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是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为基础,根据疾病种类、患者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经济地防治和治愈疾病的措施。
合理用药_合理用药 -概念
合理用药
合理用药(r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 drug),截至2013年尚无一个公认明确的定义,绝对合理的用药也是难以达到的,一般所指的合理用药只是相对的,当今比较公认的合理用药是应包含安全、有效、经济与适当这4个基本要素。世界卫生组织1985年在内罗毕召开的合理用药专家会议上,把合理用药定义为:“合理用药要求患者接受的药物适合他们的临床需要、药物的剂量符合他们个体需要、疗程足够、药价对患者及其社区最为低廉。”。
核心信息
2013年12月10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合理用药核心信息。
一是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
二是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三是购买药品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四是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
五是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六是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
七是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当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八是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防止因存放不当导致药物变质或失效。
九是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十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合理用药_合理用药 -基本要素
适当性
适当性是指适当的药物、适当的剂量、适当的时间、适当的途径、适当的患者、适当的疗程、适当的治疗目标。
1、适当的药物、适当的患者:选择最有针对性的药物治疗疾病,并且这个药物应适合患者。例如,肾功能不好,应尽量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
2、适当的剂量:即使患者自我感觉症状很严重,也不要随意加大剂量,因为这样可能会出危险,反过来,如果觉得症状好转,也不能随意减少剂量,应及时征求医生的意见。
3、适当的时间:用药间隔应尽量在每天的24小时内均分,并且要和作息时间协调。比如:每天两次,应尽量间隔12小时服药,在早7点和晚7点用药。如果每日三次,应尽量间隔8小时服药,在早6点、下午2点和晚10点用药。如果每日四次,应尽量间隔6小时服药,在早7点、中午12点、下午5点和晚上10点用药。如果作息时间与此矛盾,可适当地调整,但间隔时间不要过短,特别是使用抗感染药时更应注意用药间隔。
4、适当的疗程:应遵医嘱按疗程吃药。单纯为增加治疗保险系数而延长给药时间不仅浪费,而且容易产生蓄积中毒、细菌耐药等不良反应。反之,为了节省,症状一得到控制就停药,往往不能彻底治愈疾病反而为疾病复发和耗费更多的医药资源留下隐患。
5、适当的治疗目标:受现阶段医疗和药物发展水平的限制,有些药物治疗只能起到减轻症状或延缓病情发展的作用,药到病除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做得到的。作为患者应采取积极、客观和科学的态度正视这个现状,达到现实条件下可以达到的用药目标。
安全性
合理用药作为诊断、预防、治疗疾病的药物,由于其特殊的药理、生理作用而具有两重性,即有效性和不安全性,包括毒副作用,不良反应等。安全性是合理用药的首要条件,强调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获得最大的治疗效果。根据患者的病情及年龄、性别、病情缓急、生理状态和用药目的以及药物性质,合理选用适宜的给药途径和给药方案。
有效性
“药到病除”是药物的治疗目的,通过药物的作用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不同的药物其有效性的表现明显不同,分别为:(1)根治致病原,治愈疾病;(2)延缓疾病进程;(3)缓解临床症状;(4)预防疾病发生;(5)避免某种不良反应的发生;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判断有效性的指标有多种,临床常用治愈率、显效率、好转率、无效率等。儿童、老人和个体差异等都影响药物在人体内的代谢能力和耐受能力以及不良反应等,根据病情,确定给药时间,充分发挥药品最大的效能,防止或减轻不良反应的发生。
经济性
经济性的正确含义是获得单位用药效果所投入的成本(性能一价格)尽可能地低,所获得的治疗效果应尽可能地满意。药品有价值的区别,但对医生最重要的是对症选择,合理用药。尽可能少的药费支出换取尽可能大的治疗收益,合理使用有限医疗卫生资源,减轻患者及社会的经济负担。
合理用药_合理用药 -影响因素
合理用药应考虑以下几方面。药物的选择
用药误区
用药合理与否,关系到治疗的成败。在选择用药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
1、是否有用药的必要。在可用可不用的情况下无需用药。
2、若必须用药,就应考虑疗效问题。为尽快治愈病人,在可供选择的同类药物中,应首选疗效最好的药。
