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学习成绩未及格,不能达到毕业资格,或者所在学习机构没有颁发国家或者地区教育机构认可的证书能力,或者该项学习按照国家规定不应或不能颁发毕业证。则在学生已修完大纲规定课程后由其所在学习机构所发的证书,以示其已修完该门课程。
结业证书_结业证 -场合介绍
则在学校已修完大纲规定课程后由其所在学习机构所发的证书,以示其已修完该门课程。
在职研究生结业证书也称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根据学校规定,修满学分,通过校内考试结业的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员,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就是在职研究生结业证。
结业证书_结业证 -结业证的概念
学生在学校学习成绩未及格,不能达到毕业资格,或者所在学习机构没有颁发国家或者地区教育机构认可的 证书能力,或者该项学习按照国家规定不应或不能颁发 毕业证。则在学生已修完大纲规定课程后由其所在学习机构所发的证书,以示其已修完该门课程。
结业证书_结业证 -结业证换毕业证
办理程序1、本人提交《返校补考申请》交教务处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安排其补考。
2、学生待补考成绩下达后,达到换毕业证的条件,提交《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交教务处注册中心,办理结业证换毕业证手续。
3、如遇本人无法到场办理换证手续须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1)委托人本人书写的委托书一份(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结业证原件。
办理要求1、必须携带结业证书原件。
2、带本人彩色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补办程序:由学生向原毕业或结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写明丢失原因,学校给予证明(签署意见,盖章),到本地报纸作遗失声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核准后给予补办。
二、补办范围:
(一) 高中
1990年秋季以后市区普通高中毕业,包括市高技学校、 职业学校;
(二)初中
1、1990年至2002年(含2002年)市区初中学校毕业;
2、2003年以后市区初中学校学生毕业证、结业证丢失补办,由所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结业证书_结业证 -辨析
毕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或修满学分,准予毕业者。毕业生由学校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结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肄业生是指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肄业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教育结业生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学历可比照降低一个国民教育序列等级的毕业生对待,即本科教育结业生比照大专学历对待,大专教育结业生比照中专学历对待。接受研究生教育但未取得学历及硕士、博士学位的结业生,按此前取得的最高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对待。
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就业由学校推荐,单位录用时可同毕业生一样由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本科结业生具有报考研究生资格,也可以报考专科起点的本科修读第二学历(专科起点读本科一事有待商榷,很多招生学校都表示“以毕业证为准”,不理会结业证或不认可结业证可报考“专升本”读本科学历)。
结业证书_结业证 -结业证与就业
对于修业期满,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可由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或自荐。落实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说明该生为结业生的接收函,可以办理有关就业手续,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则学校将其档案和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家住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