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运动是一种以棒打球为主要特点,集体性、对抗性很强的球类运动项目。它在国际上开展较为广泛,影响较大,被誉为“竞技与智慧的结合”。在美国、日本尤为盛行,被称为“国球”。其也是一种团体球类运动,法定比赛人数最少为9人,其近似的运动项目为垒球。棒球球员分为攻、守两方,利用球棒和手套,在一个扇形的棒球场里进行比赛。比赛中,两队轮流攻守:当进攻球员成功跑回本垒,就可得1分。九局中得分最高的一队就胜出。两队比赛,每队9人,两队轮流攻守。攻队队员在本垒依次用棒击守队投手投来的球,并乘机跑垒,能依次踏过1、2、3垒并安全回到本垒者得一分。守队截接攻队击出之球后可以持续碰触攻队跑垒员或持球踏垒以“封杀”跑垒员,当球落地之前防守队员如果接住球,则称之为跑垒员被“接杀”,如果投手对击球者投出三个“好”球,则跑垒者被“三振出局”。
棒球运动员_棒球 -起源
棒球
考古学家在建造于公元前2000年班尼?哈山(Beni Hasan)的墓穴中发现有女子球类游戏的画像。因此,最早的“棒”与“球”活动应可追溯至远古时期。棒球运动已经有悠久的历史,在古希腊及古印度的一些壁画遗迹上都有类似打棒球的图案。
近代棒球的起源据说是英国人移民至美国时引入的板球(cricket)游戏和波士顿地区常玩的跑圈子(rounders)游戏综合演变而成的运动。在经历了数次演变及许多不同的称呼之后,直到公元1839年,在美国纽约州柯柏斯镇(Coopers town,现今棒球名人堂的所在地)的戴伯特(Abner Doubleday)修订了原先的游戏规则,同时将这项运动定名为