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鞋机制_农行绿鞋机制 -绿鞋机制的概念
“绿鞋”的定义“绿鞋机制”也叫绿鞋期权(Green Shoe Option),是指根据
农行实行绿鞋机制中国证监会2006年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这其中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就是俗称绿鞋机制。该机制可以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工行2006年IPO时采用过“绿鞋机制”发行。“绿鞋”的处出“绿鞋”即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由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做法源于1963年美国一家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的股票发行,因此超额配售选择权又俗称“绿鞋”。
绿鞋机制_农行绿鞋机制 -绿鞋机制的功能
承销商在股票上市之日起30天内,可以择机按同一发行价格比预定规模多发15%(一般不超过15%)的股份。这一功能的体现在:
若上市价低于发行价
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之后的价格低于发行价,主承销商用事先超额发售股票获得的资金(事先认购超额发售投资者的资金),按不高于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然后分配给提出超额认购申请的投资者;
若上市价高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股票上市后的价格高于发行价,主承销商就要求发行人增发15%的股票,分配给事先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增发新股资金归发行人所有,增发部分计入本次发行股数量的一部分。
显然,绿鞋机制的引入可以起到稳定新股股价的作用。因此,今后对于可用绿鞋机制的新股,上市之日起30天内,其快速上涨或下跌的现象将有所抑制,其上市之初的价格波动会有所收敛。
绿鞋机制_农行绿鞋机制 -农行绿鞋的机制
农行绿鞋机制即农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可按照本次发行价
农行行长谈绿鞋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这部分股票将通过向部分参与认购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若主承销商按照15%的上限向网上投资者进行超额配售,农行A股网上发行部分将最多增加33.35亿股,发行总规模也将增加至255.71亿股。而主承销商可以在农行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以不超过农行发行价的价格从二级市场买入农行股票,以稳定后市,但是累计买入股数不得超过超额配售股数。这意味着农行若宣布启动绿鞋机制,那么上市后一旦跌破发行价,主承销商就可以买入农行股票进行托市。按照超额配售上限15%、发行价最终定位每股2.68元计算,主承销商最多可以获得89.38亿元资金,用于在农行上市后一个月内稳定股价。
2010年7月农行IPO启动了 “绿鞋”机制,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农行此次 “A+H”募资总额将高达221亿美元,从而问鼎“全球最大IPO”。
”绿鞋”的处出:“绿鞋”即超额配售选择权制度的俗称。超额配售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在本次增发包销部分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要求发行人增发股票,分配给对此超额发售部分提出认购申请的投资者。由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做法源于1963年美国一家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的股票发行,因此超额配售选择权又俗称“绿鞋”。词条图册更多图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