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岳,男,律师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潜心研究法律,积极参与实践,在企业法律顾问、资本市场、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电力事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刘岳_刘岳律师 -人物介绍
刘 岳,1974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长沙市政协委员,专职律师,中共党员。
1993年9月至1996年服役于广州军区后勤部;1996年11月参加公务员招聘考试到长沙市司法局工作,历任长沙市司法局宣传处处长、长沙市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主任;2007年3月,辞去公务员职务,组建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3年7月,转至湖南金州律师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刘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潜心研究法律,积极参与实践,在企业法律顾问、资本市场、民商事诉讼、劳动争议、电力事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
刘岳_刘岳律师 -社会兼职
湖南省律师行业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专员
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
湖南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南大学人力资源研究室副研究员
长沙市工商联(总商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
长沙市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
长沙市人民调解法律专家团专家成员
长沙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长沙市普法讲师团讲师
长沙市高等教育讲师团讲师
长沙市市民教育讲师团讲师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
刘岳_刘岳律师 -公益服务
刘岳律师关注民生,热衷公益,近年来倡导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维权和关注食品安全等主题公益活动,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2010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举行长沙市律师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成立仪式,担任志愿团团长,与省会各律师事务所的168名志愿律师一起集中宣誓。
2010年12月,与《长沙晚报》联合举办《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有辙吗?》的专门研讨,搭建与市住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平台。
2010年12月起,设立农民工维权热线,安排专人值守,现已接听农民工来电咨询、投诉1200多个,接待来人来访58批次、170多人。
2011年12月起,组织带领援助律师,为4809人次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欠薪、工伤索赔等案件130多件,追回劳动报酬、赔偿金230多万元,化解集体上访事件17起。
2011年2月起,开通“中国律师服务农民工法律援助网”,实现农民工网上咨询和网上受理援助申请,登录点击人员达13万人,网上解答咨询3400件次。
2011年6月,接受共青团湖南省委指派,担任湖南省律师服务青年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团长,开通法律援助专线,组织动员全省律师为青年农民工服务。
2011年3月,举办《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邀请长沙中院、劳动仲裁院相关负责人,就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问题进行研讨。
2011年8月,举办《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邀请省高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领导,重点研讨农民工社会保险、跨省转接等问题。
刘岳_刘岳律师 -所获荣誉
刘岳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作出了突出成绩,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多次被嘉奖、记功,并被授予“优秀律师”等多项称号,其获得的具体荣誉称号如下:
1999年被长沙市司法局记三等功;
2002―2006年被长沙市司法局连续五次通令嘉奖;
2007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化解社会矛盾、调处民间纠纷能手”;
2008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维稳先进个人”;
2009年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长沙市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优秀律师”;
2009年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
2010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践行科学发展观先进个人”;
2011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4年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公益律师之星。
刘岳_刘岳律师 -专业领域
法律顾问刘岳律师共计担任了30多家公司、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其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受顾问单位称赞。刘岳律师现正在担任的主要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有: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棉麻集团银华大酒店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鼎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广东新兴实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蜂星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知音贸易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天地通矿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长沙联运物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美事商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双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元月起至今担任湖南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3月起至今担任湖南开拓电子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7年7月起至今担任湖南妙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8年8月起至今担任长沙简牍博物馆法律顾问;
2009年4月起至今担任湖南九日华清丽池形象设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起至今担任湖南燃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7月起至今担任长沙城乡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法律顾问;
2009年7月起至今担任长沙建工集团六分公司法律顾问;
2009年10月起至今担任湖南枫林宾馆法律顾问;
2009年11月起至今担任湖南竞洁洗涤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3月起至今担任湖南中盛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0年6月起至今担任湖南健帆投资集团法律顾问;
2010年11月起至今担任湖南精城特种陶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1年4月起至今担任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公司法律顾问;
2011年6月起至今担任广东中联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2011年9月起至担任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学会法律顾问。
近十年来,刘岳律师共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律培训280多场次,涉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劳动用工、股权转让、企业并购、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公民维权等多个方面,其授课服务的主要单位有:
湖南省药品和食品监督局
湖南省教育委员会
湖南省电力公司
湖南远大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涉外经济技术学院
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长沙市人民政府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长沙市工商联(总商会)
常德市工商联(总商会)
长沙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长沙市楼宇商会
长沙市烟草局
长沙市经贸委
长沙市旅游局
长沙市宗教局
长沙市粮食局
长沙市体育局
长沙市公路局
长沙市工信委
执业以来,刘岳律师共承办200多件诉讼案件,现将主要案件列举如下:
债权债务、股权转让、贷款、担保等商事合同纠纷案
●上海某实业公司债权确认一案中,担任该公司代理人,法院依法确认该公司享有破产债权7100余万元;
●担任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确认董事会决议无效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法院判决涉及3000万元的增资扩股董事会决议无效,被告公司向新增的出资人退回全部增资,工商登记机关撤销登记。
●担任原告诉杭州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代理人,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原告胜诉,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的十五日内向原告提供账目账簿等资料的查询。
●担任湖南某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某公司要求被告公司对2490万元债务承担返还责任的诉讼请求。
●担任湖南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代理人,一审法院判决某公司对原告某公司近1900万元的贷款本息承担保证责任,二审法院改判某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原告公司申请再审,被再审法院驳回。
●担任长沙某公司广告合作合同纠纷一案代理人,一审法院判决某市旅游局不承担责任,二审法院再审改判由旅游局对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80万元。
●担任曾女士诉何某等五名被告遗产继承一案代理人,法院判决对1.7亿元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其中原告获得公司股权及房地产、酒店物业补偿1.1亿元。
刑事案件
●担任长沙市某区某局某副局长贪污案的辩护人,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法院支持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担任湖南某公司某董事长挪用资金、偷税、职务侵占、虚增注册资本一案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仅认定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担任陈某抢劫案的辩护人,法院判决被告人不构成抢劫罪。
●担任张某故事伤害案的辩护人,法院支持了辩护人意见,判决被告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