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中世纪长篇叙事诗,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写于13世纪20年代,长约4,300行,作者为吉约姆・德・洛里斯,相传是教士。他采用隐喻手法,以“玫瑰”代表少女,叙述“情人”追求“玫瑰”而不得的故事,是骑士文学中贵族“典雅”爱情故事的翻版。第2部分写于60年代,作者为一市民,名让・克洛皮内尔,又名让・德・墨恩,长达17,000多行,写“情人”经过种种努力,包括借助“财富”去争取对方欢心,终于获得了“玫瑰”。
市民文学的代表作之一。诗歌载体,法国民间著作。是法国城市文学中一部重要作品,作者是威廉·德·洛利斯(?-1235?),他未把全诗写完就去世了,由若望·德·墨恩(1240?-1305?)续完。这部传奇采用寓意手法,人物除诗人本人外都以概念为名,如爱情、美丽、理智、吝啬、嫉妒等。前半部写诗人梦游花园,爱上一朵玫瑰。爱情、直爽、欢迎等支持他,嫉妒、危险、谣言等多方阻拦。玫瑰受到监视,诗人朝夕思念。在后半部,爱情大力帮助诗人,发动文雅、慷慨、直爽、怜悯、大胆等和诗人一起克服种种障碍,终于得到玫瑰。前后两部分的主题思想是对立的。前半部基本上继承了骑士文学的传统,宣扬骑士爱情观点,有一大段谈爱情理论,是模仿罗马诗人奥维德的《爱的艺术》的。后半部反映了市民的思想感情。它批判禁欲主义和蒙昧主义,谴责十三世纪教皇用来蛊惑人心、压制“异端”的游乞僧团,强调要以理智和自然的原则对待爱情和生活。这部作品在中古时期发生过广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