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延迟了吗?
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 取消男女差别
中国社科院25日发布一份报告,提出了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和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
退休年龄延迟是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必然趋势。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超过15%,总数超过2亿,65岁以上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10%。到2020年,60岁以上占总人口比例将近19%,65岁以上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近13%。
“德国俾斯麦时期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德国人平均预期寿命大概不足40岁,而当时领取退休金的年龄是60岁,而现在高收入国家预期寿命已经达到将近80岁。”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介绍,中国的退休年龄规定从设立至今一直没有变过,而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也已不符合当前的具体情况。
此外,报告认为,近年来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深刻变化也为延迟退休年龄创造了条件。2007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由前一年的1491万人,大幅下降到894万人,并由此开始了较长时期的单向下降的趋势。劳动力供给已经从无限供给过渡到有限供给的阶段,在人口年龄结构一定的情况下,退休年龄是决定劳动力供给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角度考虑,延迟退休也有必要性。职工养老保险目前是3个在职人员养1个退休人员,到2030年这个比例将变为2:1,人口老龄化相对严重的上海等地区更甚,有专家预测2020年上海可能出现养老金缺口830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10%。
决策层透露的信息也显示,延迟退休政策似乎已经进入了“预告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日前也表示,下一步将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要维持退休制度的持续性,就得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措施,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张车伟介绍,报告中所设计的延迟退休年龄方案的特点主要有三点:一是并轨前行,二是渐进实施,三是弹性机制。
我国如从2018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延迟退休年龄,第一步要取消工人和干部的区别,然后要逐步取消男女之间的差别。“我们认为女性的延迟退休应该每3年延迟一次,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一岁。到2045年,男女就同时达到了65岁。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男女都是60岁退休,可从2033年开始,也每3年延迟一岁,直到2045年完成和职工退休年龄一样。”张车伟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方案对个人、对劳动力市场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非常有限,比较适合我国。”
同时,为了尊重人们对退休年龄的选择权并减少改革的阻力,报告建议中国进行退休年龄改革后也引入弹性机制。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5年退休,也可以高于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养老金标准可适当调整:参考其他国家的弹性年龄设计,可以规定每提前1年退休,基础养老金标准相比正常退休下降1%,提前5年则下降5%;每推迟1年退休,养老金比正常标准上升0.8%,推迟5年则上升4%。同时,可以在退休年龄弹性空间设计上,适当向女性倾斜,即女性的提前退休年龄可以略微宽松。
按上述方案,延迟退休年龄将有效改善职工养老保险的资金平衡状况,有助于减缓城镇工作年龄人口比例下降的速度,增加劳动力供给,还可以增加制度参与者的退休期收入水平和终身收入。
党报称养老并轨释放发展动力 或为延迟退休作铺垫
备受关注的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的突破。近日,养老“并轨”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将告别养老“双轨制”,而这项改革将涉及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双轨制抑制社会活力】
我国目前的养老金主要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构成。其中前者又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职工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8%纳入个人账户,用于职工本人养老以及单位缴纳的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20%,纳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目前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现行养老金“双轨制”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而社会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二者退休后的工资差距一直备受社会争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近1900元,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机关公务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
养老“双轨制”是一种权利和机会不公平的社会分配机制,也导致了社会分配结果的不公,这与当下中国社会改革的方向是悖离的。近几年,要求废除“双轨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不能及时妥善解决,将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此外,“双轨制”限制了人才的流动,不利于市场对要素的配置。养老金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作为独立运行的两条轨道,缺少对接的方式,制约了社会活力,从整体上束缚了社会效率。
【并轨释放发展动力】
改革要释放潜力与活力,破除“双轨制”无疑是为市场潜力与社会活力开掘了源头活水。同时,打破壁垒,人才流动起来,为经济提供最佳的生产要素,是保持经济活力,向改革要动力的需要。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养老并轨是继近期中央决策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后在收入分配领域深化改革的连续动作,既是建立健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创造了必要条件。可以说,养老金并轨已成为广义收入分配体系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整个收入分配体系改革并带动其他相关配套改革,也顺应了民意,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因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提到养老并轨的时候,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有一个表述,要综合考虑人力资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改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
并轨还被一些学者视作实现延迟退休的铺垫。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接受本报采访时提出,2015年到2017年实现养老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年龄。未来中国退休年龄将分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年龄。
【实施需要精细标准】
养老并轨的改革基本思路已经非常明确,即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在实际的并轨操作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细做到位。苏海南表示,比如公共部门老人、中人、新人并轨分别适用怎样的政策,如何缴费,退休金如何计发,都要有具体操作标准。资金来源也需要厘清,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和差额财政拨款单位之间的筹资关系如何协调。此外,不同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如何协调来减少不同地区的所需资金落差。改革协调配套也要跟进,比如养老金并轨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也要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职业年金要兼顾好与企业年金的平衡,要明确并轨是权利与机会的公平,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的一步拉平,只能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