地邀请朱某参加她组织的牌局。
“她从晚上8点多一直到夜里1点多,不停地打电话邀请我‘以牌会友’,说两人再见见面,还说那边有许多朋友,都是有实力、有名望的人。”朱某供述。
在郭美美的力邀下,朱某在深夜1点多找到了这个赌局。虽然朱某一再说没带钱、也没带卡,但郭美美还是坚持为他提供了筹码,仅两个多小时,朱某输掉了40万元。
“我说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来。我说改天给她钱,她说不行,现在就要给。她那个外国男友把我的包夺过去,往地上一扔,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气势汹汹的。郭美美也是恶狠狠的,拿起电话就打,感觉是要从外面叫人。”朱某至今心有余悸。
当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写下了一张40万元的欠条,跟郭美美助理一起回单位取钱后,朱某方才脱身。此后,郭美美多次指使吕某某找朱某追债,扬言不还钱就封朱某的单位。截至被拘留前,朱某某已先后还郭美美赌资31万元。
“我感觉她特别恶,不择手段,以赌博的名义诈骗。这是我人生中一个非常惨痛的教训。”朱某说,“我觉得北京公安机关的处置很及时,要不然,还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郭美美曾在网上炫耀豪赌,称“输大了”。就在涉赌被拘的前不久,她还精心炮制出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
有微博称,郭美美在澳门赌博欠下两亿六千万元赌债,随后又赴澳门还款,其资料随即从追债网上删除。该微博称,郭美美找到了新“靠山”,替她还清了近半数欠款,使她暂时得以脱身。郭美美本人转发了微博,并留下“汗”的表情。
然而,警方查明,这纯粹是一条虚假新闻。
郭美美供述,她在澳门赌博时认识了某赌博网站负责人杰某,杰某提出借郭美美之名进行虚假炒作,以提高该网站的知名度。两人一拍即合。作为酬谢,杰某向郭美美提供40万元的筹码供其赌博。
“郭美美从澳门回来说,过一段时间会有一个很大的新闻出来,说她在澳门赌钱,欠了很多钱。其实,她并没有欠很多钱,只是帮朋友的网站增加点击率。”吕某某说。不久,杰某的赌博网站发出“郭美美在澳门赌博输2.6亿元”的新闻,被各大网站争相转载。
“当时,我正在办银行贷款买房子,因为这个新闻的影响,银行贷款都不批了。所以,新闻发了没几天,我就跟他说快点撤掉这个消息,已经对我产生了负面影响。”郭美美供述。
郭美美说,当时,杰某认为,如果删掉这条消息的话,媒体会说这是假消息,对网站的信誉造成影响。“所以,过了一个多礼拜,他们接着又发了一个假消息,说我找到新靠山,帮我还了一半的赌债。”这次,杰某又向郭美美支付了10万元。
郭美美还向警方供认,她签约南方某演艺公司,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于50次的“夜场商演”,每次支付报酬5万元,这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但警方核查,郭美美所谓的“商演”其实不足20场,更多的却是借“商演”为名从事性交易。
“郭美美通过网上联络、熟人介绍及主动搭讪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每次的价码达数十万元。”办案民警介绍。
据郭美美供述,2013年7月,在收取对方5万元人民币定金后,郭美美按约定从北京飞往广东,在某酒店与揭阳一男子见面,又收了30万元港币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郭美美回到北京后,该男子又汇给她11万元人民币。
“她经常告诉我要去外地演出,但我们到了当地后,接机的都是陌生男子。当晚,她会与这些男子开房,第二天我为她收拾行李,都会有成捆的现金。”吕某某供述,“郭美美的生活很乱,经常带不同男人回家过夜。其中外籍男子居多,中国男子就专找有钱的。”
悔称“想还红会一个清白”
众多网友一直质疑,这样一个价值观扭曲、金钱至上的年轻女子,其一个微博几乎摧毁了一家百年慈善机构的信誉,却能全身而退,是否存在传言中的“靠山”和“背景”?她所称的“干爹”究竟是谁?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经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
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以及母亲的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从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王某供述。
“她要求我给她买一辆跑车,说是生日礼物,不买就跟我断。后来,我给了她240万元让她买车。”王某承认,“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
郭美美如何牵涉到红会的?“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购了一个叫中红博爱的公司,我投资500万元参了10%股份。”王某供述,该公司正与隶属于中国商业系统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即购买车辆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车辆喷涂“红十字”标识,以项目为名招揽广告赢利。
“有一次,翁某跟我聊公司招人、装修的事情,郭美美在旁边听到了就说要应聘。后来,她说要做CEO,当时我不知道CEO是什么,就笑笑说你做什么都行啦。”王某回忆。
郭美美说:“说完之后几天,我在家玩微博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说的这句话,出于一种虚荣心就发了微博。挺无知的,我并不知道红十字会是一个这么庞大的慈善机构……”
为增加炫耀资本,郭美美根据自己的想象,把个人微博认证从“演员歌手”更名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发布豪车、奢侈品等炫耀奢华生活方式的照片,将与她本人、中红博爱均无关系的中国红十字会推进了舆论漩涡,进而引发慈善信任危机。这起重大的网络事件也导致“中国博爱小站”项目流产,王某与郭美美断绝了交往。
然而,郭美美本人却一夜成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为掩盖被包养事实,她称王某是其“干爹”。
“我妈录完节目还说,你怎么蹦出来一个干爹?”郭美美说,“当时才19岁,有点害羞,不想承认男朋友比自己大那么多,所以才说是干爹,没想到就越扯越扯不清楚了。”
“我从来没见过虚荣心这么强的人,为了名不计后果,为了钱不择手段。红十字会名誉因她受到极大的损害,我因为她身败名裂。”如今谈到此事,王某后悔不迭:“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梦!”
对于“红会事件”,郭美美也反复表达了悔恨之意。
“其实我和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包括我前男友王某,都不是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我本人也不认识任何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因为自己的虚荣心,犯下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导致红十字会这几年名誉受损这么严重,现在说对不起都不足以来表达我的歉意。”
揭郭美美背后
“今天借着这样一个机会,我就想去澄清,把真相说出来,还红会一个清白,跟红会深深地说一声真的很对不起,非常对不起。跟老百姓也是要说对不起,对那些得不到救助的人,更是对不起、对不起……”说到此处,郭美美流着泪,埋下了头。
警方还发现,不论是炒作红十字会,还是“2.6亿赌债”,以及为郭美美量身定制的网络电影《我叫郭美美》,甚至郭美美因赌博被抓后,其母亲配合北京警方调查时网上出现的“郭母连夜从日本飞回国”等不实消息,都疑似有幕后推手进行网络炒作。对此,警方正在深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