3、药物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的轻重权衡。大多数药物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副作用或其他不良反应,以及耐药、成瘾等。一般来说,应尽可能选择对病人有益无害或益多害少的药物,因此在用药时必须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防止滥用药物。
4、联合用药问题。联合用药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增加,称为协同作用;也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减弱,称为拮抗作用。提高治疗效应,减弱毒副反应是联合用药的目的,反之,治疗效应降低,毒副反应加大,是联合用药不当所致?会对患者产生有害反应。
制剂的选择
同一药物、同一剂量、不同的制剂会引起不同的药物效应,这是因为制造工艺不同导致了药物生物利用度的不同。选择适宜的制剂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环节。剂量的选择
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通常采用最小有效量与达到最大治疗作用但尚未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之间的那一部分剂量作为常用量。临床所规定的常用量一般是指成人(18~60岁)的平均剂量,但对药物的反应因人而异。年龄、性别、营养状况、遗传因素等对用药剂量都有影响。小儿所需剂量较小,一般可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按成人剂量折算。老人的药物可按成人剂量酌减。另外,对于体弱、营养差、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量也应相应减少。给药途径的选择
合理用药
不同给药途径影响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与疗效关系密切。如硫酸镁注射给药产生镇静作用,而口服给药则导泻。各种给药方法都有其特点,临床主要根据病人情况和药物特点来选择。
1、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具有方便、经济、安全等优点,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病人;主要缺点是吸收缓慢而不规则,药物可刺激胃肠道,在到达全身循环之前又可在肝内部分破坏,也不适用于昏迷、呕吐及婴幼儿、精神病等病人。
2、直肠给药。主要适用于易受胃肠液破坏或口服易引起恶心、呕吐等少数药物,如水合氯醛,但使用不便,吸收受限,故不常用。
3、舌下给药。只适合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治疗心绞痛,可避免胃肠道酸、碱、酶的破坏,吸收迅速,奏效快。
4、注射给药。具有吸收迅速而完全、疗效确实可靠等优点。皮下注射吸收均匀缓慢,药效持久,但注射药液量少(1~2毫升),并能引起局部疼痛及刺激,故使用受限;因肌肉组织有丰富的血管网,故肌肉注射吸收较皮下为快,药物的水溶液、混悬液或油制剂均可采用,刺激性药物亦宜选用肌注;静脉注射可使药物迅速、直接、全部入血浆生效,特别适用于危重病人,但静脉注射只能使用药物的水溶液,要求较高,较易发生不良反应,有一定的危险性,故需慎用。
5、吸入法给药。适用于挥发性或气体药物,如吸入性全身麻醉药。
6、局部表面给药。如擦涂、滴眼、喷雾、湿敷等,主要目的是在局部发挥作用。
时间及疗程的选择
合理用药
1、用药时间间隔
适当的给药时间间隔是维持血药浓度稳定、保证药物无毒而有效的必要条件。给药时间间隔太长,不能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间隔过短可能会使药物在体内过量,甚至引起中毒。根据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规律,以药物血浆半衰期为时间间隔恒速恒量给药,4~6个半衰期后血药浓度可达稳态。
实际应用中,大多数药物是每日给药3~4次,只有特殊药物在特殊情况下才规定特殊的给药间隔,如洋地黄类药物。对于一些代谢较快的药物可由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恒定,如去甲肾上腺素、催产素等。对于一些受机体生物节律影响的药物应按其节律规定用药时间,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根据激素清晨分泌最高的特点,选定每日清晨给药以增加疗效,减少副作用。
2、药物的服用时间
应根据具体药物而定。易受胃酸影响的药物应饭前服,如抗酸药;易对胃肠道有刺激的药物宜饭后服,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而镇静催眠药应睡前服,以利其发挥药效,适时入睡。
3、疗程的长短
应视病情而定,一般在症状消失后即可停药,但慢性疾病需长期用药者,应根据规定疗程给药,如抗结核药一般应至少连续应用半年至一年以上。另外,疗程长短还应根据药物毒性大小而定,如抗癌药物应采用间歇疗法给药。
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
有些病人对某种药特别敏感,称为高敏性;反之,对药物敏感性低则称为耐受性;有些病人对药物产生的反应与其他人有质的不同,即为变态反应。因此,临床用药既要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也要考虑病人实际情况,做到因人施治。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病理状态、精神因素、遗传因素和营养状态等。
合理用药_合理用药 -用药标准
合理用药
WHO1987年提出合理用药的标准是:
(1)处方的药应为适宜的药物。
(2)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
(3)正确地调剂处方。
(4)以准确的剂量,正确的用法和疗程服用药物。
(5)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