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金,山东章丘人。1961年7月,年仅19岁的李宝金进入天津警界工作。他从基层警员干起,一路升迁,1987年起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1993年同时担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998年6月当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并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1月,再次当选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6月12日,李宝金被中央纪委“双规”。李宝金植根于天津政法界长达45年,其“落马”在津门乃至中国政法界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因案情重大,最高检察院指定河北省检察院异地管辖李宝金案。2007年4月,河北省检察院对李宝金案侦查终结后,指定沧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曾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又因案情重大、复杂,曾三次延长审查期限。
李宝金_李宝金 -基本资料
李宝金在法庭上姓名:李宝金
性别:男
出生:1942年11月
籍贯:山东章丘人
民族:汉族
职务:天津检察院原检察长
党政纪处分:开除党籍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刑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宝金_李宝金 -经历
李宝金在讲话1961.07―61.11天津公安学校学员;
1961.11―73.09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干部;
1973.09―73.12天津市公安局二处政办室副主任;
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3.12―84.04天津市公安局二处副处长;
1984.04―85.07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
1985.07―87.09天津市公安局五处处长;
李宝金
1987.09―91.10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88.9-90.7在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1.10―92.08天津市委政法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2.08―93.07天津市委政法委委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1993.07以后 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93.9.1授予-级警监警衔)1998年5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3.01.24 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宝金当选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6年6月12日,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经济问题被中纪委宣布“双规”。
2006年8月27日下午十届中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表决,批准免去李宝金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2006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纪委近日严肃查处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李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李宝金开除处分。
2007年11月22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被控索贿受贿挪用公款,天津原检察长李宝金承认指控。
2007年12月19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李宝金_李宝金 -受贿案
李宝金在会议上查处
2006年11月经查,李宝金在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政法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为数家企业牟取利益,索取钱款数百万元人民币;挪用巨额公款给他人使用,滥用职权,向外单位人员支出账外公款数百万元;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涉及金额巨大。此外,李宝金还犯有生活腐化错误。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李宝金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中央批准,李宝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李宝金开除处分。
一审判决
2007年12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受理此案的。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6年间,李宝金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62万余元。其中,李宝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收受天津渤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人民币共计317万余元;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天津荣程联合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和海润达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刘某人民币共计229万余元、美元1.8万元、港币1万元。
法院还查明,2003年3月至2004年11月,李宝金为谋取个人利益,利用担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先后8次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的公款共计人民币1400万元,挪给天津市德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该款案发前已归还。
法院认为,李宝金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具有索贿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且因受贿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所犯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与所犯受贿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宝金_李宝金 -揭发过程
原天津检察长李宝金2005年,李宝金在天津媒体上发表《以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互动推进反腐败》原文刊载:“几年来,为便于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检务公开主动寻求外部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政,把检察执法过程置于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视线之中,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干警头脑中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检察机关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中国舆论监督网特派记者贤惠,对天津市检察院存在的腐败问题进行调查,揭露了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在事实证据具在的情况下放纵罪犯,并针对李宝金的文章进行了反击,贤惠撰写了“读《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一派胡言》有感”在网上发布。因而遭到不断遭到封杀,该文章后来更名《读一派胡言有感》。
揭发李宝金过程
在李宝金一案中,外界一致认同的看法是,王小毛的出事是李被“双规”的主要诱因。然而,在本刊记者的调查中,却发现了另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一位天津房地产界的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天津的房地产商都以结识李宝金为荣。王小毛,是与李宝金走得最近的一个。二人相识大约在1997年。当时,王小毛的公司因一起案子遭到警方调查。她托人找到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宝金,李帮王摆平了案子
被双规
2006年6月8日,天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推动会。会上,作为检察长的李宝金做了长篇讲话。2006年6月10日,天津市第十一届运动会开幕,李作为市领导还出席了开幕式。然而,两天之后,2006年6月12日下午,李被中纪委带往唐山接受“异地调查”。
2006年6月13日上午,天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齐二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吉栋到市检察院,在当天召开的一次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宣布:“在查处其他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李宝金有经济问题,中纪委决定对其采取‘双规’”。此后,天津市检察院的工作暂时由副检察长高勇主持。
李宝金_李宝金 -情妇
王小毛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办了家小公司,但只能惨淡经营,勉强维持生计。1997年,其公司因一起案子遭到警方调查,她托人找到时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宝金,李帮王摆平了案子。之后,王小毛的事业渐露声势,成为天津市具有相当规模和资本实力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集团产业覆盖交通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教育、医疗等领域,资产近30亿元人民币。她本人则说着流利的英语,频繁来往中国和美国,在天津乃至中国的房地产界,都可谓大名鼎鼎。
2006年7月21日上午8点半,原天津浩天集团董事长王小毛,身着一身白色休闲运动服,戴着眼镜,貌似平静地站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这是这位曾在天津地产界红极一时的女商人涉案“消失”两年多后,正式接受法院的审判。而王小毛案可谓轰动一时的原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案的“案中案”。
2006年4月21日,王小毛因涉嫌行贿罪被河北唐山市检察院监视居住,2006年7月29日被刑拘,2006年8月10日被逮捕。
李宝金_李宝金 -性格
他是一个集义气、霸气还有一定程度的邪气于一身的复杂人物。
霸气
李宝金是山东章丘人,身材魁梧,说话大嗓门,无酒不欢,尤其钟情于五粮液,与《水浒》中描写的山东好汉相似。
令李宝金出名的有一件事:天津电视台曾有个留长发的摄像,早年和李相遇,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李宝金走到他面前,很随和地劝,把头发剪掉吧?年轻人听了没当回事。两人再遇时,李宝金看到他仍留着长发,二话不说,上前抬手就给了两个嘴巴,“让你剪头发怎么还没剪?”
义气
和李宝金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处事果决,雷厉风行,很讲义气。只要求他办事,没有遭到彻底拒绝的。
李宝金本人津津乐道的,则是2000年发生的一件事。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张景惠患肝癌,自认无治,并立好了遗嘱。李宝金获悉,二话没说,拨40万元专款为其做肝移植,还亲自给卫生局打电话,组织会诊,亲自研究治疗方案。张景惠康复后感慨,“如果不是李宝金检察长,我这条命肯定是没了。”这件事,后来在各种场合,都成为他关心下属的证明。检察系统的《方圆法治》杂志特意于2003年第10期,刊登了题为《李宝金:一颗平民心》的长篇报道,颂扬此事。
市检察院一位退休职工说,李上任前,天津市检察院是天津公检法系统最穷的部门,从1978年到1998年20年没给职工分过房。李宝金上任后,解决了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职工福利待遇飞速提升,平均每月比原来多收入1000元,逢年过节发的钱和物品也渐多。检察院的办案设备也得到很大改善,以前检察院只有30多辆车,现在有上百辆,还有不少好车。
邪气
李宝金除讲义气,有霸气之外,还有些不尊重法律规则、滥用权力的邪气。
天津一位长期报道政法新闻的记者说,李宝金凭借关系网,对天津市组织人事的安排也有介入。李经常在公开场合讲,“我力主某某担任某职务”、“我找的某人”。这位记者说,李宝金说这些话从不忌讳,他经常讲的一句话是:“我是副市级,但我相当于3个副市长。”
的确,李宝金19岁就进入政法系统,迄今已是46年,这份资历,很少有人能与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