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合作框架协议》,1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在广州会见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共商签署实施《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及推进横琴开发等合作事项。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_《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产生过程
双方举行会议
中央领导重视支持,赋予粤澳合作发展新战略
2008年底,国务院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要求“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把粤港澳合作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2009年8月,国务院批准出台《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提出“要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为粤澳合作开发横琴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0年10月,中央出台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提出“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具体要求。
2010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出席深圳特区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扩大开放领域,提高开放质量,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2010年11月,温家宝总理亲自视察粤澳两地并发表深情讲话,希望澳门抓住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内地特别是广东省的合作,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培育新的优势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2010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北京分别会见崔世安行政长官时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将进一步加强内地与澳门的交流合作,特别是粤港澳区域合作,支持澳门经济社会发展。习近平、刘延东、廖晖等中央领导多次就粤港澳合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
中央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举措,为深化粤港澳合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开辟了广阔空间,为研究制订《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思路和重点。
粤澳高层协商互动,共同谋划区域合作新蓝图
为共同落实《规划纲要》、推进粤澳更紧密合作,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201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北京举行工作会晤,商定共同研究制订《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作为推进粤澳合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一年来,粤澳双方高层举行了多次工作会晤,深入探讨,凝聚共识,共同研究部署框架协议工作。特别是就合作开发横琴等重大合作事项多次协商,达成合作共识,确定合作模式,明确合作原则,共同确立框架协议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汪洋、黄华华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多次亲自审改和修订框架协议文本。澳门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崔世安亲自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跟进框架协议工作。
2010年5月,黄华华与崔世安在澳门共同主持召开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研究《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工作。框架协议文本形成后,粤澳双方高层分别向中央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亲自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得到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为框架协议的出台特别是横琴政策创新取得突破奠定了重要基础。
工作层面携手合作,探索区域融合发展新平台
在工作层面,粤澳双方分别由广东省政府港澳办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统筹协调,广东省直单位、有关地市及中央驻穗机构等40多个单位,澳门特区政府20多个部门参与其中。双方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成立了综合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同发展、优质生活圈、法律事务交流、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横琴开发、创新合作方式等八个专题研究小组,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两地政府部门、民间团体、研究机构等各方意见。两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并积极参与,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2010年4月,双方工作小组在澳门举行调研座谈会,澳门特区政府统筹澳门政府部门、工商企业、新闻传媒、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为制订框架协议提供了有力支持。
经过前期广泛深入的专题调研,在梳理各专题研究小组调研报告和汇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10年5月,双方综合起草工作小组共同起草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征求意见稿)》,先后4次征求双方有关部门意见,多次反复修改完善。2010年6月,双方综合起草工作小组在广州举行工作会议,共同修改形成《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于2010年7月正式上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领导非常重视和支持,亲自批阅并对《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充实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内容。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粤澳双方携手深化研究,组织有关部门从七个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提出更加务实、具体和可操作的政策措施。2010年9月,粤澳双方在广州举行框架协议论证会,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港澳办、澳门中联办等参会,共同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框架协议。经过深入研究和综合各方意见,双方共同修改形成《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送审二稿)》,于2010年10月再次上报国务院审批。
国家部委参与指导,研究出台粤澳合作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在制定框架协议过程中,粤澳双方提出了横琴分线管理、海关特殊监管、税收优惠等政策创新。制定和审批框架协议的过程,也是横琴政策的研究提出、上下沟通、争取支持过程。框架协议和横琴政策创新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国务院港澳办、澳门中联办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2010年7月,国务院领导对《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送审稿)》作出批示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港澳办等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指导粤澳双方开展修改完善工作。2010年10月,粤澳双方再次向国务院上报《粤澳合作框架协议(送审二稿)》,国务院充分征求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港澳办等48个部门的意见,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组织力量进行修改完善。2010年12月,在澳门回归祖国十一周年前夕,国务院审核同意《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揭开了粤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的新篇章。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粤澳合作开发横琴的基本模式,也为推进横琴开发留下了政策创新的巨大空间。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横琴开发,着力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拓展广阔空间。2010年12月,国务院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框架协议提出的有关横琴创新政策,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就横琴海关特殊监管、分线管理、税收优惠等政策进行专题研究,细化框架协议的相关政策。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紧锣密鼓研究横琴各项创新政策,争取尽快出台配套政策,为横琴开发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_《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内容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制定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工作的主要内容有3大项:一是在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的政策,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加强两地产业的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结合粤澳合作实际,积极探索扩大自主协商范围,全面拓展会展、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两地经济和社会融合发展,提升优质生活水平;三是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区域合作新模式,合作政策新突破,争取国家的支持和认可。
据介绍,为了深入探讨粤澳合作在不同领域的潜力、需求以及方案措施,继而制订专题报告和框架协议具体条文,起草工作小组将成立8个专题研究小组,由粤澳双方分别委派相关部门的官员参与,研究内容包括以下8大方面:一是综合政策研究。主要是研究提出粤澳紧密合作的方向、原则、定位、目标,以及合作机制建设等;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对接。主要是提出粤澳交通、信息、能源、城市供水供电网络等方面的对接、规划和具体措施;三是产业发展合作。主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粤澳产业关系,加强分工合作,形成产业化体系的思路、对策和任务;四是优质生活圈研究。主要研究如何加强两地社会事业合作,加强人才培育,丰富市民生活,加强民生保障等;五是法律事务合作。主要研究如何率先推进“一国两制”下法律事务衔接以及有关执法协作,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惩治跨境犯罪等合作;六是营商环境建设。主要是研究如何共同提升两地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逐步统一产品行业标准、共建国际化营商品牌等;七是共同推进横琴开发。主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横琴岛开发及两地产业互补;八是创新合作方式。将研究政府、民间多元化的合作机制。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_《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签字
签字成功
汪洋表示,去年以来,粤澳双方紧密合作,良性互动,共同研究起草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并已获国务院同意。框架协议从合作开发横琴、产业协同发展、基础设施对接、社会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为粤澳合作谋划了蓝图、提出了举措、确立了重点项目。在双方共同努力下,横琴开发不断提速,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汪洋表示,框架协议的签署实施,必将为广东科学发展和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汪洋说,当前广东正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省委全会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目标,澳门经济社会也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对期,加强粤澳两地合作,全面深化和拓展合作领域与内容,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融合发展,既是中央“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要求,也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广东将一如既往地推进粤澳紧密合作,全力促进澳门繁荣稳定。 崔世安对广东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所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对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粤澳合作表示感谢。澳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广东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与实施,大力推进合作开发横琴,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崔世安表示,澳门特区政府也将寻求参与广州市南沙等地的合作发展,组织澳门商界人士参与南沙CEPA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推动区域共同发展。
粤澳合作框架协议_《粤澳合作框架协议》 -签署
2011年3月6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标志着粤澳合作迈向新的里程,开启了“一国两制”下区域合作新篇章。消息传来,澳门各界无不欢欣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